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圖:近年在中南部特定農業區興起的光電農業大棚,大片吞噬著良田,也影響著農業區耕作坵塊的完整性(攝影/呂炎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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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農地種電,比假農舍還棘手
台灣農地不農用的亂象,最近藉由農委會祭出「非農民不得買賣農舍」的行政命令殺手鐧,宜蘭縣府大力打擊豪華農舍炒作,再次受到矚目,加上經濟部有意解編農業區,變相讓農地上違章工廠有機會就地合法,更引發輿論抨擊。
在珍貴稀有的農地上種「豪華農舍」或「種鐵皮工廠」,尚屬看得見的「蠶食」農地行為,一般人較容易意識這對農業環境的影響,但近年出現的「農地種電」現象,卻是披著「農地偽農用」的外衣喊著綠能與環保,大片「鯨吞」台灣農業生產核心環境,深刻影響台灣農地、農業與農民的未來。
如果說農地種豪華農舍與放任違章工廠存在,源自2000年前後總統大選選情激烈,藍綠政客聯手政策買票而掀開炒作農地的潘朵拉盒子,那麼開放「農地種電」就是農政主管機關棄守專業,割肉餵食政商禿鷹的金錢遊戲。
2013年10月,農委會修訂〈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放寬於特定農業區與一般農業區的農業生產設施可以申設附屬的綠能設施之後,短短不到兩年內,打著「農地種電」旗號的光電大棚,在中南部農業區如雨後春筍冒出。
當年10月17日,農委會主委陳保基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接受立委質詢農業部門,對台灣發展再生能源做了那些努力時說道:
(前略)把綠能設施變成農業設施的一部分,這對農地利用結合綠能與農業經營,是一個很大的突破。如果綠能設施變成農業設施,下面是溫室種(作物),這個溫室就變成生產型的,它是可以有生產的,不是只有折舊的,這對於整體農業設施、農地利用,作為再生能源來源,是很大的幫助。
發展再生能源原是美事一樁,但包裝成「光電農業」的外衣卻未從事實際的農業經營,還排擠真正務農者的農地需求,使「農業設施附屬綠能設備」變質為「綠能設備附屬農業生產」,農業生產淪為點綴性裝飾,恐怕是農政主管機關始料未及。農委會主委陳保基在全國農業首長會議雖然下令要徹查「假農業、真發電」的亂象,但如何執行取締,頭痛程度恐怕不亞於豪華農舍亂象。
農委會預計六月底將召開圓桌會議討論「農地種電」何去何從,上下游新聞市集將會持續關注與追蹤報導,監督這個繼「豪華農舍農地不農用」的亂象後,台灣最大面積的農地沉淪現象。
這問題應該分成兩個角度:
1, 農地是否開放直接安裝太陽能(在台灣是被禁止), 但綜觀全球其他國家的再生能源政策,皆是採取開放式(需要相關的土地變更使用流程), 德國在多年的完全開放後,最後採年度配額制。
2,農業設施施行綠能裝置,這部份應該沒有疑義。若能兼顧養殖與發電,應該是雙贏。
台灣太陽能的困境過去是製造在台灣,安裝在國外,也就是消耗環境的資源生產,但真正無污染的發電確是在國外。
如今政府開放安裝,台電願意收購,卻無土地資源可以用來交換電力資源。(台灣僅開放都市用地與工業用地可以直接安裝在地面上,試問該土地的持有者會願意將龐大的開發利益用來安裝20年無法撤除的太陽能電廠嗎?)
以目前现在太阳能設置的政策都市土地跟工業用地可以用来种植太阳能發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