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上周預告修改「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規定農舍起造人和承受人必須具有農民身份(不含繼承),趕在下週一預告到期前,支持和反對民眾在今早召開記者會表達訴求,反對方痛批農舍修法讓農地價格下跌,剝奪農地唯一的價值,要求停止修法,否則之後要到農委會「兵戎相見」;支持方則強調,修法是落實農地農用、農舍農用的第一步,政府應挺直腰桿,儘速修法。

抗議民眾憂修法後農地價格下跌
「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草案規定,農舍起造人需有農保或健保第三類(漁牧),或出示農業經營相關證明,買農舍者也比照辦理,但繼承者除外;消息一出,各地農地交易急凍,引發正反批評。
今早「中華民國促進農業農地發展協會」帶領40多位宜蘭和苗栗民眾,到營建署抗議,演出行動劇,身穿「拒當農奴」白色T恤的農民,躺在稻草桿上,象徵被農委會和宜蘭縣政府欺壓。
中華民國促進農業農地發展協會發起人邱錫奎表示,政府只要執行現在規定,農地90%農用、10%可蓋農舍,就能管制農舍,根本不必修法,農業問題的根本是產值低落,現在種稻子每公頃收入只有10萬元,養不活家人,「10%的附加價值是農地唯一價值,如果連這個都沒了,是要叫農民去死嗎?」
出身農業家庭的苗栗民眾柳凱元表示,許多老農都是繼承山坡地農地,無法耕種,也無法申請清寒補助,原本一甲地價值約3、400萬,現在因為農舍修法,停止交易,價格下跌也賣不出去。
他認為,不是每塊地都只能耕種,像苗栗山坡地適合休閒農業,需要蓋農舍發展觀光,現在農政單位鼓勵青年回鄉,但自己在外工作,保的是勞保,若想回鄉經營休閒農業,修法後卻無法蓋農舍,農委會應該提出多元化的農業經營政策,按照不同區域、農地類型規劃適合的經營形態。

修法若通過,抗議民眾揚言到農委會兵戎相見
此外,在宜蘭三星種梨子20多年的農民陳清能表示,家中有4分多農地,本想向農會抵押貸款,但因現在政策不穩定,農會不願估價,也賣不掉,希望農委會能聽聽老農的心聲。
反對修法的民眾在營建署前高喊「農舍修法害死農民,倒了農會,害死國民黨」,揚言若政府執意修法,下次將到農委會「兵戎相見」;現場接見的營建署代表則表示,會將意見轉交給農委會,看有無需要進一步修正。
支持方呼籲儘速通過修法
除了反對方,另一群贊成修法的民眾也在同一時間召開記者會,「守護宜蘭工作坊」成員蔡晏霖表示,中華民國促進農業農地發展協會發起人邱錫奎身兼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副理事長,完全不能代表農民立場,農地、農舍應該農用,修法只是第一步,政府應儘速通過,不要屈從少數人的壓力。
美濃農會總幹事鍾清輝也錄製影片支持修法,他表示,農地是農業的根本,希望讓年輕人回到鄉村,有農地可繼續耕作,呼籲所有農會工作人員,支持這次修法,因為沒有農地沒有農民,沒有農民就沒有農會。
農委會水土保持局副局長林長立表示,目前正反意見都有,草案預告到27日,之後將彙整意見,考量該如何因應,但無法確保何時上路,「我們會儘快。」
農業金融局局長許維文則回應,先前沒聽過農民因為這次修法而無法貸款,應該是少數農會的想法,若農民有困難,可以和農金局聯繫,個案解決。

本該落實農地農用,不要再受到一些利益既得者的聳踊,好好來保護這塊僅有的地。
如果農地正義指的是環境保護或景觀保護,這只是農業產業多個目標之一,農業本質是一種產業,如何創造農業產業繁榮(價值)與提升農民所得是核心目標中的核心。如果核心目標都無法照顧到,附帶目標就無法附麗,因為農民要先顧肚子,沒空幫別人顧景觀。目前大部分農民從事農業所得偏低是事實,表示目前農業產業政策無法達成最核心的目標。照片中的大部分農地是私有農地,不是公有農地。農民是為了自身利益(謀生)而選擇種田,不是為了服務(或有義務提供)大眾對景觀的需要,而種田。換句話說,農民如何使用收益他個人財產應優先尊重,其次才是兼顧公眾利益。今天把私人財產當公有財產看待,以環境保護或景觀保護為名義(公益目的),凌駕於私人財產權之上(農舍限制受讓人身份),又不給予任何補償,這是否對私人財產權嚴重侵害?可以想一想。
