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接軌,衛福部希望年底前表列3千種香料

香料在食品中的運用非常廣泛,美國、歐盟、日本,都已建立2千種以上合法或推薦使用的「香料物質」(Flavor Substances)清單,但我國迄今僅列出76項單方香料物質、14類化合物,沒有明確建立本土可用的清單,業者要進出口,只能引用國外資料。

衛福部昨邀美、日、歐盟專家,舉辦「食品香料國際研討暨研習會:安全評估、法規和典範操作」,希望年底前建立本土香料制度,預估正面表列3千種香料物質,和國際接軌。

廢香料查驗登記又沒配套,業者無所適從

香料在全世界有上千年歷史,除了大自然原始存在的天然香料,如胡椒、肉桂、香草,業者也會從大自然或實驗室合成各種香料,依據來源和製成方式,分為天然(Natural)、等天然(Natural Identical)、人造(Artificial)。但不論哪種方式,一種香料通常由數十種、甚至成千上百種「香料物質」組合而成,大自然中的蘋果香氣,就有340種天然化合物。

為了讓業者更方便,聯合國糧農組織及世界衛生組織共同之食品添加物專家委員會(JECFA)、美國食品香料與萃取物製造協會(FEMA)、國際香料工業組織(IOFI)、日本厚生勞動省,都直接建立2到3千項可使用的香料物質清單;美國食藥局1958年將FEMA清單法制化,添加非清單香料即違反美國食管法,歐盟今年10月22日也將IOFI清單全面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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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台灣使用香料必須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時為衛生署食藥局)查驗登記,取得許可證,但2000年衛福部以國際障礙為由,廢止香料查驗登記,隨後並沒有跟上國際腳步,制訂專屬我國的正面表列清單。

目前衛福部僅在「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10類「香料」,簡單表列76種單方香料物質及14類化合物,如酯類、酸類,但酯類其實有上千項香料物質,政府不給明確清單,業者只好引用上述4個組織的資料,再小心比對有無超過食藥署規定的範圍,費時又費力。

廢除查驗登記後,香料買賣不需許可證,衛福部也沒規定買賣時必須檢附其他國家的香料核准文件,等於完全倚賴業者自律,但又沒有整合國際規範,建立明確的本土香料清單,讓業者無所適從,食安也出現危機。

曾從事香料進出口的業者鄭名凡,先前接受上下游專訪時就提到,很多不具專業背景的業者,根本連FEMA是什麼都不知道,只能片面聽信上游的話,廢查驗登記又沒有其他國家的配套,才會出現這麼多食安事件。

此外,食藥署食品組科長高怡婷坦言,先前從未稽察過香料,只有國際通報才會調查,因為政府資源有限,香料有「自我限量」特性,業者不會加太多破壞風味,安全性相對其它添加物較高,就風險評估角度來看不是優先投入項目。

食藥署希望年底前公布3千種香料清單

在各方催促下,衛福部去年6月公佈「香料品項建議清單(草案)」,預計正面表列3472種香料物質,依照化學性質分成碳氫化合物、醇類、酯類、天然香料等18類。

高怡婷表示,因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法,香料也一併檢討修改,目前主要以JECFA核定的2800多種香料物質為基礎,再參考FEMA、IOFI、歐盟、日本,例如FEMA、歐盟、JECFA都說沒問題的香料,我們應該就能直接列入清單;計劃今年底到期,希望屆時能擬出清單,但目前不打算強制要求業者買賣時出示證明,因為業者本來就有責任知道自己買了什麼東西。

業者對此樂觀其成,中華香料協會常務理事林錫鴻表示,近來食安事件頻傳,香料業者被當壞人,但是大部份的業者都是守法的,會要求製造地出示合法證明書,希望政府儘快建立正面表列清單,讓業者有所依循,「有在清單就可以用,沒有就違法,就這麼簡單。」不要讓消費者以為業者好像偷偷摸摸在做事,肯定政府踏出第一步。

日本香料獨樹一格,專家要台灣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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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2002年發生非法使用醜聞後,積極檢討制度,希望縮小和其他國家的差異(攝影/林慧貞)

不過清單有共識不難,只有單一組織核准使用的香料才令人難抉擇。日本經驗特別值得台灣省思,但顛覆模範生形象,日本這次是負面教材。

日本2002年,爆出業者長期使用不在核可清單上的香料物質乙醛、丙醛、蓖麻油,至少賣給600家下游企業,震驚全日本,但和台灣塑化劑事件不同,這些物質在國外可以合法添加,只是沒被政府列入清單。

日本早在1947年就正面表列可用香料,因此有很多「Japan Only」,或是沒列入的香料,事發後日本全面檢討制度,希望和國際同步。日本最大香料廠長谷川香料株式會社資深顧問崗村弘之表示,2年前本來還有1千多項日本僅有的香料,現在已經剩700多項,當中有一半沒被使用,只剩下200多項需要進一步討論存續。「台灣政府最好不要學日本,應該參考FEMA、歐盟清單,和世界接軌。」

但根據海關資料,台灣最常從日本進口香料,日本專家此話一出,有業者當場尖銳提問:「不學日本,清單一出台灣業者不是馬上違法嗎?」對此,長期日本香料業者往來的台灣國際生命科學會秘書長張月櫻表示,日本預計花3年讓Japan Only的香料消失,台灣應該會和日本同步實施3年緩衝期,不會馬上叫業者不要用。

近年國際各組織都積極整合清單,希望消除貿易障礙,業者想留在清單或者提報新物質,都得自己提出安全性及相關證明。高怡婷說,台灣一半以上香料從國外進口,因此應以國際現有香料為主,但在篩選過程中,必須清楚知道台灣為什麼需要這項、為了誰,目前還在建立篩選機制,等制度完整後才會公佈全部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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