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電廠走得坎坷,到底該如何鼓勵全民參與發電?畢竟現實中,並不是所有人都有時間加入合作社或籌組電廠。必須想辦法降低公眾參與發電的門檻,才可能達成能源轉型「分散而非集中」、「能源民主」的宗旨。
如果網路下單,就能投資一塊光電板來發電,是不是容易多了?「陽光伏特家」首開全民電廠運動風氣之先,透過網路平台募集屋頂、發動民眾認購太陽能板,不僅降低參與門檻,也讓平台降低建置成本,並透過維運電廠獲得一定利潤,成為再生能源創新標竿。
太陽能為何無法走進家戶?社會學博士從研究者轉為行動者
2009年《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通過,政府提供20年保證價格收購的躉購制度,理論上,民眾參與再生能源發電的行動會更蓬勃。不過,當時攻讀社會學博士的陳惠萍觀察到,投入發電事業的有9成以上都是大資本、大企業,它們透過躉購制度賺到錢,而絕大部分公眾依舊無感。
問題來了,「有這麼好的制度,為何家家戶戶不趕快裝置太陽能板,享受20年收益?」陳惠萍以此作為博論題目,「預期中的全民參與並沒有發生,顯然市場上,還欠缺一個民眾參與的機制跟作法。」
取得學位後,內心一股聲音督促著陳惠萍,從一個研究者轉成為行動者,她心中的糾結在於,「到底是要成立非營利組織,還是成立一家公司?」從未有創業念頭的她,逢人就討論這件事,直到遇到另外兩位分別具有電機及資訊專長的共同創辦人,台灣最大的全民電廠平台「陽光伏特家」的故事就此開始。
突破公眾無感,設計「低門檻」群募平台
「公民參與在台灣再生能源是一個被遺落的市場,」陳惠萍解釋市場邏輯,「在同樣的時間成本下,業者會選擇開發具有規模的太陽能電廠,500KW或許才略具開發潛力,然而一般家戶屋頂只能有5KW或10KW,難以形成規模效應,如何去突破侷限?」
陳博士日以繼夜在想:「如何降低使用者參與門檻?」同一時間,群眾募資在網路上蔚為風潮,讓陳惠萍跟創業夥伴靈機一動,「以眾人之力來創建太陽能電廠」不失為一種方法。
他們的模式是,一方由民眾提供屋頂,一方是民眾參與認購投資太陽能板發電,由陽光伏特家負責維運並分配部分發電利得,而提供屋頂的人獲得租金,參與眾籌者則獲得20年優於定存利率的售電回饋。
但一家新創公司要招攬會員掏錢參與購置太陽能板,何其困難?陽光伏特家第一個案場在台南,名為「擔仔1號」。陳惠萍記得清清楚楚,「一共44塊太陽能板,每塊1萬5600元,裝置容量11.44 KW,內部報酬率7%。」案場有了,問題是「找誰來買?」
挺過草創期,案場募資飛速成長
「從零到一,沒有信任絕對辦不到。」所幸在當時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號召之下,買下「擔仔1號」一半的太陽能板,緊接著在2016年主婦聯盟基金會30週年,陽光伏特家推出苗栗案場「油桐花一號」,基金會又買了30塊。
陳惠萍事後回顧,「公民電廠合作社這種緊密的參與方式,類似於蛋黃區,但是要讓蛋白區的人參與太陽能發電事業,需要降低參與的門檻。」
大眾化的募資,便利的APP介面,會員在線上就可以看到自己投資的面板發電率,口碑使得陽光伏特家募資速度越來越快。「2018年,500KW的台南『擔仔六號』賣了兩個月,等到2019年聖誕節,嘉義案場『阿里14號』同樣 500KW、1500片,兩分半鐘銷售一空。」陳惠萍第一次感受到,大眾參與發電事業,其實充滿成長潛力。
創造能源轉型的網路社會運動
陽光伏特家現在開發的案場超過250座,設置容量總計超過10MW,超過2萬人次參與認購。陳惠萍不諱言,這麼多透過網路募資的參與者,一部分是為了實現廢核跟能源轉型理想,也有的是為投資報酬率而來。她認為這兩者,在陽光伏特家壯大過程中相輔相成。
值得追問的是,嚴謹定義下的公民電廠,是「以公民作為營運主體、提升再生能源的公眾參與」。陽光伏特家如何讓這些靠募資而來的民眾,真正參與到能源轉型?
