近日台北至宜蘭霪雨綿綿,但這場雨卻沒能下在求水若渴的桃竹苗地區。自本月15 日經濟部公告停灌後,受影響的 1.9 萬公頃便展開搶水大行動。水圳見底、溝渠乾涸、魚蝦暴斃的景況,慘不忍睹。
與此同時,農民指責政府事先沒有任何作為,水利署號稱曾經實施輪灌,但卻遭桃、竹地區農友打臉。至於每公頃 14 萬元補償金雖是針對實際耕作者發放,但地主與耕作者間若同時申請發生衝突,不知何時才能完成判定程序,且耕作者為續租土地,很可能選擇放棄補償。
青農長久累積品牌客群,停灌後應聲倒地
針對輪灌一事,新竹知名品牌六香田的青農郭苡莘首先發難。她指責道,經濟部有最多政策工具可以判斷水情,事先卻毫無作為。雖然農委會說桃竹苗早就實施輪灌,彷彿是農民後知後覺,但她說:「我不知道輪灌是怎麼通知的,至少之前我們這裡是天天有水。」
讓她憤憤不平的是,公糧倉庫還有足夠一年的米糧,所以農委會才會毫無罣礙地同意停灌。然而 1928 年完工的竹東大圳,是為了灌溉 21 公里範圍內的 800 公頃農田。政府沒把水資源的調度做好,官員坐在辦公室可能無感,但犧牲的就是他們口口聲聲要「照顧」的農民。
郭苡莘更指出,政府補償難以彌補品牌農的損失,好不容易因為疫情帶動的網路銷售量以及農遊券帶來的新客源,六香田品牌的口碑正在發酵,如果二期稻作無法供應,消費者很快就會轉移目光,讓他們之前的辛苦都付諸東流。
「接下來半年我們的米都缺貨,地瓜和玉米也無法收成了,」郭苡莘說,「消費者是不可能等我們半年的,只能設法想出對策,不然我們的品牌可能會倒了。」
搶水造成魚蝦暴斃,十米深井或將見底
在新竹推動食農教育的詹武龍說,停灌消息一出,農民們都開始搶水,造成水圳中的游魚或蝌蚪因為缺水而暴斃,「一點點水就足以讓牠們暫時生存,即使一週只灌溉一兩次也能讓水稻撐到收割,就一個命令連商量的餘地都沒有。」
他語帶無奈表示,唯一的收穫是來上食農教育課程的孩子看到生物缺水而死,「那種缺水的意識很直接,所以現在都會互相提醒,要節約用水。」
苗栗裡山塾的江進富表示,從六月至今,苑裡大概只下了三天雨(以地表潮濕為準)。過往苑裡山區的農友會用動力引水的方式,從水管引大埔溪水,或是用馬達抽取溪水,不得已才會用井水。由於溪水已經斷流,但稻子結穗垂頭、再廿多天就能收成,雖不得已也只能動用井水。他說水井有十米深,過去不曾抽乾過,這次會破紀錄見底嗎?江進富也不知道。
代耕業者羅有亮則是無奈表示,「老天爺把雨下錯地方了!」他抱怨政府未能提前佈署,如果知道二期稻作會缺水,代耕業可以不要進場插秧。「新豐地區為了配合石門水庫水量,第一期稻作已經休耕,所以大家都種了二期稻。」羅有亮說:「現在又突然停灌,簡直捉弄人。」
農田水利署:輪灌不代表輪流停水,只是水流量較小
針對許多農民的反彈,農田水利署新竹管理處新竹工作站站長洪宗宏申明,所謂「輪灌」不等同於「輪流停水」,而是透過水門控制的方式來調節水量。以他負責的新竹工作站為例,某幾日 A 區水量小,某幾日 B 區水量小,因此從農民的觀點來看,當然不曾停水。
洪宗宏表示,或許某些區域輪流停水,會讓農民比較有「水情危急」的警覺。雖然方法不同,但新竹地區確實實施過輪灌,停灌不是「突然間宣布的政策」。
桃園管理處大崙工作站站長張添榮則表示,桃園大圳確實是供四停三或是供三停三,他不清楚農民為何會說沒有實施輪灌。苗栗管理處大潭工作站站長吳丹楓則說,「我們是停四灌四,農民都知道的。」
政府拿了水、地主拿了錢,農民什麼都沒有
新竹「好香米」一直是新竹市政府行銷農業的標竿產品,稻米產銷班在劉世鑑班長的帶領下,「自產自銷」闖出名號,連市長林智堅都曾到他們的農田裡當過「一日農夫」。然而停灌政策宣布後,過往的名號也無用武之地,劉世鑑說:「好香米的稻葉已經黃了,萎了,今年不會收成了。」
