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六就是端午節,食品藥物管理署(簡稱食藥署)和地方衛生局針對市售628件粽子類產品進行稽查,發現有56件產品不合規定,不合格率達8.9%。其中,以醃漬類如淡榨菜、味付淡榨菜、金針、菜餔、人參餔等最多,有22件。
不過若將品項拆開,蝦米、蝦仁類則有22件不合格,其中新竹市日供給下游的的蝦米檢出甲醛196.1ppm(標準不得檢出)。食藥署表示,今年不合格產品最多來自散裝、盤商,因此建議民眾不要購買來路不明的散裝產品,而所有不合格產品均已下架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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蝦仁不合格最嚴重,一件甲醛超標嚴重
食藥署抽驗市售蝦仁、筍乾、淡榨菜、菜餔、肉粽、菜粽、鹼粽等628件端午節應景食品、食材,截至6月6日總共有56件產品不合規定,包括22件醃漬物,例如淡榨菜絲、味付淡榨菜、金針、菜餔、人參餔等;21件蝦仁、蝦米;4件米粽、3件鹼粽不合格,多屬二氧化硫、苯甲酸、甲醛、硼砂等超標,這些食品添加物多用來防腐、保鮮、增進賣相等。
本次抽查中較嚴重、含有不得檢出的品項是蝦仁、蝦米中檢出甲醛,共有10件。包括新北市新莊區旺來旺公司、新竹市日進行、新竹市祥淳、台中市大里區怡進行、台南市鴻進行、高雄市三民區豐昌行、高雄市三民區億達行、台東市廣益行等8家上游公司,另有2件宜蘭縣的蝦米也檢出甲醛,其上游仍在追查中。
其中,在澎湖縣馬公市大智街18巷6號販賣的蝦米檢出196.1ppm的甲醛,經追查是來自新竹市日進行。北區管理中心科長吳明美表示,文獻資料顯示甲醛檢出50ppm內都可視為「環境背景值」,不過依規定蝦仁不可檢出甲醛殘留,因此只要驗出甲醛都是違法。
不合格產品多來自散裝、乾貨盤商
其他不得檢出的有來自台北市大安區的素粽(檢出苯甲酸0.05g/kg),台中市西屯區許姓販賣的金華肉粽(檢出苯甲酸0.08g/kg),台中市東區松統公司的豆干(檢出過氧化氫陽性反應),南投市張連庭養鴨場的鹹鴨蛋(檢出苯甲酸0.51g/kg)等。
另外,今年抽驗64件鹼粽中,新北市板橋區福德街25號攤商、樹林區博愛街72號對面巷口、大台北市場651號攤等3件鹼粽不合格,均檢出防腐劑硼砂(標準不得檢出)。經追查,來自新北市板橋區、樹林區、三重區的無市招攤商。
吳明美表示,這次檢驗不合格的產品,多來自散裝產品、乾貨行、盤商,例如聯應公司(筍乾)、吉美食品(筍乾)、建寶公司(蝦仁)、鴻達醬油(特級辣椒醬)、旺來旺公司(蝦米),還有一件來自高雄日月禪寺(蘿蔔乾)等。
食藥署長姜郁美表示,去年同期進行的稽查計畫,抽驗量為262件,今年則擴增2倍以上、達628件;而去年不合格率為8.8%,今年為8.9%,比率相當。若依照品項區分,去年違規最多的品項為蝦米、蝦仁,達27%,醃漬類居次,達10.5%。
今年則相反,不合格品項最高為醃漬蔬菜類,即筍乾、淡榨菜、菜餔、金針等,不合格率達16%,而蝦仁、蝦米則降為14%。因此,「我們將另外針對市售醃漬菜類進行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