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榜天然的「胖達人麵包」使用人工香料(香精),業者辯稱「未添加任何工業用人工香精」,後又指稱「誤信上游廠商提供的是天然香料」。政府規定複方食品添加物不須查驗登記,香料業者添加色素販售,法令未強制規範業者標示添加的是天然或人工香料,都是導致坊間業者玩弄文字遊戲、欺騙消費者的主因。
上下游新聞市集記者,專訪曾在塑化劑事件中作證的香料進出口業者鄭名凡, 一窺香料。他解釋,天然香料的成分物質存在大自然;人工香料則是以化學方式合成自然界中不存在的物質;即使是天然香料,大部份台灣業者還會加入人工色素,早已不「天然」。2000年,政府允許食品香料及複方食品添加物,不用查驗登記後,混用香料、工業添加物的事件,層出不窮。
香料可分為天然、等天然、人造
香料在人類文明中歷史悠久,包括早期大自然中的胡椒、肉桂,烘焙業常見的香草精、水果香料,甚至家中的芳香劑、香水,人們的生活,和香料脫不了關係。
鄭名凡表示,香料有成千上萬種,廣泛應用在食品、香水及日常用品,其名稱並非來自於萃取物,而是「製造出來的香味像什麼」,例如:咖啡香料只是聞起來像咖啡,並非一定以咖啡豆提煉。
香料可分為天然(Natural)、等天然(Natural Identical)、人造(Artificial)三種。天然香料的物質,是大自然本就有的產物,例如胡椒、丁香;等天然香料,則是以人工,仿造大自然中的物質,也可標示為天然香料;人造香料,是以化學方式,合成自然界中完全不存在的物質。
以胖達人事件為例,若其使用的香料,是萃取自天然藍莓、荔枝、可可,過程中沒有其他非自然的化學物質,仍可標榜「天然」;反之,則應說明是人造香料。
化工合成的人造香料,若符合食品級規範,就可合法添加在食物中;天然香料也可用在工業用途。總之,香料若要加在食品中,至少得符合食品級規範,因此胖達人聲稱「未添加任何工業用人工香精」,只是混淆視聽。
天然香料加人工色素 立刻變調
但即使是天然香料,也可能被加入人工色素,成為「香料色素混合物」。鄭名凡說,全世界的香料,製造集中在十家公司,八成以上都是天然香料。台灣沒有製造香料的能力,99%都是進口,但許多食品添加物廠商,在分裝時,會在香料中,加入人工色素,例如標榜草莓的香料,可能真的是萃取草莓香氣,卻加入人工色素、食用紅色2號、6號。
鄭名凡說,香料一公斤價格可達千元,色素一公斤價格則不到2百元,混合後,仍以香料價格出售。這些「香料色素混合物」,除了涉及內容不實,使用時,採用香料的使用標準,因香料已混入色素,就可能產生色素使用量超標問題。
鄭名凡表示,香料混色素,在麵包業早已是公開的秘密。有些下游業者或許真是無心受害,但大部份業者應辨識得清,「香料倒出來,有沒有加色素很明顯,業者應不會看不出來。」
事實上,胖達人使用的藍莓香料,上頭就清楚標示含有食用色素(食用藍色1號、食用紅色6號、食用紅色7號),把過錯推給上游實在說不過去。
但此事只是香料管理漏洞的冰山一角,民國89年(2000年),政府廢除香料查驗登記,以一紙公文,宣布:「食用香料和複方食品添加物不須查驗登記。」就此打開潘朵拉的盒子。
政府廢除複方查驗登記的理由是,單方成份經查驗登記通過,單方和單方加起來的複方就不會有問題,國際趨勢也是如此。但政府宣稱要讓業者自主管理,卻絕口不提國外的配套措施。
(左)胖達人使用的藍莓香料添加藍色1號、紅色6號、紅色7號色素(右)覆盆莓香料添加紅色6號色素(圖/北市衛生局提供)
國際香料買賣須出示規格書與檢驗報告
鄭名凡表示,香料是食品化學中最專業、困難的領域,國外有嚴格的調香師制度,管控香料品質,調香師採師徒制,目前全球只有400多位;食品添加物廠商,也都有一定的專業人員。在台灣,幾乎任何人都可以經營香料事業,政府撤銷複方的查驗登記後,不須添加物證明,就能買賣,許多不具專業背景的業者,只能片面聽信上游業者的話。
值得注意的是,並非所有香料都是食品級。鄭明凡打開一小罐玻璃瓶,稍微搖晃,散發出檸檬的清香,「純粹就檸檬味道而言,難以分辨這罐化學物質。是食品添加物或是用在生產殺蟲劑。」
他解釋,國際上的香料買賣,須出示規格書和檢驗分析報告書,就像買手機會有規格和使用說明,規格書會明確寫出成分、用量、用途等,才能確認此香料是否可用在食品上。
要進一步確認廠商是否誠實,還要比對美國香料及抽出物製造者協會(Flavor and Extract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FEMA)出版的手冊。在國外,這本書是每個香料業者必備聖經,裡頭詳細記載:哪些物質可以使用、何者為天然香料,但鄭名凡透露,很多台灣廠商根本沒聽過「FEMA手冊」,不知道自己賣的是什麼東西,「就像開律師事務所,不懂六法全書,藥師沒唸過藥典,這樣怎麼有資格經營?」
FEMA(美國香料及抽出物製造者協會Flavor and Extract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FEMA)。每個可食用的香料在FEMA都有自己的編號,從FEMA2001開始至4727(2011)http://www.femaflavor.org/publications/gras
應儘速恢復複方查驗登記制度
近來爆發的食品安全危機,顯示台灣業者自律能力不足。鄭名凡認為,政府應強制要求:買賣香料須出示規格書,發生法律糾紛可以舉證,才不會出現這次胖達人說上游給的是天然原料,卻提不出證明文件的狀況;還要加強政府的諮詢功能,業者若看不懂規格書,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有義務解答。
此外,目前《食品衛生管理法施行細則》第 11 條規定:「食品添加物之標示,應依下列規定辦理:⋯⋯屬調味劑(不含甜味劑、咖啡因)、乳化劑、膨脹劑、酵素、豆腐用凝固劑、光澤劑者,得以用途名稱標示之;屬香料者,得以香料標示之;屬天然香料者,得以天然香料標示之。」
依前述法令,業者可以標示是天然香料或不標示,並不具強制力。坊間飲料、蛋糕,幾乎都只標示「香料」二字;鄭名凡認為,應該強制要求業者在成分上標出人工或天然香料,至少讓消費者有選擇的機會。
但是最治本的方法,還是要恢復食用香料與複方食品添加物的查驗登記,所有添加物買賣,都要有許可證,讓廠商和查緝人員有所依據,才不會導致食安危機一再上演。
延伸閱讀:
美國香料及抽出物製造者協會(Flavor and Extract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FEMA)出版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