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台灣農村耕地,確保國內糧食生產,近日有學者提倡,應在台灣實施「農村土地儲備制度」,遏止農地不斷遭工業用地徵收的現象。世新大學社發所教授蔡培慧呼籲,台灣農地在工業與都市用地鯨吞下,已經所剩無幾,生產前景堪憂,希望公部門能夠收購、儲備農村土地,「否則十年、二十年後,農人種口無田、孩子吃口無米!」
「農地一旦被轉為建地或工業用地,幾乎宣告永遠無法復耕,如果不能以制度保護農地,就算有再多青年願意從農、再多優秀的農業人員研發,也無法確保台灣農業永續經營。」為了阻止農村土地浮濫徵收,近年來四處奔走陳情的蔡培慧,無奈表示,不能持續靠救火抗爭保護農地;創設合理的制度,才能讓農民安心生產。
土地儲備制度,原先多實施於都市或工業用地。相關政府部門會預測社會發展趨勢,預先儲備特定區位土地,以作為都市未來發展,或滿足產業需求及興辦各種公共設施所需,也有調節土地市場供需的功能。台灣農村土地快速流失,蔡培慧認為:「將儲備制度用在農村土地,現在正當其時。」
學者:劃特定區 政府有優先承購權
民間聲聲呼喚農地儲備,農委會也曾委託學者研究、比較各國制度。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教授李承嘉,比較各國土地儲備制度,認為最適合台灣的方式應是:先劃定特定農業區域,特定區中,若有地主想拋售農地,政府應該有優先承購權,編列預算買下農地,保護農業生產環境。
李承嘉分析,一個有遠見、有規劃的政府,應該在投機客湧入炒作前,便預先以合理價格,收購農地,讓有心農民持續耕作,「否則等炒作風氣一起,政府想買農地也買不起。」他已將研究報告交給農委會,靜待農委會決策。
以公部門力量介入自由買賣市場、保護具有公共性質的農村土地,此一理想制度,需要雄厚的經費支持。財團法人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資深研究員華昌宜指出,台灣在1970年代,曾在聯合國專家建議下,考慮實施都市土地儲備制度,「失敗的原因,就是因為沒錢。」他指出,只要能夠做到「損益均衡」,他也支持台灣實施土地儲備制度。

土地漲價歸公 經費用以保護農地
「其實,經濟發展中,上漲增值的地價,本就應該繳給政府,用來保護具有公益性質的農地。」李承嘉舉例,日本面對農村土地制度儲備議題,是由地方政府準備資金、成立半官方辦民間性質的「公法人」團體,向地主買下農地,出賣或出租給願意繼續耕作的農民;日本政府則以預算、企業捐款與收取服務費用,支持制度運作,證明土地儲備制度相當可行。
李承嘉與華昌宜不約而同地指出,說穿了,只要做到基本的『漲價歸公』,就能有效保護農地、永續經營。這條在台灣被視為歷史陳跡的「國父遺教」,其實是相當重要的土地利用管制工具。蔡培慧呼籲,若大家真心希望,台灣農村不要消失、不想再看見大埔徵收悲劇,就一起要求政府必須積極保護農村土地。
對於建立土地儲備制度相關工作,農委會主委陳保基表示,仍在研究階段,今年尚無相關推動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