假如政府把農地買下變成公田,依據公益目的如何使用,我都沒意見。但是這是私人財產(再說一次私人財產),任何基於公益目的(景觀正義或環境正義),限制或侵害私人財產所有權或使用收益權,應該符合比例與必要性等原則,同時應補貼或補償財產所有人為公益目的的犧牲(核電廠旁的住戶補貼、六輕廠區附近的住戶補貼或焚化爐廠旁邊住戶補貼與補償都是,可以參考)。
為達成公益(農地正義或景觀正義),出張嘴叫別人犧牲,自己或公眾不用出錢,這不叫做正義(比較接近”政策霸凌”)。為達成公益,雖然有犧牲少數的必要,但已經給予合理補償或合理配套措施,這才叫做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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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農地正義指的是環境保護或景觀保護,這只是農業產業多個目標之一,農業本質是一種產業,如何創造農業產業繁榮(價值)與提升農民所得是核心目標中的核心。如果核心目標都無法照顧到,附帶目標就無法附麗,因為農民要先顧肚子,沒空幫別人顧景觀。目前大部分農民從事農業所得偏低是事實,表示目前農業產業政策無法達成最核心的目標。照片中的大部分農地是私有農地,不是公有農地。農民是為了自身利益(謀生)而選擇種田,不是為了服務(或有義務提供)大眾對景觀的需要,而種田。換句話說,農民如何使用收益他個人財產應優先尊重,其次才是兼顧公眾利益。今天把私人財產當公有財產看待,以環境保護或景觀保護為名義(公益目的),凌駕於私人財產權之上(農舍限制受讓人身份),又不給予任何補償,這是否對私人財產權嚴重侵害?可以想一想。
假如政府把農地買下變成公田,依據公益目的如何使用,我都沒意見。但是這是私人財產(再說一次私人財產),任何基於公益目的(景觀正義或環境正義),限制或侵害私人財產所有權或使用收益權,應該符合比例與必要性等原則,同時應補貼或補償財產所有人為公益目的的犧牲(核電廠旁的住戶補貼、六輕廠區附近的住戶補貼或焚化爐廠旁邊住戶補貼與補償都是,可以參考)。
為達成公益(農地正義或景觀正義),出張嘴叫別人犧牲,自己或公眾不用出錢,這不叫做正義(比較接近”政策霸凌”)。為達成公益,雖然有犧牲少數的必要,但已經給予合理補償或合理配套措施,這才叫做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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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麻煩走一趟菜市場,現在鳳梨一顆賣10元,青菜一把5元, 種完了還要到菜市場去賣, 唯一有價值的就是那塊農地, 政府連唯一的希望都要把我們奪走,1.買賣農舍農地要農民資格,2.要寫計畫報告3.要環境評估, 天啊! 現在農保非常的難拿又不可在外兼職太多, 農產品才10塊20塊在賣, 寫計畫報告書又不是作文高手, 環境評估不是已經有搭排計劃了嗎?農作物不值錢, 農地也不值錢是要逼死我們嗎?憲法不是要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嗎?但這法律看起來並不是! 1.政府核准了農舍卻也沒有定期稽查, 放任不管, 為何守法的農民要受池魚之殃?放任那百分之九十的農地不管,而管到那百分之十的農地。陳保基說以前農地多便宜現在多貴,他也不想想現在一碗麵多少?以前一碗麵線一塊錢就買得到,那他怎麼不想辦法把物價弄得跟以前一樣!只會把我們這些農夫拿來開刀!年輕農夫如果想要耕種可用租的!不要整天想拿到別人免費的東西,這些農地都是我們全家人辛辛苦苦一點一滴的買來的,自己的土地要自己捍衛,呼籲有農地的農民快快站出來,別讓我我們辛苦的血汗錢付之一炬!
