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網是全球最普遍的漁法,卻也是飽受爭議的漁法之一,民眾過往印象多是公海上大型漁船聯合以刺網築起數百公里的「死亡之牆」,讓許多人對刺網深惡痛絕。然而,絕大多數刺網是由各國沿近海的家計型、小規模漁戶使用,台灣愛吃的烏魚、鯧魚、野生午仔魚等,多由刺網捕獲;捕撈阿拉斯加鮭魚的流刺網甚至還獲得環保標章。同樣是刺網,施用方式不同,對海洋產生的後座力也大不相同。
儘管沿近海刺網與遠洋大型刺網規模差距極大,但小型刺網常因各種原因成為海洋廢棄物,飽受外界批評。為推動責任漁法,農委會漁業署的「刺網實名制」於今年7月1日正式上路,漁民須於刺網網具上標示漁船編號,如果刺網遺失需通報,違者將處 3 到 15 萬元罰鍰。
刺網究竟是什麼?刺網對漁業的重要性及對海洋生態的影響是什麼?《上下游》分上下兩文深入介紹刺網漁法,以及如何正確管理,才能兼顧漁民生計與海洋保育。
刺網沒有刺,透過網目大小困住不同目標魚種
聽到刺網,許多人顧名思義會以為是「佈滿尖刺的漁網」,聽來就像可怕的酷刑。不過刺網上其實沒有刺,它的英文名稱是 gillnet,直譯為「鰓網」,是使用纖細的網線投放海中,在海波帶動下如同一道隱形網牆,魚類觸網時會因鰭或鰓蓋纏困在漁網上而被捕撈,體積大的目標魚種會被網困住,體積小於網目的魚則可從網目中穿游而過,不會被捕撈。
遠洋漁業的大型刺網影響海洋資源,公海已全面禁用刺網
過往遠洋的大型商業漁船會將漁網連結成幾十公里、甚至上百公里的長度,在海洋中大量攔截生物,造成資源的枯竭。國立臺灣海洋大學環境生物與漁業科學學系助理教授曾煥昇指出驚人數據:「以前公海上的流刺網長度曾達 300 公里,相當於台灣頭到台灣尾了。」
綠色和平遠洋漁業專案主任陳瓊妤指出,「死亡之牆」除了長度驚人外,使用的都是多層次網目,對海洋生物與棲地的破壞性都很大。因為種種惡名,國際間備受尊崇的環保團體 EarthTrust 將刺網稱為「死亡之牆」,自 1993 年起,聯合國宣布公海內禁用刺網;至於經濟海域內的規定,則留待各國自行決定。
沿近海刺網始自日治時代 多為家計型漁戶工法
回到沿近海漁業,台灣使用刺網的情形是如何?漁業署漁政組組長劉福昇闡析,台灣的漁業大概從日治時代開始發展,日本除了將國內的漁業法規移植到台灣外,也改良台灣的船筏、漁具和漁法,雖然沒有詳實的文獻紀錄,但刺網應該就是那時進入台灣。
長年下來,台灣各地都實施刺網作業,以西海岸數量最多,我國規定,刺網長度不得超過 2.5 公里。將主營與兼營刺網漁法的漁船合併計算,目前共有 9 千多艘漁船,均是膠筏、舢舨等小型漁船,跟國外捕鮭魚的大型商業漁船完全不同。「刺網較省能源,作業方式簡單,工具也相對便宜,」種種特色讓它成為台灣及各國沿近海家計型漁民最常見的漁法。
曾煥昇說明,刺網只要一個人就可以作業,相對簡單,多半是小漁戶使用;定置網、拖網或圍網的漁法技術高、資金要求也高,定置網通常是 3,000 萬元起跳,圍網的漁船甚至以億元計價,門檻之高,根本不是家計型漁民可以企及。
刺網較有彈性,可捕撈不同目標魚種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環境生物與漁業科學系助理教授蘇楠傑指出,刺網因使用目的及網具放置水層不同,分為底(定)刺網、流(浮)刺網及圍(旋)刺網三種。以台灣東部而言,多用 30-36 公分的大目刺網來捕捉鯊魚、旗魚等大型魚類。
西部以 5-8 公分的小網目捕獲高價的白鯧、午仔等,東北角漁民主要以沿近海的鯛類、剝皮魚為捕獲對象。漁民會依不同季節調整漁具,要抓底棲魚類就用底刺網,要抓迴游性魚類就改為流刺網,是一種較有彈性的漁法。
刺網又分成「單層刺網」或「多層次刺網」,曾煥昇指出,多層刺網破壞性較大,是因為它「大小通吃」。陳瓊妤則指出,台灣家計型漁民多用單層刺網,「相對來說,不像三層網目對海洋生物跟棲地的破壞性那麼大。」
