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寫手

頂新無罪 早已是預料中的事

喧騰一時的頂新飼料油案,今天傍晚5點一審判決無罪,根據彰化地方法院新聞稿,主因是檢方無法證明頂新油品來源非法,單用末端的油品酸價、總極性物質檢驗報告,無法證明是飼料油。

雖然許多人一面倒罵法官,不過一位曾在國外油品相關業界工作的專業者Lin Bay(化名)指出,重點是現有法規沒有將原料油納入列管,且檢察官取樣過程失誤,以下是Lin Bay的原文。


 

筆者曾於在7月預言,魏應充很可能會沒事,檢方目前敗訴機率頗大。如今一審判決出爐,魏應充等6人全無罪 。在情感上雖然很難接受,但若從法律攻防上來看,頂新無罪早已是預料中的事。

一、前情回顧:7月時,頂新與檢查官的法律攻防

使用不合格的原料所製造的產品,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就是不法產品,要沒入銷毀。不可以因為其檢驗合格就認為可以食用。也就是以來源判定是否違法,而不是精煉後的油的品質來判斷是不是違法。

這個案子的攻防點在於頂新是否進口UCO(used cooking oil)做為原料提煉豬油?

(1)檢方攻擊點

民國103年10月12日由檢察官抽驗之油品檢驗出銅、總極性化合物數值大於40%
油脂是非極性化合物,一般粗油脂總極性含量約1~8%以內,如果油脂一直經過高溫加熱加上水,就容易形成極性化合物,若油脂不斷的重複加熱、油炸總極性化合物數值就會升高,一般市面上的炸食用油超過25%就不能使用,如果超過40%可推論是UCO (used cooking oil)。

(2)頂新防禦點

1. 檢察官當時未依正確方式取樣,硬是要取下層油槽的油品作檢體。如果要讓抽樣數值正確,油槽必須至少加熱36小時攪拌均勻,以上中下分層抽樣再混合取得樣本。

2. 檢方使用快篩法檢驗,快篩無法律效果,需要二次進實驗室標準檢驗,才有證據性,而檢方沒做二次標準檢驗,無效。

3. 屏東衛生局的檢驗結果為總極性化合物5%。

4. 油槽都已經封存,應該正確取樣,正確檢驗一次。

(3)攻防結果

檢方攻擊失敗,證據無效,合議庭裁示,五月到頂新封存油槽,以標準方法取樣,送實驗室複驗。五月檢驗結果出爐,總極性化合物數值平均為6.9%~8.1%、黃麴毒素、丙烯醯胺都是未檢出、碘價落在55~72的豬油標準值、重金屬鉛超標。而檢方目前敗訴機率頗大,是因為

1. 無法證明來源非法,無犯罪之證據。

2. 無法從精煉油證明非法,都符合食品指標。

如果頂新沒有收黑心油,那麼台灣每年約兩萬噸的廢棄油脂UCO到底到哪去了?這消失的油脂,難道消失在空氣中嗎?可能是有善心人士,挖了一個超大池子,把油倒在裡面,然後不斷的用水車攪,經過曝氣,油脂慢慢被大自然分解,就不見了?(有些國家就是這樣處理廢棄油脂)

二、11月27日一審結果,檢方敗訴兩大關鍵:

(1)無法證明來源非法,無犯罪之證據

質疑頂新的油脂來源非法,但檢方無法提出來源非法的證據,而在黑油的官司中,頂新跟正義是切割開的,正義可能有罪幾乎是已經逃不掉的事實,但魏應充也一樣可以主張他對正義公司沒有進行實質的管理,很多的企業董事長只是掛負責人,真正的管理人都是總經理,有經營公司的人應該會很理解相關的操作。而關於頂新油的來源,他們已經有取得合法的來源證明自己的油源取得合法。

講白一點,就是從餿水油製造成食用油這一端跟頂新沒有關係,檢方只能從大幸福是餿水油的觀點來進行法律上的攻防。很遺憾的,檢方無法證明這點,因為越南使用過的廢棄油脂(UCO, used cooking oil) ,以相關指標而言還符合之前台灣的食用油衛生指標,以這種油脂在台灣進行精煉,當然沒有來源非法的問題,而其他的油脂原料部分,頂新又能提出相關進出貨證明,證明來源合法,因此無法證明頂新有用地溝油做食用油的事實。

(2)無法證明頂新的精煉豬油非法

頂新的精煉豬油都符合相關食品指標。五月重新抽驗結果出爐,總極性化合物數值平均為6.9%~8.1%、黃麴毒素、丙烯醯胺都是未檢出、碘價落在55~72的豬油標準值、重金屬鉛超標。

也就是說,一開始檢方第一次取樣的數值被推翻,第二次重驗之後相關的指標都過關,唯一有問題的只有重金屬鉛稍微超標,然而這個部分頂新可以主張「因為油一直封存在裡面,導致重金屬溶出,使重金屬超標」。

當決定重新抽驗的時候,對檢方自然是大大的不利,因為就算上了封條,也有太多的方式把油槽裡面的油換掉,所以油槽裡的殘油自然可以檢驗過關。

究竟是油桶裡面的油本來就是沒問題的,還是頂新偷天換日處理掉了,恐怕只有頂新跟天知道吧?

如果當初檢方能得到相關衛生及油脂專業單位的協助,了解如何對油槽進行標準取樣,再經由快篩之後得到超標的結果,接著把剩餘的樣品送到標準實驗室進行複驗,那麼就不會有重啟第二次油槽的油脂抽驗的事,也不會出現兩次檢驗結果大不同的情況。但歷史沒有如果,也只能以第二次合格的標準來進行法庭的攻防,因此檢方的敗訴,早在預料之中了。

(3)頂新有沒有收黑心油?

根據之前環保署的資料顯示,台灣一年大概有七萬噸的廢棄食用油,生質柴油業吸收了將近一萬噸廢棄食用油,飼料業一年吸收了三萬噸,台灣每年還有剩下三萬噸左右的廢棄食用油脂(UCO)到底到哪去了?

如果小水滴在自然界的旅行,經過降雨、逕流、蒸發、降雨,這樣循環、生生不息。廢棄食用油也可能像小水滴一樣,在路邊的小炸攤、廢油集貨場、油脂精煉廠、混添食用油、分裝、小炸攤,同樣循環、生生不息。

當我們在嘲笑強國每年食用十分之一的地溝油時,台灣跟他們又有什麼不同呢?或許在吃回收油的世界裡,才真的是兩岸一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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