請持有農地的人幫大家把農地保存好, 哪天糧食危機的時候會有一批年輕的農夫馬上可以生產食物, 這樣我們才不會餓死. 至於現在務農收入不好, 無法養家活口, 你家的事, 休想要我們用稅金補貼, 誰叫你們是少數勒, 呵呵
採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多麼美的畫面,多麼高深的意境,可惜因為農委會一句所謂的公義,就遏阻了許許多多人的夢想,這樣真的是公義嗎?還是假公義為名,行侵犯人權之實。試想有多少的山坡農牧用地將因此斷送了開發價值,有多少的山坡農牧用地將因此而荒煙蔓草。不要忘了台灣人口老化日趨嚴重,少了我們這些農委會口中所謂的假農民,那些農牧用地將再無價值 ! 將再無利用起死回生的機會 ! 將再無讓人賞心悅目、郊遊踏青以及讓子孫回歸山林認識大自然的機會 ! 這就是休閒農業,可以創造多元化、健康化、許多附加價值的休閒農業,可惜農委會不懂。
不會有糧食荒,把人口越來越少當分子,政府不要農民休耕,恢復一年二期稻作產量當分母,那會有糧食荒,真有荒食荒自己吃都不夠還會拿出來賣嗎?真有那麼一天連建地也會想辦法變成農地
現行法令已很清楚規定,2分半以上才能蓋農舍,而且建蔽率只有10%,所以全國90%的農地固定在那不會變,哪有流失農地,年輕人返鄉哪會沒農地務農,開公司難道就要買商辦,做生意難道就要買店面,都是用租的,所以年輕人返鄉務農可以去各地方農地銀行去租,租金很便宜.
都市土地都有雨污排分流,非都市土地會沒想到嗎?政府農地重劃就是要解決灌排分流,所以不會有污染問題,除非政府便宜行事重劃失職
開計程車為何不能兼職當農民,農民為何不能兼職當模板工,人的身份會變,土地不會變,管地不管人,多元時代無需限制農民身份,才能創造多元經濟
以下內容是我阿公拜託我寫的因為他76歲了,不會用fb,阿公阿嬤很煩惱這個議題
擁有農地的人不是祖先辛勞的傳承就是勤勞辛苦工作積蓄買來的,一夕間修法改變承買人須有農民資格,如此農地價格必將大跌,情何以勘,其實買賣農舍跟本不須限定農民,只要
在農舍以外的90%嚴加控管農業使用,才不會使農地暴跌,活絡農村經済。
另外最嚴重的就是北,中,南到處可見的農地搭建鉄皮屋工廠,這使農地陷於萬却不復,內政部,農委會為何坐視不管,應全付精神去取惕才對,却大張其鼓的呃殺善良農民的農地。
更可惡的是那些年青的農青團体想不勞而獲的低價買農地,其實農青團成員有些跟本不是農民,看到他們白白細細的双手誰會相信他們是農民,他們只豉動政府壓低農地。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也希望高高在上,不食人間煙火的官員們能體諒我們這些擁有農地的農民。
農地回歸農用是應該的,對於農民來說土地是生產工具下跌也是能夠減少租賃的負擔。
況且現行法令是只有買賣農舍的地需要是擁有農民身分的,不也是保障農舍可以在農民間流動嗎
再者,土地跟股票一樣是資產,股票投資失意難道要政府負責?
所謂的價格是供需的結果,如果覺得土地太便宜可以不要交易。如果你是良田你有從事農務也不會因為土地下跌產品受到影響。
另外之所以務農,會需要購地就是會希望設置資材室搭設溫室,難道你這些固定設備想租就都租得到?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515000429-260102
台灣農地一公頃1500萬,農地取得成本全世界最高
你要農青賺多久才能?才敢投入? 我們期望可以世代傳承農業就叫作可惡?
