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溪州鄉公所推動「托兒所在地食材供應計畫」四年多,米和蔬菜已達到九成以上吃在地的成果,許多學校、鄉鎮前來取經,新當選彰化縣長的魏明谷在選前也宣示,將推廣全彰化縣中小學營養午餐採用在地無毒食材。溪州鄉公所主任秘書吳音寧認為,談營養午餐正面個案之外,還需要檢討結構面的問題,並彙整出一套「新型態的操作指南」,讓有心推動的學校有所依循。
溪州幼兒園 米、蔬菜吃在地比率九成以上
溪州鄉公所是國內第一個強調學童營養午餐吃在地食材的公部門,在與食材供應商簽訂合約時,將營養午餐從考量價格的「最低標」改為使用「在地食材」的最有利標,並且把每位學童的食材費從二十六元提高為三十五元。食材費提高了,但是學童繳交的食材費並未改變,同樣為一天五十元。
溪州幼兒園的午餐,以往是直接外包給廠商做,再逐一送餐點到鄉內九個公立幼兒園,因此飯菜常涼掉,食材品質也不一。推動在地食材計畫後,改為在幼兒園設廚房,並聘請六位廚娘、一位司機。
「一開始做的時候超遜的」,一手推動這項計畫的吳音寧說,初期合作的農友送來的菜蟲孔一堆,「一洞一洞的,咬得很角文(台語,均勻的意思)」,種類也不夠多,但四年來合作的農友逐步增加,目前與三十多位溪州在地農友合作,使用在地食材的比率達九成以上。
「不少學校想做營養午餐吃在地食材,很需要一套依循的範本。」吳音寧認為若要推廣,需要先整理各地現況,擬定最基本的「公版」作法,再依各地狀況做調整。
公版作法一:改變營養午餐的最低標價
營養午餐的價格普遍偏低,是首先需要面對的難題。以彰化縣的免費營養午餐政策為例,政府支付國中生一餐26元、小學生一餐21元,加上評選食材供應商的招標方式採取最低價得標,在這種情況下,食材品質往往難以提升。
改變招標的模式,成了溪州鄉公所推動在地食材計畫的第一步。吳音寧說,當初她接任溪州鄉公所主祕,發現幼兒園午餐的食材品質堪憂時,並沒有馬上推動變革,還需要等與原先食材供應商的舊合約跑完,過程中一步步改變公務體系「省事」的慣性,過了一年才從最低價標改為最有利標,不再以最便宜的食材為考量,轉而重視食材供應商能否提供在地食材、確保食材品質。
(左)供應蔬菜給溪州幼兒園的吳陳佳阿嬤(右)在地農友廖錦輝 提供/陳慈慧
公版作法二:將在地食材納為合約指標
溪州鄉幼兒園在地食材計畫專案經理陳慈慧說,有些學校或鄉鎮來溪州取經,打算推動學童午餐吃在地食材,但往往因為「擔心圖利特定廠商」、「麻煩」等因素而止步,不過也有正面進展,台南市便制定「台南市學校午餐自治條例」,規定學校午餐採購量的十分之一需為在地食材。
陳慈慧說,合約的訂定也需考量在地情況,溪州鄉雖然是農業產區,米跟蔬菜吃在地相對容易,但仍有其極限,好比溪州沒有產洋蔥、水果種類也無法齊全。因此溪州鄉幼兒園與食材供應商簽訂的合約中的條文為:食米「應為溪州鄉出產」、蔬菜與水果「優先採用當季溪州鄉生產」。
「溪州盛產芭樂,但總不能每天都讓幼兒園小孩吃吧」,吳音寧認為,強調在地食材不需拘泥單一鄉鎮,可以寬鬆些,並依不同地區做調整,例如彰化市的學校想推營養午餐「地產地消」,不一定非彰化市不可,可以彰化縣為範圍。
公版作法三:監督公部門落實的方式
新任彰化縣長魏明谷在選前開出支票,要推廣全縣學童營養午餐吃在地食材。對於這項政策,吳音寧樂觀看待,但她也認為需要擬定幾項考核指標,就預算編列而言,地方政府今年已經編好明年的預算,但後年的免費營養午餐預算是否仍是最低標價?要不要改為最有利標?
就人力編制而言,地方政府是否安排專門人力執行營養午餐改革方案?例如將彰化分為北區、中區、南區,各區設一位督導,協助各校推行營養午餐用在地食材。吳音寧說,各校負責營養午餐業務多半由教師兼任,「他們是需要協助的,若需要公版的合約範本,就應提供給他們參考」。
關於台灣校園營養午餐的變革,吳音寧認為正面個案談論不少,但公部門、學校、民間團體共同集思廣益的機會不多,包括哪些是需要共同解決的結構問題,哪些是馬上可以做的事項,「共同擬定出新型態的操作指南,讓有心推動的學校有所依循」。
我七年級目前從事電信業,一直在思考能不能走務農這條路…最近開始在找資料。卻又不知從何下手。政府有開一些課程。無奈上班一直無法抽空去上課。苦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