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署長沈世宏今天在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時指出,針對日月光、彰化電鍍廠排廢水等個案,將檢討水污法,把「不得繞流排放、未經許可稀釋」等規定,提升到母法位階,並提高違法排放廢水的罰鍰上限。
環保署:將加強稽查 提高刑罰上限
沈世宏認為,過往環保稽查只看重管末採樣、檢驗件數的達成,的確有「地方稽而不查、中央督而不導」的弊病,也造成廠商以暗管、夜排、繞流、稀釋等手法來規避稽查,就算被查獲而受罰,罰鍰金額也過輕,造成廠商「有利可圖」的預期心理。
「今後稽查人員不能只是採水樣,還必須深度稽查,進入廠區了解。同時我們將追討不法利得,讓廠商有警惕心理,否則做污水處理的廠商就吃虧的情況下,沒有廠商想做污水處理。」沈世宏說。
多位立委在質詢時指出,水污法罰鍰上限只有六十萬,建議將廠商違法排放廢水的罰鍰提高至五百萬。環保署長沈世宏回答說:「這是個很好的數字,我贊同立委提高罰鍰上限的提案,不過詳細數字要待立院修法後才能決定。」
目前污染情況的判定,常須由受害者提出舉證,難度非常高,對此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蔡卉荀提出「舉證責任反轉」主張,廠商排污水造成的環境危害、農業損失,應由廠商舉證排污水與農地危害無因果關係,而非由受害一方負責舉證。

立委、環團:應提高檢測頻率
目前農田水利會在全台設置2294個水質監測點,平均每兩個月檢測一次。
立委立委劉建國質詢時聲嘶力竭呼籲,要求水利會提高檢測頻率,「來,經濟部請回答!」「報告委員,水利會不歸經濟部管,而是農委會管轄。」
在質詢時發生小插曲,劉建國誤以為水利會歸經濟部管轄,經濟部官員上台解釋後,才知農田水利會歸農委會管轄。隨後劉建國仍提出呼籲:「如果一週檢測一次有困難,那至少每兩週要檢測一次!」對此農委會回覆:「 會往這方向走,但目前仍以嚴重污染區優先提高檢測頻率。」
立委江惠貞則認為,應釐清各縣市農田水利會權責,例如彰化的農田水利會,有水圳的使用權但是沒有所有權。她也指出,應儘快推動行政院組織改造,成立環境資源部,給予充足的人力、經費,才能有效杜絕廠商污染農地。
「就算成立環資部也沒有用,」嘉南藥理科技大學食品科技系副教授陳椒華認為,目前各縣市的灌溉水質檢測,農田水利會每兩個月只檢測一次,而且每次只檢測水溫、PH值(酸鹼度)、EC值(電導度)這三項,「應該要訂定水污染總量管制,並將所有檢測資料公布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