回應如下:1農地是神聖的固定資產不能隨意轉讓,股票是空頭虛實隨時可以轉讓的投機工具怎麼可以相提并論,奉歉還是脚踏實地,苦幹實幹吧!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2想要有溫室,網室的農業經營,如同蘭花的栽培是大企業的經營,這須要多大資金,年青人心不要這麼大,台糖地佷大土壤又好,請農委會幫忙便宜向台糖買吧!不要動到辛苦工作買來的小農民農地吧!3靠近都市的農地當然貴,國外1Ha 300一500萬美金比比皆是,想從事農耕可到偏遠的鄉下去,要知道大家都想住在台北2~3億的帝寳豪宅。請政府把它低到2~3佰萬一户可以嗎?
回應一下Dawn Hsieh先生
1.資產就是資產你不會因為是股票或是土地就有差別,只是資產的流動性不同(政府發行的國庫券呢?也算投機嗎?)
2.溫室網室的經營是希望能夠穩定微氣候,當氣溫、雨水或風力急遽變化產生的影響較小。我們農青一樣要貸款阿,錢不會從天上掉下來
農業用地是國土規劃是中央該作的,之所以吵得沸沸揚揚是2000年《農業發展條例》修法改為「管地不管人」,開放一般人可自由買賣農地(這好阿當自耕農)
農地價格會下跌是現行法規即將把興建農舍的持有人必須有農民身分,你辛苦工作買來的土地,你可以耕耘沒有人要強制徵收阿!?
3.我不知道你指的是都市的農地是指哪裡,我老家鹿港應該不算都市,農地一坪非常保守估計至少1萬起跳,換言之一分至少三百萬。
想要有規模當職業農夫,你覺得要工作幾年才有可能持有?(你可能說可以去租台糖,那這麼好你怎麼不租?)
當你站在既得利益者的角度和想農地農用人的立場調換一下,你會發現真正得利炒作的都早就已經下好離手了
農委會的態度是希望那些不是以農夫為職業的人不要建農舍,而我期望的事投機客發現市場剩下只有真農民時便很難再炒了
大家趕快辭掉工作,到宜蘭租塊地,租金便宜甚至不用錢,試種ㄧ年變成”真農民”,收購大跌滯銷農地,危機入市,又可蓋農舍,取得農地蓋好農舍之後,唉呀!種田實在無法養家活口,無法繼續…拍拍屁股回台北工作,宜蘭農舍當”渡假屋”,農地傳給後代子孫…賺翻了,宜蘭老農民真可憐阿,收拾爛攤子求救無門! 何為真農民???土地持有人不是農民,難道是租地試作玩票性質的短暫過客才是真農民? 到底有誰敢保證他自己”ㄧ輩子”務農”身份不改”,當現在政府所說的真農民???
所以千錯萬錯都是政府的錯,挑起族群的對立,分裂我們的社會,希望新政府能給沒地的有地種,有地的能開開心心擁有自己的地。最後也祝大家賺大錢,這不是我們大家所追求的嗎?
