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編輯部說明:2015年9月1日,經濟部公告「特定地區個別整體變更編定為丁種建築用地興辦事業計畫審查與作業要點」載明「即日起生效」,明定違章工廠若符合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三十三條或獲地方主管機關輔導進駐,可申請將目前使用土地變更為丁種工業建築用地,但排除特定農業區。
雖然時任立委田秋堇及環團表達抗議,但該公告至今並未更動,當時桃園市地政士公會甚至以《經部開大門 農地工廠就地合法》為文公告,以下文章為2015年11月,時任立委田秋堇召開公聽會的討論內容。
經濟部2015年9月公告 一般農業區內違章工廠可望就地合法
全台農地上多達6到8萬的違法鐵皮工廠可說是歷史沉痾,今年(2015)9月經濟部公告《特定地區個別整體變更編定為丁種建築用地興辦事業計畫審查與作業要點(以下簡稱《要點》)》,明定186個特定地區中,44個一般農業區裡的違章工廠,在取得臨時工廠登記下,可向地方政府提出變更為丁種建築用地的申請,據了解,這44個特定地區面積廣達124公頃,約有114家工廠,未來可望就地合法化。
經濟部通過的這項《要點》遭外界抨擊大開後門,讓違章工廠就地合法化,為此,經濟部在立委田秋堇要求下昨天舉辦公聽會,會場上砲聲隆隆,公民團體和業者各成兩派。
環團認為,農地要回歸農用,經濟部應輔導業者協助劃入合法工業區;業者表示,工業區的規模根本不容中小型企業,而要通過經濟部的臨時工廠登記不容易,根本不如外界說的就地合法那麼簡單;日前農地遭工業廢水汙染被插牌公告的農民則無奈表示,「為何政府不提供一個讓雙方都可永續經營的管理方式?」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科長雲瑞龍表示,昨天公聽會各方陳述的意見,經濟部會帶回參考、討論,但《要點》已經公布,目前也有工廠開始向地方政府提出申請,基本上經濟部仍會跟著現有規劃協助這些工廠取得合法經營。
田秋堇:經濟部無配套 污染者得利
為解決違章工廠問題,立法院在99年三讀通過《工廠管理輔導法》增訂第33、34條,明定特定地區農地上的違章工廠可納管、協助輔導其合法,這些工廠7年內可免受相關法規的處罰,101年經濟部公告全台186個特定地區、總面積約有546公頃,其中位於特定農業區有107個、一般農業區有44個。
經濟部今年9月通過的這項《要點》明定186個特定地區中,44個一般農業區裡的違章工廠,在取得臨時工廠登記下,可向地方政府提出變更為丁種建築用地的申請,據了解,這44個特定地區面積廣達124公頃,約有114家工廠,未來可望就地合法化。
農地長違章工廠令人擔憂的不僅是優良大塊農地被蠶食鯨吞,部分工廠私設暗管、偷排廢水汙染農地,引發一樁樁鎘米事件,不只農民受害,還造成社會大眾對於食品安全的恐慌。
以彰化縣為例,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總幹事施月英指出,根據彰化縣區域計畫書資料顯示,彰化縣非都市計畫區中的未登記工廠高達6663家,主要分布在北彰化,若未來這些工廠就地合法,在無法做到灌排分離的狀況下,一些高汙染電鍍廠就可光明正大把廢水排入灌溉水圳汙染彰化農田,那麼彰化盛產的花椰菜、蘆筍等農產品該怎麼辦。
就現有法規來看,工廠汙染農地後不需賠償農業損失,拍拍屁股就可走人,田秋堇表示,「經濟部都沒想配套措施,就通過《要點》,難免讓人以為是汙染者得利。」
更令公民團體擔憂的是,經濟部在去年將輔導期限從7年延長到10年,台灣農村陣線副秘書長陳平軒質問,經濟部一延再延,「那麼未來還有誰想當合法業者?」
業者:規模小工廠要遷到工業區有困難
經濟部此次公告的《要點》明定特定地區中,44個一般農業區裡的違章工廠,在已取得臨時工廠登記的狀況下,可申請變更為丁種建築用地。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科長雲瑞龍表示,業者要通過輔導並不容易,整體特定地區若要變更地目,公共設施要超過20%、隔離綠帶或設施要超過10公尺,至於特定地區個體變更,公共設施要超過30%、隔離綠帶則要超過1.5公尺。
