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桃園簡姓女園長不幸逝世,引發外界對動保議題關注,立委提案修正《動物保護法》,但內容聚焦在禁食貓狗、不得以汽機車溜狗等,包含農委會處理動保業務人力嚴重不足、經濟動物、實驗及展演動物福利均未入法,立委王育敏認為,修法宣誓台灣已是進步的動保國家,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陳玉敏認為,「缺少動物福利的動物保護,根本是蹩腳政策。」
立委修法禁食貓狗,宣誓台灣是進步國家
立法院昨(23)日針對《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進行討論,目前以王育敏、高志鵬、邱志偉3位立法委員的版本為主,雖然彼此法律用字稍有差異,但立法精神大致雷同,重點條文有:
不能再以汽機車來「遛」任何一種寵物。(第5條)
不能宰殺犬貓,也不能食用犬貓屠體、內臟及相關成分的食物。(第12條)
購買、食用、販賣犬貓屠體、內臟及相關成分食物的業者和消費者,可處5到25萬元罰鍰。(第27條)
提案修法的王育敏表示,新法也將適用於外籍移工,藉此杜絕食用貓狗肉的情形。不過她和黃偉哲等委員提問,若業者「掛羊頭賣狗肉」、消費者不清楚的情況下誤食,是否會遭懲處?
法務部解釋,首先得釐清業者和消費者的念頭,明知故犯必然受罰;但業者購買肉品、消費者食用肉片時,明顯不是要「吃貓狗肉」,是受肉商、火鍋業者欺騙,則不會受罰。觸法事實的認定則由地方政府、農委會負責,不過農委會也坦言確實有認定上的困難。
王育敏表示,農委會必須加強稽查人力,「我們的立法是希望有一種宣誓,台灣已經是一個進步的動物福利社會。」儘管本次修法討論兩黨基本上並無太多意見,不過本次會議並無明確結果,得在日後另外擇期逐條審查。

每人平均處理569案,立委嘆:難怪業務辦不好
不過管碧玲仍指出當前農委會處理動保事件的人力嚴重不足,據她掌握資料,全國動保檢查員人力僅157人,其中有81人、占52%是兼職人員,即由其他正式公務員兼職負責動物防疫、寵物店稽查、收容所管理等工作。
而且去(2015)年民眾檢舉、主動稽查案件相加,共有8.9萬件,平均每人處理569件案件,令她大嘆「人力這麼少,難怪業務辦都辦不好!」同時國外的動保員訓練要求高,舊金山需3個月、英國則是6個月,外加一年的實習,但台灣卻只有8天,明顯不成比例。
動保科長江文全表示,將會進行檢討,而目前會內預算約有9千萬用於動保業務上,各自以1/3比例分配於人事、結紮和宣導等工作上;而先前農委會承諾投入19億元經費,將優先每年撥2億元改建、擴建公立動物收容所,確定4年內完成15所調整。
至於人力調整,先前農委會曾表示需待部會升格為「農業部」後,不僅直轄各縣市政府的動物保護諮詢委員會,人力更會擴增,但沒特別提及是否成立「動物保護署」。

動社:動保不能只停留在貓狗
然而面對立委提案修法,僅聚焦關注於貓狗、罰則和「非法樣態」的定義(如以機車遛狗),動物社會研究會(簡稱動社)主任陳玉敏表示,整體而言樂見台灣朝更進步的動物福利社會前進,但絕對不能只停留在現階段。
她指出,現階段雖達成立法禁食貓狗的共識,但接著必須問「那其他動物呢?」即便貓狗被視為同伴動物,但其他經濟動物,像格子籠雞,以及實驗動物、展演動物等也是動物福利必須考量的一環。
根據動社去年統計,台灣人有過度肉食的傾向,依照衛生福利部每日飲食指南建議,民眾每日僅需攝取26到70克的豬肉,並佐以其他蛋、豆、魚、肉等蛋白質;若將蛋白質攝取全改以豬肉換算,國內一年僅需22到58萬噸豬肉。
然而該年度豬肉屠體市場總共供應了82萬噸豬肉,再加上牛、羊、雞、鴨、鵝、火雞等禽畜,總供應量達148萬噸,遠遠超過建議需求的3─7倍。而這些問題都沒在本次修法中討論,「缺少動物福利的動物保護,根本是蹩腳的政策。」陳玉敏說。
另外她也強調,由於近日和其他勞工團體接觸,發現許多雇主聘雇外籍移工時,針對工作環境介紹、職業安全講習、勞動法規、救濟管道等基礎教育不足,僅便宜行事以2、3小時宣講帶過。未來《動保法》修法通過後,外籍移工是否會誤觸法網?這些問題、具體做法都應該被完整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