我們要回到”農地農用農有”的舊政策嗎? “農地農用 農舍農有”政策只是架構出高度管制與封閉的產業環境
主管機關希望有做為,不是壞事,但是既然是主管機關,政策要有專業性、宏觀與周延性,最重要是創造農業產值提升與繁榮與農民總收入,粗操的政策只會使問題雪上加霜。
承如陳主委自陳,農夫賣地的根本問題是從事農業收入低落與農業產業無競爭力,農民沒辦法,只好把生產工具最後殘餘價值(農地市價)賣出,以求個人溫飽或退休。如果農業收益高,擴大產能(買農地)都來不及,怎可能把生產工具(農地)賣掉。另外,如果生產工具(農地市價)殘值高,新農看到老農可以安全下莊或財富總收入(雖然農業生產收入差)還可以,新農才敢投入。15年前立法院看出這個問題,希望透過立法活化農業與財產收益,鼓勵休閒農業與精緻農業,至少不要讓農夫這個行業等於低收入戶的代名詞,才有准許新購農地興建農舍的立法農舍(農地農用,但是管地不管人,放寬農舍興建)。換言之,當時是用政策設法創造農民土地財產收益,對於利用政策創造農產品收益,當時無能為力(89年以前就有推小地主大佃農,但是成果非常有限)。
農舍新政策(“農地農用 農舍農有 管制農民身分”)是把這個”眉角”(用政策設法創造農民財產收益,與吸引新農投入,活化農業的槓桿支點)打掉,主管機關並自認,目前所推行的”農地農用,農舍農有”(農地農用農有變裝版)可以創造農業收益、提升農民勞動所得、提升農業競爭力或鼓勵新農加入。
“農地農用農有”這個方法是學日本,在台灣也已經實施超過40年以上了。如果這個政策有效,日本跟台灣的農民就不會到今天為止,大部分都是兼業高齡農民,且屬於低收入的行業。”農地農用農有”政策創造了農民是低收入戶的代名詞。
這個”農地農用農有”最有效的地方不是提升農業產業競爭力與創造農民收益或創造農業產值,而是鎖死農地,壓地農地價格,讓農委會以外得中央與地方機關與政治人物,得巧立公共利益目的(科學園區等等),透過公用徵收,任意收刮低廉農地。
無論”農地農用農有”或是目前變裝版”農地農用 農舍農有”的政策對於釋放產業創意、吸引人才與資金投入,提升農業產業價值等有實質幫助,我很懷疑。理由是,除了前述過去歷史實證外,在”農地農用農有”(或是”農地農用 農舍農有”)的政策的架構下,土地使用地目高度管制(限於直接生產,間接生產與衍生服務都不行)、身分(農民)高度管制(最好是專職、退休人員、或非以此維生的人員都不合格)、生產工具(農地市價)變現價值差(限於農夫承購農舍,一般人不能承購),可是先期要投入許多資金與資源,收益不確定性(天候或市場供需失衡)高,又需要利用龐大天然資源(水或地),加上農產品國際價格競爭,政策穩定度差,農業產業對於有能力或想創新的創業者而言,縱使有短期政策補貼,相同的資金、時間與能力,為何要投入政策高度管制,身分高度管制、機會高度不確定與收入不確的的行業呢?換言之,”農地農用農有”的政策只是架構一個高度管制且封閉產業環境,既不利於產業創新,也無法吸引新資金與創業者投入。
歷史常跟人開玩笑。這個老舊的農業政策,竟然在15年後,藉著保護優良農地的口號(起因於農地違規使用,這是另一個問題,在此不贅述),重新復活,叫的漫天嘎響。15年來,台灣經歷產業由盛轉衰、所得成長停滯、產業轉型困難的困境,政府與民間苦思多年,企圖利用創新、提升價值鏈或聰明製造等方法,設法帶動台灣產業新活力。而在這個亟思奮起轉型的時代,苦思創造繁榮都來不及,農委會竟然強推”農地農用 農舍農有”這個老舊的農業政策。我不禁自問,難道我們要回到”農地農用農有”的舊政策嗎?難道我們需要再經歷一次農村蕭條,才能領悟,”農地農用農有”(或是目前變裝版”農地農用 農舍農有”)政策只是建構一個高度管制、且封閉的農業產業環境嗎?