沿近海漁民:死亡之牆,我們築不起
雲林台子港漁民李平順為《上下游》介紹雲林的刺網作業模式。為了漁網的安全,也為了讓大家都有得捕撈,漁民會將流刺網東西向放置,每艘膠筏或舢舨間也有間隔,第一艘泊在緯度 42 分,第二艘就在緯度 42.5 分,第三艘在緯度 43 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刺網,不會跟別人連成長網。」
李平順指出,沿近海都是家計型漁戶,膠筏或舢舨空間和載重量都有限,不可能載著幾公里長的漁網在海面上築出「死亡之牆」,大型的商用漁船或許如此,「它們的網子可能要上百萬元,我們玩不起。」
「用定盤網抓定盤、用三牙網抓三牙」
李平順以捕捉三牙魚為例,夏季三牙多集中在緯度 39 至 41.5 分的位置,漁民會在這個地帶用合適的網目捕捉牠們,「有捕撈就有破壞,這個我們不能否認,但是我們可以控制到要抓什麼魚都很精準,昨天用定盤網抓定盤,明天用三牙網抓三牙,不同的魚種在不同深度、溫度區出沒,這是我們漁民累積的知識。」
李平順指出,「刺網是最環保的漁法,它不像拖網或圍網會耗掉很多燃料,而且也是最不會大小通吃的工法。」以昨日的漁獲為例,李平順用單層刺網只抓到定盤跟魟魚,「大家到拖網為主的碼頭去看看,除了經濟魚種外,還有許多底層的食物魚種,誰在破壞生態,根本不必爭辯。」
至於多層次刺網,李平順說業界泛稱為「雜魚網」,他自己平常是不用的,除了烏魚的衝擊力大,必須用三層網,否則一般都是單層。
「烏魚一來,都是成群的,」李平順說,業界所謂的「烏魚柱」,是指從海底到海面一大群烏魚;「烏魚球」則指海中央的烏魚魚群,再加上烏魚體型大,其他魚類會懼怕,不會擅闖進烏魚群中。用三層刺網才能夠困住生猛的烏魚,就算偶而有混獲,也是同樣有經濟價值的午仔魚或七星鱸,沒有誤抓小魚的機會。
多層刺網比單層刺網易「大小通吃」,應依地區做不同管理
「說刺網像死亡之牆,其實是管理不當的問題,」蘇楠傑說,捕撈阿拉斯加鮭魚的浮流刺網被認為是低碳漁法,甚至獲得環保標章。其實只要規定網目大小、施放時間、位置,刺網可以針對目標魚種作業,相對來說是兼顧海洋資源的友善漁法。
曾煥昇認為,理論上應該用網目大小來決定目標魚種,但台灣目前未就網目作規範,站在利益最大化的立場,漁民自然會讓大小網目一起入海。「台灣應該要訂定網目大小,也應該要全面禁用多層次刺網才對。」
關於多層次刺網使用的法規,各國都是因地制宜,以美國而言,各州都有自己的規定,「如果該地區生態多樣性高,混獲機率高,自然就會被禁用。」蘇楠傑說。台灣的狀況也是如此,中央雖然沒有完全禁用,但各縣市有自己的法規。
環境正義基金會專案主任邱劭琪表示,「捕撈工具多少都會有混獲,拖網的狀況最為嚴重,圍網也是,延繩釣也常常會抓到海豚、海龜。」刺網也有混獲問題,應該針對網目大小有所管理。
漁業署:逐步推動 3 浬內全面禁用刺網
對此,漁業署漁政組組長劉福昇表示,所有漁法都有優缺點,刺網的缺點可以經由管理而改善。政府的目標是 3 浬內(從岸邊算起約 5.4 公里)全面禁用刺網,但無法一步到位,因此用總量管制、輔導轉型或設置禁漁期和禁漁區,以及最近上路的實名制,逐步推動。漁業署自 106 年起輔導刺網業者轉型為「釣具類」漁法,目前已約有三千多艘轉型。
劉福昇強調,全球的刺網漁法多為家計型漁戶,利用小船筏作業,跑不了太遠,也載不了多少漁網。刺網捕撈需要申請許可、對船舶數量進行管制、訂定漁期和漁區的限制,包括日本在內,許多國家對沿近海刺網漁業都採行這樣的管理。(文未完,請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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