至於政府號稱的「史上最優惠補償」,劉世鑑的地主已經先行申請了,產銷班的其他夥伴也因為地主不肯簽具「轉帳同意書」,因而領不到補助。雖然政府一再強調是補償給「實際耕作者」,但因為地主先跑一步,水利署工作站已經受理,地主只是問劉世鑑:「不然你要分多少?」
政府要斷水就斷水,說有輪灌但農民都不知情,補償下來,地主搶先申請。劉世鑑苦笑地反諷,要功績時就拿我們出去當樣板,需要犧牲者時,也不會忘記真正流汗的農民。
有爭議的申請案會經過判別,確認實耕者可以領取補償金
劉世鑑所謂的「轉帳同意書」如下圖,同意書言明,地主需簽名同意將「新竹地區 109 年第二期稻作停灌補償金」全數轉撥實耕者。劉世鑑說,只要地主不簽章,補償金對農民而言「根本就看得到、吃不到。」
不過新竹工作站站長洪宗宏反駁這種說法,他表示依照工作站目前的作法,如果農民或代耕業者前來申請時,鍵入電腦發現該地號已經有地主申請補償,他們還是會受理實耕者的申請,待 10 月 26 日受理結束後,會再針對有爭議的地段進行判別,絕對會讓實際耕作者領到補償金。
另外他也提到,實耕者可以填具「口頭約定切結書」,切結自己是實際耕作者即可。至於切結書中提到的「已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及取得共識,同意由本人(實際耕作者)申報(領)補償金」文句,洪宗宏說這是農委會提供的內容,不必再修改表格,農民不必在意是否取得共識,只要前來申請,政府就會受理。
只是白紙黑字寫著「已取得共識」,且「願負一切刑(民)事責任」,簽字切結後就是法律行為,但洪宗宏卻直言斷定「不必在意」,要切結的重點是該地號地段的確是實耕者耕作的。然而,這究竟是「便民」的作法,還是政府為自己預設的台階?倘若事後又發生爭議,農委會能負責嗎?
今日正午甫與新竹管理處湖口工作站召開協調會議,羅有亮證實洪宗宏的說法。他表示,協調會確實提到,有爭議的土地會暫緩撥款,直到政府認定實際耕作者才發放補償金。
若同時申請,農民難與地主爭,只能放棄補償
然而這也正是問題所在,大潭工作站站長吳丹楓苦笑表示:「地主也會說自己是實際耕作者啊!我們實在不知道怎麼判別。」她提及,目前的作法是農民來申請時若勾稽到地主已經申請的紀錄,工作站會去電跟地主解釋,這筆補償是針對耕作者,希望地主可以同意撤除申請案。
「如果地主不同意呢?」針對記者的追問,吳丹楓長歎一口氣:「誰要去證明哪一方是耕作者呢?」她只能祈禱這種情況不要發生。
而農民其實也不願面對這種難看的爭執,劉世鑑苦笑自嘲:「為了明年可以順利承租農地,還是摸摸鼻子認了,不要和地主爭了吧!」郭苡莘也說,事情不是這麼簡單,如果真要跟地主搶補償,誰知道明年會不會在租約或租金上被地主清算?
「非水稻」的補償金額出爐,申請日至10月30日
今 (20) 日晚間,農委會公布這次受停灌影響區域「非水稻」的補償金額:柑桔類每公頃補償14萬元,甘藷每公頃補償8萬元,大豆每公頃補償6萬元,牧草每公頃補償1.1萬元。這些作物補償標準是根據各類作物專家密集的調查評估,同時依作物特性及受影響程度、作物生產成本、後續產生損失及作物收成次數等因素而擬定。
農委會也補充,如果農民因停灌導致償還農業專案貸款發生困難,本金償還期限將可展延6個月,且展延期間利息全數由政府補貼。 另外,上述補償申請自即日起至10月30日,而原先稻作停灌補償申請期限也由10月26日一併展延至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