部份民間團體加媒體,順勢民間仇富(有土斯有財,土地等於財富)氛圍,以違規豪華農舍為幌,大喊年輕人反鄉買不起農地,搖著保護農地旗幟,對政府施壓,政府為了平息氛圍,慣用頭痛醫頭方式,看到農地漲就草率的宣布不能蓋農舍,看到農舍蓋就草率的宣布限定農民資格,以一(豪華農舍)概全(農地),一竿子打翻所有的人,因為這樣較簡單,只須一道行政命令蓋個章,但是出張考卷,題目是如何讓農地活用永續經營,還真寫不出來,因為都一直在(地)打轉,(農業)不是只有(地),這樣狹隘思維,想出來的政策,就是如此草率,這樣政策有助於農業永續經營嗎?有人知道政府在85年以後就要農民第二期稻作全面休耕,面對國際競爭市場開放,只好減產這種爛招,以確保稻米價格不致太低,,,不過這樣也好,幾個同事都面臨工作厭力大,厭倦了都市生活,把工作辭掉,台北房子賣一賣,趁這次農地價格能不能大跌價格低廉,用台北房子換個一甲農地,又可留一些現金應沒問題,來當農夫,慢活退休也不錯,但我又擔心農地價格太低,那些鯊魚返鄉台商看到農地價格這麼低,會不會幾甲幾甲的買,買了鄉又買了縣,最後變黑心島主
邱錫奎 之前任職「房屋仲介」「新竹縣不動產公會」….恩….
非農民禁買農舍,是「放寬農地農有」?還是恢復「農地農有」?農委會可以逕依「行政命令」變更「農業發展條例」及相關配套法案?】
1.「農業發展條例」第37條第1項規定: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可以移轉與『自然人』(任何人),該農業用地,若有農舍坐落其上,第18條第四項明定:農舍應與其坐落用地併同移轉。於此情形(非農民禁買農舍),是否 即為表示,只有『農民』才能買農舍及其坐落農地?〔農業用地若無農舍坐落其上,『自然人』(任何人)才可以買農地,但不能蓋農舍(因非農民)〕?怪哉!「農業發展條例」第37條第1項明明規定:「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可以移轉與『自然人』(任何人)」,可沒說:「(無農舍坐落其上)之農業用地可以移轉與『自然人』(任何人)」、「(有農舍坐落其上)之農業用地則只能移轉與『農民』)。農委會要增訂「農舍承受人,亦應須有農業生產事實,始得移轉」(即:「非農民禁買農舍」),顯已逾越農業發展條例授權之範圍與立法精神(由『放寬農地農有』調整為『恢復(部分)農地農有』,亦即:『有農舍之農地農有』;『無農舍之農地,自然人才可買』),似此之法規命令,應屬「『無法律之授權』而『剝奪或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自然人依法擁有可以自由買賣農地之權利)(該農業用地,若有農舍坐落其上,農舍依法就應併同移轉)〕」,此依行政程序法第158條規定:(法規命令牴觸法律;無法律之授權而剝奪或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係屬無效。
2.農委會可以不遵守法律?可以逕依「行政命令」變更「農業發展條例」及相關配套法案:「自然人」可以自由買賣農地(農舍應與其坐落用地併同移轉)之權利?關此部分,是否以後買賣農地、農舍,又要恢復檢附自耕能力證明?有無配套措施?是否「越搞越複雜」?標準在哪裡?法律根據何在?有無考量「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525號解釋令參照)?農委會不究根源:「落實農地農用」,想方設法,俾以解決問題,卻整天想一些爛辦法,可以嗎?
請主持公道
台灣老農敬上
農地是農民的,可以發聲的只有農民…
真正年輕人想務農的有哪些,說穿了都是飯來張口的人,只想用便宜買農產品,
要農地農用可以啊,把全台灣所有的建物都移為平地改為農地,包含你我的家
因為這些本來都是農地,是被不肖的政客所改變地目的,而買這些房子的大家就是為害農地的幫手
不能因為現在還持有農地的農民才是最人,那些舉著正義的大旗,哪幾個人是務農的
就好像我不是你家人,我卻要求你要聽我的指示不能賣房一樣.
少來糧食危機的假議題,先摸良心問自己,你願意從農嗎?你敢嗎?如果只是嘴砲大家都會.
炎熱夏日哪個不是往冷氣房跑,有哪些人願意在太陽下工作只為了提供給這些飯來張口然後滿口為了農民著想
其實根本是假仁義道德最可恥了.
