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保護海洋資源、讓墾丁後壁湖恢復生機的「全國模範警察」蕭再泉,去年自告奮勇調到「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擔任南方四島小隊長,嚴格取締不法獲外界激賞,前天他卻在個人臉書po出請調公文,雖載明是家庭因素,但同時在照片旁寫下「主管機關軟弱,長官不挺,碰到抗議就軟腳,不如歸去。」他不願對此多談,但身旁朋友打抱不平說,蕭再泉是因積極執法受到壓力,灰心喪志才離去。
積極取締不法、保護海洋,被封「海角警長」的蕭再泉
恢復後壁湖生機,被封海角警長
蕭再泉原本是鐵路警察,因熱愛環境保育請調到墾丁國家公園警察隊,積極取締不法,讓後壁湖的海膽在兩年內恢復到二十年前光景,並提倡「海洋資源保護示範區」,發展生態旅遊,邀請當地居民一起保育,把海底墳場變成潛水天堂,被譽為海角警長,2011年獲選「全國模範警察」。
去年十月「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掛牌成立,蕭再泉自告奮勇,來到這個離澎湖本島2小時航程的三級離島,積極取締底刺網、底拖網,甚至不畏強權,勇敢揭發中國29艘拖網船「侵門踏戶」進入東吉島,引起各界關注。
不過前天他卻無預警在臉書上傳一張請調公文的照片,理由是母親高齡91歲,需要照顧,但同時在照片旁補述:「在地漁民違法使用底刺網要我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外地漁民至東吉海域違法使用底刺網嚴格取締,這是什麼道理???」並說主管機關軟弱,長官不挺,碰到抗議就軟腳,不如歸去,「台灣又多一個紙上保護區<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
由於意有所指,許多人猜測蕭再泉可能受到壓力,但他表示不想再對此事多說什麼,「臉書上寫的已經把問題點出來了」,不想傷及其他人,去留交給長官決定。
雖然不願談及請調因素,但他表示,底刺網、底拖網確實影響到澎湖的海洋生態,因為底刺網從海底一次撈起,不分大魚小魚,沒有拉起的網子沈降到海底,珊瑚礁會被纏繞而死,「海洋已經過漁了。」
劃設禁漁區,居民仍用底刺網
「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總面積3萬5843公頃,包括東吉嶼、西吉嶼、東嶼坪嶼、西嶼坪嶼,因為地處偏僻、人口稀少,海洋資源相對較豐富,被視為澎湖重要的生物「種原庫」,是繼東沙環礁後,台灣第二座海上國家公園,分別劃設核心禁漁區、底刺網全年禁漁區、底刺網季節性禁漁區,但仍不時傳出漁民違法捕撈。
針對蕭再泉請調案,海管處副處長呂志廣表示還在瞭解中,蕭再泉工作非常認真,連國外的保育單位都很讚賞,不過南方四島很偏僻,有時候一夜都要待在島上,家庭可能也是他考量的因素之一,國家公園無法決定他的去留,要看警政單位的裁量。
至於執法是否遭遇反彈,呂志廣認為,居民可能因為擔心影響生計,難免反彈,但是政府已經兼顧法理情,前年禁漁區才實施,都先以勸導為主,但是地方政府也要負責任,而且公務人員只是依法辦事,有時候是之前有立法但沒執行,國家公園警察只是認真執法卻被罵,「我們也很挫折。」
蕭再泉於臉書寫道:「104-01-17取締底刺網,南方四島位處偏遠,以往違法漁撈行為較不會被取締,有些漁民觀念積非成是。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成立後,我們將落實執法,以維護資源永續利用。違法使用底刺網罰3萬元、情節重大加重處罰。」
被要求睜一隻眼閉一眼,只好灰心求去
長期監測南方四島生態的澎湖共生藻協會理事陳盡川,對於蕭再泉請調非常抱不平,他說,在強力取締下,外來船隻雖然都不敢過來了,但仍有當地漁民的底刺網船,不過也不到十艘,只是主管機關沒有擬好戰略,在和居民協調過程中,竟要第一線執法人員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蕭再泉不取締則違法,取締了又被罵,因此只好灰心求去。
「少了他一人,就像少了千軍萬馬。」陳盡川說,蕭再泉雖然執法嚴格,但不會橫衝直撞,而是軟硬兼施,盡量勸說漁民轉型,也會和當地保育團體合作,最近就有漁民在輔導下把電漁船隻出售,另外購入合法漁船,「他已經把保育海洋當成一生志業,我們對他也都很有期望。」
海上環境難以預測,援兵也可能兩、三個小時後才到,執法危險性高,陳盡川對蕭再泉的認真印象深刻。他回憶,蕭再泉曾駕著小船,追擊一艘至少20公尺長的底刺網漁船,不僅高度差了一大截,漁民還蛇行躲避,他卻硬是逼近,奮力跳上船取締,「如果跳不好就直接落海了。」
蕭再泉曾在臉書寫下:「103-12-07執行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海域巡邏,於西吉嶼海域遇上海巡署CG116台北艦<700噸>執行預防性驅離大陸拖網漁船,只要堅持、持續並落實執行,恢復澎湖海洋漁業資源,指日可待」
居民盼政府正視海洋資源枯竭
身為土生土長澎湖人,陳盡川看盡漁業資源枯竭,游客浮淺時只要看到四、五隻魚就驚呼,但小時候澎湖的魚多到網子拉不起來,「就像西門町電影街密密麻麻的人潮,」近年卻越來越少,他呼籲政府要好好面對問題,不要讓有理想的人無法存活。
蕭再泉待過後壁湖,也曾在雪霸國家公園執勤抓山老鼠,曾為台江國家公園的蚵農插旗護漁,繞了一圈又回到海洋,卻面臨理想和現實兩難,雖然不知下一步在哪,蕭再泉仍記掛著南方四島,本希望做成海洋保育典範,成為種原庫,藉著「滿溢效益」,讓周邊的北海、南海漁業資源更豐富,「這樣漁民經濟收入也會好一點。」言談中,看得出他仍放心不下自己的業務。
經歷墾丁後壁湖及南方四島,蕭再泉有感而發地說,海巡署、縣府農漁單位在執法上有成長空間,台灣應該成立海洋保育專責警察,海巡署雖然也有海洋保護,但重點在抓偷渡走私,要真正推動海洋保護,還是必須成立專責警察,「其實只要落實法令,就能保護海洋。」
蠻好奇的是
1.海管處是文官管理警察?
2.有沒有甚麼行政法違法的人員資料有公告或是可以公開查詢(開放資料平台)? 比如公告違法魚船相關船隻名稱與作業人員姓名等? (具體罰則是一回事,但是如果有開放資料,那遊客自然可以查詢整合利用,比如跟當地旅遊或餐飲業者相關比對?)
3.結合觀光的漁業其實也有不少是涉及遊客捕撈無法食用的水產?
行政法違法 沒法令要求公開,
很多機關就以以輔導改善為由不公開資料
居民的回應https://m.facebook.com/groups/336048566466741?view=permalink&id=849799721758287
突然想到,所以有顧人的漁業,不算是自力耕作、漁、牧、林、礦所得? 不能有相關的所得稅及營業稅額減免?
開罰單的警察也像他這麼用心的話…^_^v
蕭再泉 好人一個
台灣的官場文化及政治文化,的確扼殺了多數有理想抱負及能力的公務人員,該優先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