雲瑞龍於會中再三強調,未來若有越來越多的業者通過輔導,好好設立隔離綠帶,再加上地方政府積極稽查,將會是一個永續經營的雙贏模式。
不過針對經濟部提出的《要點》,多數環團質疑的是,閒置工業區土地如此多,為何政府不先盤點現有合法工業區土地,將工廠遷到工業區?對此,參與公聽會的業者提到,中小企業的規模小,頂多幾百坪,根本無法在工業區找到合適的土地,而且中小企業的福利、薪資無法和大廠競爭。言下之意,遷到工業區有困難。
農民:工廠排污水、環境污染
若違章工廠要就地合法化,最令公民團體和農民擔憂的莫過於汙水排放的問題,由於鎘米汙染一再重演,今年9月環保署還公告了一波55公頃,位於彰化縣東西二三圳、和美鎮一帶的農地受重金屬汙染,今天公聽會上便有一位彰化農民特地北上痛批工廠偷排廢水的狀況。
在彰化縣和美鎮、擁有1分多農地的農民楊偉立說,他的農地南北各有一處鐵皮工廠,夏季溫度高達40度,這些工廠建築會對農作物產生光和熱的干擾,排出來的粉塵也會影響植物的呼吸作用,造成作物嚴重損失。
2個月前他的農地無預警遭到插牌,當下他非常錯愕,直接聯想到會不會其他農地也遭殃,附近也受到汙染的老農都在說:「究竟還有什麼適合繼續耕作?」更令他生氣的是,「我明明是受害者,但這些受汙染農地卻被法規綁死,無法轉移、變更地目,在這個事件,我唯一獲得的補償就是休耕補助,但微薄的補助都比不上我栽種高經濟作物得到的報酬。」
他反問,為何政府要讓農民和業者對立,為何政府不提出一個可以讓雙方永續經營的好方法?
雲瑞龍指出,公民團體建議的違章工廠遷到工業區是一個很長遠的目標,還會牽涉到廠商資本、土地取得、勞工聘僱等多方問題,就現有狀況來看,經濟部短期仍希望先讓工廠能得到合法、兼顧環境保護的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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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地合法?我們的納稅錢都花到哪裡去了?養一堆無做為的人,我拒付
啊就很簡單啊!農民繼續種,只要是周邊生產的農作物全由該工廠以市價買下,並且不得轉賣圖利,要全部吃完,不論是有多少污染都要全部買單。
沒辦法,誰教大家都不覺醒。政府向來只偏袒財團,司法也是(看日月光的汙染案宣判結果就知道),再過一百年台灣的政府還是一樣落後蹣頇無能腐敗,爛島鬼島,住著一群不知覺醒的人。
失望絕望…沒有希望。
違法就是違法,什麼叫就地合法化?請總統出來解釋一下好嗎?
不要推說總統不知道啊,這種大事情?
關心土地的夥伴您好!
您認為在農地上的違法工廠可就地合法嗎?
我們調查發現,2002年至今,共有五千多件農地污染列管案件,當中只有一半完成污染整治。列管案件中,九成以上沒有記錄改善進度。這樣的行政效率必須立即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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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很多農民賣農地都賺到更多錢~因為旁邊有工廠,有農舍,可以三相電,農地漲三倍,去網路搜尋農地買賣便知道,所以這就是矛盾的地方@@
賣農地要便宜一點,農民還不給降價,農民也是向錢看,現實面的遭遇。
農地農用法有明文規範,區域計劃法亦有相關規定,為何政府的怠惰無作為。立法院可以關門算了,悲情的台灣,事情總是會轉彎,看看那些高喊土地正義的人~不見彈。
不當的都可以用轉型正義的立一個溯及既往的法律了 ,不法的應該更容易了吧 ,千萬不要就地合法唷……這個顧立雄經驗豐富 ,兼任一下駕輕就熟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