如果大家都不是農地持有人,卻ㄧ廂情願只顧個人私立,打著以未來糧食荒,糧食自己率不足為由,而要求休法嚴重損及農民權力,農地是私有財產,不是公有的,是私人財產,你們憑什麼要求將私有財產公有化,要顧及景觀,虛假的農地正義…。用這些假議題作文章,那你們應該要求政府立法:
1.不能因缺水顧及民生用及稻米過剩,就要求農民休耕,休耕農民靠什麼養家?
2.全國人民簽切結書:只能購買台灣農民所生產的稻米及農作物
3.當年加入wto時同意進口國外稻米,現在政府重新修法,台灣退出wto,禁止國外稻米及農作物進來台灣。全國人民支持只吃台灣農生產的農作物,農民收入增加,肚子不會太餓可糊口,就不會因無法生存而把農地賣掉,連閒置工業用地及建地都想辦法變農地,開心的務農,擺脫低收入戶窘境。
農地是”私有財產”不是公有的,憑什麼要因為大家避免糧食荒及農地景觀的公眾議題而致農民權力嚴重受損財產嚴重縮水?
若你家的房子庭院,大家覺得景觀很好看,大家要求你的庭院要開放給大家欣賞,庭院也不能變更不能砍樹,你的房子能賣掉卻只能賣給農民,你需要錢房子卻賣不掉,價值原來建造或購買時花了1000萬,現在卻連只賣300萬都乏人問津…..你是屋主,你覺得如何? 你願意嗎?嚐嚐求救無門的滋味!
支持修法 !誰管老農財產貶值 ,這樣新農才能用原本一折的價錢 ,狂買一堆農地,以後當阿舍收租 ,撐個機十年,等變更成建地 !狂賺一筆 ,田橋仔換我們年輕人做 。
看起來反農舍修法的人似乎都認為修法對農業發展沒幫助,既然大家的共識是”農業發展”而不是”農地產發展”,那農委會在農舍修法後,該檢討農業發展的政策了!
本來就該再農業發展上多用心,既然無法阻止稻米進口,就讓農業多元發展,例如觀光果園,休閒農場,有機村,科技農村,在地特產行銷,產銷結合觀光,來去鄉下住一晚,一日農夫體驗營等,多元發展造就多元市場,多元市場造就多條生產練,提供多元服務,增加就業機會,住宿旅遊,教學,觀光,物流等等不是很好嗎?農業不再是傳統行業,農業也可是觀光業,農業也可是旅遊業,農業也可是服務業,農業也可以是餐飲業,如果讓賈伯斯來當農業的CEO,顛覆傳統思維,把農業當科技經營,誰說農業只有耕種這檔事,有朝一日,農業來帶動其他產業不是不可能
為什麼假農民不能有農舍
都市擁擠的生活,公寓如鴿舍,黑心食品充市,假日又不喜歡往人多的地方去,
當個假日農夫,種自己喜歡的百果園,好種 好吃 健康的蔬菜,賞心悅目的花草,以舒緩平日的工作壓力為何不可.
不要一直說未來的年輕人想回鄉務農買不起或租不起地,
以實際的我而言,我有二塊地,一塊是田,依當地行情,一分地每年租金三仟元,一年可種稻二期。
另一塊地是山坡地,依當地行情租金是0元,無償提供對方種香蕉。
也不要一直說農地買不起。
以實際的我而言,買在鄉下 郊區 無臨路,還是很便宜的,因為我就是買那樣的地,
在自己的地上,種喜歡的疏果,享受自然田園樂,很有成就感,為何假農民就不該擁有這樣的享受。
不是只蓋農舍要嚴格限制,連現有農舍都不能經營民宿了被限縮在觀光區,不過那些三年內要完工的二十家飯店,少了這些民宿業者,將是一大利多
在報紙看到的問一下,宜蘭縣政府計畫在大同鄉約三十七公頃地以BOT方式建造溫泉夢幻樂園園區內將有飯店等,與力麒建設跟宜蘭縣政府簽訂的員山公園溫泉會館BOT案,預計2017年開幕是同一個案子嗎?還是大同鄉歸大同鄉,員山鄉歸員山鄉,求解囉?
