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過敏原標示7月1日即將上路

下個月1日起,包含蝦、蟹、芒果、花生、牛奶、蛋等6大類食品,及含這類成分的食品,在外包裝都需明確標示易致過敏字樣,例如「本產品含有蝦,不適合其過敏體質者使用。」不過,食品藥物管理署(簡稱食藥署)表示是以「生產日期」為主;也就是說在6月30日前生產的產品、在7月初上架,仍可以不標示「不適合其過敏體質者使用」字樣。

自2014年3月食藥署公告《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確定將於今年7月1日實施。其中包括蝦、蟹、芒果、花生、牛奶、蛋等6大類食品,及含這類成分的食品,在外包裝都需明確標示易致過敏字樣,例如「本產品含有蝦,不適合其過敏體質者使用。」

food-marking-960

但食藥署食品營養科長李婉媜表示,實施是以「7月1日(含)以後生產的產品為主,」也就是說,在6月30日以前生產、包裝、未標示的產品,在7月初的市售通路上仍可看見含有6大類成分的食品,卻無標示「不適合其過敏體質者使用」的情形。

李婉媜說,6大類強制標記的成分,是參考國內外研究資料和國人飲食習慣制定。至於其他羊奶、魚類、頭足類、螺貝類、堅果類、含有麩質的穀類、大豆、奇異果、含有亞硫酸鹽類殘留二氧化硫達10mg/kg等9類產品,屬於「建議標示,目前還沒有納入強制標示的規範中。」
董氏基金會食品組營養師戴暐庭表示,根據研究,蝦、蟹、芒果、花生、蛋都有可能引起皮膚紅腫、搔癢、咳嗽等過敏症狀;牛奶則因含有Beta乳球蛋白質,因和人體蛋白質較不相容,可能引起腹瀉。

另外,在「建議標示」中,「大豆」含有大豆蛋白,可能引起兒童皮膚紅腫、搔癢;但是她強調,雖然國人常攝食豆干、豆漿等大豆製品,但根據研究,有可能是「國內外人種體質的差異,因此不用過度恐慌。」不過須注意的是,許多產品會添加亞硫酸鹽類當作防腐劑,但亞硫酸鹽類作用後會以「二氧化硫」的形式殘留於食品中,二氧化硫就可能導致氣喘反應。
食藥署表示,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施行細則》規定,包裝字體標示長度、寬度不得小於2mm;字樣則需清楚標示「本產品含有○○」,或「本產品含有○○,不適合其過敏體質者食用。」

alergy-marking-800

支持《上下游新聞》
以公民力量守護農業、食物與環境

我們相信知識就是力量,客觀專業的新聞可以促進公共利益、刺激社會對話,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十三年來,我們透過新聞揭露問題,監督政策改變;我們從土地挖出動人的故事,陪伴農民同行;我們也以報導讓消費者與農業更加親近,透過餐桌與土地的連結,支持本土農業茁壯。

我們從不申請政府補助,也不接受廣告業配,才能以硬骨超然的專業,為公眾提供客觀新聞。因此,我們需要大眾的支持,以小額贊助的公民力量,支持上下游新聞勇敢前行。了解更多

  • 請輸入至少100元

每月定額贊助回饋

  • 會員專屬電子報
  • 上下游Line社群
  • 上下游新聞年度報告
  • 會員年度活動

安全付款,資料加密

  • 請輸入至少100元

單筆贊助回饋

  • 會員專屬電子報
  • 上下游新聞年度報告

安全付款,資料加密

支持勇敢無畏的獨立新聞!

每一篇深入報導,記錄的不只是農業與環境,更是共同守護的土地價值。請支持《上下游新聞》,讓真相發聲!

我要贊助
上下游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