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粉標示新規定今天上路,含米量50%以上才能出現米粉二字,昨天業者和立委開記者會抗議,但不到24小時,食藥署立刻大轉彎,傍晚公告最新標示方法,新竹米粉、埔里米粉、西螺米粉僅是「冠名」,業者含米量不到5成仍可標示,但需加註炊粉或水粉等「品名」,例如「新竹米粉(炊粉)」。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表示,新竹、埔里米粉僅是代表在何處生產,和內容物無關,品名才是反映內容物。
弔詭的是,由於先前公佈的〈市售包裝米粉絲產品標示規定〉,只要求含米量5成以上的調合米粉、純米粉,必須標出實際含米量,但現在不到五成含米量也可冠上新竹米粉,卻不適用米粉標示規定,反而不用標出含米量。
消基會秘書長雷立芬批評,食藥署腰桿子比米粉還要軟,只重視不顧消費者權益的業者。長期研究飲食文化的竹教大教授張瑋琦認為,炊粉是較細的米粉,和米含量高低一點關係也沒有,新規定讓人以為米含量低的就是炊粉,是很大的錯誤。
食藥署:新竹米粉、埔里米粉不代表內容物
上下游去年1月調查,市面上9成米粉含米量不到一半,食藥署去年11月公布〈市售包裝米粉絲產品標示規定〉,含米量百分之百,才能標示「純米米粉」或「米粉」;含米量50%以上稱為調合米粉,若含米量連一半都沒有,則不能出現「米粉」二字。另要求標示含米量,字體不得小於4釐米。
但新規引起新竹業者大反彈,批評此舉讓「新竹米粉」金字招牌毀於一旦,在生效前一天,新竹米粉商業同業公會偕同新竹市長許明財、立委呂學樟召開記者會,聲稱「龍角散也沒有龍角」、「牛舌餅不是牛舌做的」,新竹米粉只是意象,關鍵不在含米量。
今天食藥署便鬆口表示會再重新研議,沒想到不到24小時,食藥署立即在傍晚公布最新版的米粉標示,採納業者意見,含米量不到5成,仍可在包裝上標示新竹米粉、埔里米粉、西螺米粉、芬園米粉等「冠名」,但必需額外標示炊粉或水粉等「品名」,且字體要大於「冠名」。
姜郁美表示,「冠名」主要考慮產地、製程、特殊性,例如新竹米粉指的就是在新竹生產,內容物主要是看「品名」 ,但若一粒米都沒有,則連「冠名」都不行,「xx米粉是商標,和內容物無關,民眾要習慣這只是一種商標,挑選時必須看品名。」
含米量不足5成,不用標示
但最新解釋並未要求米含量不足5成的業者,標示米含量,也就是說,消費者可能看到一包米粉上頭寫著「新竹米粉(炊粉)」,卻不曉得含米量多少,只能從常識中知道不足5成;若另一業者含米量50%,標示「新竹米粉(調合米粉)」,反而要標出含米量50%。
姜郁美表示,後續會要求不足5成含米量的業者,強制標示米含量,但時間還不一定,必須給業者緩衝期。記者追問,此規定從研擬到公布已經給了1年半時間,為何還要給緩衝期?姜郁美表示,先前公佈的規定並無這項,所以要給業者時間,但站在消費者立場,食藥署會鼓勵50%含米量以下的業者自願標示。
消基會批:食藥署腰桿子比米粉還要軟
早在6月初,便傳出新竹米粉業者希望以「新竹米粉」作為產地標示,食藥署科長楊怡真才斬釘截鐵表示,含米量不到5成絕不能出現「米粉」二字,如今食藥署態度卻大轉彎,消基會秘書長雷立芬痛批,消基會腰桿子比米粉還軟,國家標準早就對米粉作出定義,去年宣傳一整年,也不見業者出來反映,如今說改就改,食藥署太沒原則,「到底為什麼要重視不顧消費者權益的業者?」
她認為,「新竹米粉」之所以出名,是因當地有九降風,古法的含米量都在50%以上,若業者真想保持「新竹米粉」封號,就必須維護古法,否則只會讓這個品牌蒙受汙名。
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表示,業者一直說不標新竹米粉會影響外銷,但衛福部明明已經表示不會管到外銷,業者根本不受影響,「而且業者說有影響,到底根據什麼數據?」食藥署屈從壓力,大開後門,未來可能引起其他產業效法。
董氏基金會食品營養組主任許惠玉則反問:「以後宣傳米粉,都說米粉其實沒有含米,這樣對嗎?」,未來消費者會認定,新竹米粉就是米含量不到50%,「這樣ok嗎?」且含米量一定要標示清楚,否則消費者越改越混淆。
姜郁美坦誠,之前搜集意見時,業者只要求延長緩衝期,但她澄清,沒有受到業者和立委壓力,也沒有改法令,最近業者、民眾、和立委提出許多問題,食藥署只是蒐集Q&A,詳細說明實務上如何標示。
炊粉不是含米量高低,業者任意標示恐製造汙名
但長期研究飲食文化的新竹教育大學環境與文化資源系副教授張瑋琦,一聽到食藥署和業者以炊粉解套,直說「這完全不對啊。」炊粉和水粉的最大不同在於製程,炊粉用蒸籠蒸,比水粉細很多,和含米量一點關係也沒有,而且只有米粉歷史悠久的新竹才有炊粉這個名詞,把含米量不足5成的都叫炊粉,會讓炊粉被汙名,而且消費者一下看到米粉,一下又看到炊粉,反而更混淆。