一樣的道理 ,你現在正在貸款所買的房子;我用居住正義的立場來說:台灣房價過高 ,年輕人買不起房 ,都留在大陸等其他國家當台勞 ,無法返鄉工作!為防止下一代無房可住 ,凍死街頭 ,應立即立法 ,漲價歸公 ,一戶限買一房 ,房子也只能賣給相同職業與收入的人!堅持居住正義 ,政府硬起來 ,不要讓房子淪為抄作工具。如此一來市場零成交 ,你的房子當然也貶值了,年輕人都買的起房了,一樣是正義 ,這樣你支持嗎?
國外也有這種情形,反而是嚴格管制那90%農地農用,那90%農地才是重點。為了永續經營,解決方式可以是農地登記制度概念,農地所有權人必須以2分半為單位,而每單位至少有90%農地向政府成立的農地銀行登記確實農地農用(自耕或承租他人務農都算),如自家不務農也找不到承租人的部份就登記願供他人承租耕種(由農地銀行當媒介窗口),落實農地農用,且每年登記一次,雖然有租不出去的可能而閒置,那是市場問題,但隨時保證了90%農地都在,隨時可供農地銀行媒介,不登記表示有問題,若閒置不向農地銀行登記就要課農地閒置稅,,,年輕人要務農,去農地銀行找,不要一開始就想買,風險太大了,如做了壹兩年不做了,地都買了怎麼辦,還是說反正農地價格大跌,,買了沒差,等漲價賣了賺一筆,相信應該不是這樣的吧!
不過反過來說,乾脆把那10%的農舍全部蓋完,那全國90%農地空地比都用完了,不再有農舍了,剩下90%農地不能再蓋農舍了,這樣較簡單,日後沒農舍了,就不用再吵了,也因為沒農舍,只剩農地,連法都不用修了
所以不用管那建蔽率10%的農舍,反而應該增加一條讓承租人務農的,或租地耕種一定面績的也可蓋階段性農舍,保障使用年限,總要給人一個遮風蔽雨的地方就地務農吧!
最近天下雜誌標題,為何年輕都在瘋農業,所以現在只看到10%的價值,未來真正的價值是那90%,而且獲利驚人
商業週刊1434期,為何全球輕年瘋農業,談到農業現在與未來,下ㄧ個產業創新,農業物聯網,比爾蓋茲,股神巴非特…,都已看到農業未來”驚人發展”,早已長期布局,這是全世界性農業現在進行式。反觀國內所有眼光卻侷限在10%農舍能不能蓋,人的身份資格職業隨時都在變,根本無法管,今天是農民,明年也許開計程車,後年當公務員……政府要花盡心力不斷防堵,還是花全力推動農業創改善農民收入,讓農民能養家活口,肚子能溫飽自然不會把生財工具賣掉了,農地自然全部農地農用。
全世界的輕年人看見了也積極推動農業創新,未來科技即使大樓綠建築牆面都能產生蔬果,現在led燈溫室也在種蔬菜,誰說只有農地才能種蔬果???看看全世界的農民及科技如何的改變我們的未來,徹底解決農民靠天吃飯的困境,在大樓水泥溫室裡不用擔心颱風,不用冒著風雨搶收。
全世界都在發展農業創新,我們還要堅持農地只能蓋10%的農舍嗎?還是好好思考另外90%農地該如何創新發展,ㄧ起共同創造下ㄧ個金磚產業。
工農為何革命?因為吃不飽、居不安!農業市場化、商業化、多元經營是未來王道!政府這樣的死腦筋官員還自以為是正義的一方!真是扼殺創意農業發展!農傳承農,讓階層不流動!?那會引發階級鬥爭!管制農舍蓋在那裡,有無公安問題才是重點,其餘應交市場機制!否則農地會像原住民保留地,讓原住民永遠是貧苦原住民!借名買地一樣盛行於原鄉!政策缺乏前瞻,形同誤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