陳惠萍答道,「網路能跨越框架跟藩籬,透過遠端參與社會事務是網路世代的工具,陽光伏特家不只是募資平台,也是一個網路上的社會運動。」
她舉例,「參與者不只關心自己投資報酬率,也會主動關注相關政策變動,例如躉購制度、光電模組回收問題,因為參與到這個制度裡面。」她期許,「平台募集的不只是錢,而是對於能源轉型參與跟理解,如何在參與過程中,被empower(賦權)更多。」
「能源轉型是社會工程,必須降低門檻才能讓更多人參與,加速太陽能普及化。」陳惠萍認為,從進場的那一刻起,能源消費者變成生產者,才能讓一般人連結並思考能源跟環境永續、社會成本的關係。
以公益為本,光電規模才能滾動更快
為了維繫「陽光伏特家」的社會企業基因與公益性格,將再生能源跟在地社群連結也是重要的服務項目。陽光伏特家特別設計客製化方案,透過群募或企業捐款為弱勢團體蓋電廠,再將收益回頭支持機構永續經營,扣掉維運費用,回收資金粗估可以放大當初的捐款1.6到1.8倍。
陳惠萍認為,「公益專案收入不多,但是能夠滾動更多社會信任感跟行動。」她認為理想的狀態是,「每個電廠都有不同故事,連結社區、部落、企業行動,每個人都得到他想要的價值。」
對照現階段光電大舉進駐農村造成的爭議,她認為,「如果電廠的存在,能幫助地方大家,大家對待電廠的態度會不同。公民電廠的精神是創造社會溝通、共享的實現。」
她認為陽光伏特家與嚴謹定義的公民電廠,最大差異在於,「陽光伏特家是一個工具、一個協作者,公民電廠想做的事情我們做得到,但是我們可以做的事情更多。」陽光伏特家與環團在北海岸的公益電廠計畫,就證明利用商業平台,同樣可以達成公民電廠的理想。
公益電廠點亮北海岸反核之鄉
近期,在反核團體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簡稱綠盟)與陽光伏特家與共同促成下,建造了一座充滿意義的公民電廠。由北海岸反核行動聯盟協助金山當地皇后鎮露營區業者,提供屋頂建置太陽能板。
這個甫動工的「陽光海岸.綠益創生──點亮國境之北的屋頂陽光計畫」,是一個公益型的電廠,除了接受民眾出資、分配綠電收益外,也接受全民捐款。用捐款買的太陽能板,其綠電收益會挹注北海岸反核行動聯盟,持續推進環保運動,而「房東」也將租金收益用於當地兒童課後輔導。
綠盟認為這是一個極具指標意義的案例,核電可以有其他替代選項,反核團體更以實際行動支持友善環境的綠電。
北海岸反核行動聯盟執行長郭慶霖亦認為,過去錯誤的核能政策迫使地方文化生態消失、居民遷移,核廢問題至今仍無解。他指出,後核電時代將是走向地方的轉型再生,在金山開辦公民電廠,能夠帶領反核運動從被犧牲的體系走向支持的體系。
不必被定義框限,最重要的是讓公民電廠遍地開花
儘管陽光伏特家未必符合最嚴謹的「公民電廠」定義,然而陳惠萍認為,不必從組織模式去框限任何可能性,更重要的是如何滾動更多人一起加入發電事業。
「我們想證明台灣民眾有意願參與太陽能發電,讓公民電廠遍地開花才是最重要的事情。」陳惠萍強調。
陳惠萍也指出,「最核心定義的公民電廠,必須有一個組織動能很強、在地方扎根很久的團隊,然而並非所有社區都具備這個條件,也不是每個地方能夠維持緊密的社區連結。」她認為,「社會共好的發展,不能永遠只靠少數人。」
「全民電廠」模仿者跟進,公民參與的精神能否維持?
隨著陽光伏特家的成功,陸續有其他業者跟進模仿群募模式,也以網路平台號召全民參與綠能發電,其中不乏上市公司,它們取得的資金成本更低,給予參與者的投報率更高。
對此,陳惠萍並不排斥被複製,她認為這類「全民電廠」的網路平台普及化,或許能夠加速太陽能光電事業蓬勃發展。不過從嚴謹的公民電廠實現而言,可能就缺乏了公眾參與的行動意涵。
回顧《能源轉型白皮書》的「公民電廠」定義,「係以公民為主體,自主性設立相關組織,透過集體出資、付出勞力、物資或資源等方式,取得一定所有權或股權,並參與電廠營運。」
此外,陽光伏特家目前也有合法屋頂短缺的問題,與大型商業電廠合作,將成為未來發展的趨勢。「然而若商業電廠利用這類全民電廠概念,將侵占農地、破害生態的光電廠拿出來交給陽光伏特家招募全民參與,那還能算是公益的循環嗎?」對此陳惠萍則認為,陽光伏特家會有嚴格的篩選機制,不會犧牲企業形象而去代銷違反環境生態的光電板。
以此來看,公眾對於能源轉型的認同和參與仍是核心,網路募資的全民電廠,能否實踐能源自主意識,達成「能源民主」的目標,值得觀察與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