她建議,5成以上含米量才能叫米粉,5成以下則稱調合米粉,讓業者仍可使用米粉二字,免得業者用炊粉和其他名詞誤導視聽,但一定要清楚標出含米量。
台北市衛生局抽查,僅4成5米粉改新標
今早食藥署舉辦「食藥稽查戰隊」記者會後,隨即前往家樂福南港店稽查,知名米粉業者虎牌、龍口、及家樂福自有品牌,都因含米量未達50%改為「炊粉」,統一米粉肉燥風味也印上調合米粉、含米量50%。
不過上下游記者實地走訪各大超市,13件產品中,仍有9件標示米粉,但含米量未達50%,包括龍口也仍標示新竹米粉。
台北市衛生局抽查20件米粉,僅有9件符合新標,但因新規定以製造日期為準,目前架上不合格米粉的製造日都在今年7月1日之前,因此仍不算違法。同一天生效的乳品、果汁新標示,則分別有94.4%、96.4%的合格率。
食藥署公布最新解釋後,農委會農糧署也發佈新聞稿表示,稻米含油量低,蛋白質效率、淨蛋白利用率及消化吸收率都比其他榖類蛋白質高;純米粉絲以在來米為原料,直鏈澱粉含量高,攝食後血糖上昇幅度較為緩和,且不添加修飾性澱粉,外觀呈現灰色,口感較為柔軟且容易消化。
目前全台有4家純米米粉業者:山川米粉、永盛米粉、東德成米粉及源順食品有限公司,歡迎消費者多加選購,共同支持國產稻米產業。
有人買龍角散會期待裡面有龍角嘛?買牛舌餅會期待吃到牛舌嘛?
但是買米粉一定會想要吃到是米做的米粉吧!
強辭奪理!
就像我也不期待立法委員會好好立法!那只是意象!!
再同意不過!
米粉,當初本意就是有含米,跟龍角這種抽象意義不一樣。
既然立委及業者這麼堅持保留「這種假米意象」,身為消費者的大眾,請用力的拒買這種沒米或含米不高的米粉,讓這樣「新竹米粉的意象」變成日後大家「不買的指標」。
這個社會很不錯,到處都是假食物,新竹米粉的意象,跟之前討論不含奶、不含雞蛋、不含xxx的假食品,是一樣的道理!
產品名稱及圖示,是拿來參考用!!!!
所以,業者想要保留的是「壞印象」囉!
難怪專家學者們都建議大家要吃「食物的原形」,才不易吃進這類的假象食品!
民國88年的米粉介紹網頁
http://content.edu.tw/junior/life_tech/ks_dz/ho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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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粉是生,要煮熟才能吃」,說這句話的人肯定對米外行。郭淵源分析,一般人把粗、細、乾、濕米粉,統稱「新竹米粉」是習慣,也是它名聲所致的錯覺,由於製作成本和口味需求的不同,新竹米粉大致上分為「炊粉」和「水粉」,此即「幼米粉」及「粗米粉」之差別;細分之下,有「純在來米」、「在來米加玉米粉」、「純玉米粉」、「在來米碾成粉加玉米粉」等不同種別原料的米粉。而早期供應菜市場或雜貨店的米粉是「粗線條」的「水粉」,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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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業者一直都沒有在隱瞞什麼
我比較關心的是
米粉裡,不是米的部分是加了什麼?
有人知道嗎
很好,政府的意思就是以後台灣人不要再吃米粉了!就這樣。-the END
p.s.除非你有認識的親友,自己在做米粉的~鼓勵小農小公司,我們國家好有心!
@_@ 莊孝維,這樣巷口賣肉羹麵的花枝嬸不就可以說她家的麵攤叫做“花枝羹麵”,羹麵裡面沒花枝,就因為老闆娘叫花枝嬸,所以可以把招牌寫成像是有花枝的“花枝羹麵”……
這個條款應該會名為”姜郁美條款”來記念這位偉大的政務官!
不能同意你更多!!
該官員只是副的,照道理講,她應該沒這麼大的權力可以決定這種全國之事,想必是被推出來背黑鍋,想當然她自己本身也不夠堅定才會被上級推出來當擋箭牌。
結果私底下在做真正決策的人,反而沒被人罵到,每天日子過得很愉快!
這種做法,以後大家都要學起來,衰別人,但不要衰到自己!
只是這件事,最倒霉的還是廣大民眾,想要吃到純米,想要顧身體,很注意健康安全的人,只好選擇不吃。
以後,凡是看到新竹米粉,就知道那是調合且沒什麼含米量的米粉,通通不買。
這年頭,只能靠自己刪選食物!
什麼跟什麼
根本無法轉貼分享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