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漁民爆氣!烏魚旺季航港局卻劃設航道禁捕,風電規劃不足竟由漁業承擔

離岸風電爭議持續壓迫沿近海漁業。烏魚季是台灣近海漁民的年度盛事,每年吸引全台漁船齊聚西海岸追捕,但是在今年烏魚季前夕,航港局卻新劃設彰化風場航道,覆蓋最重要的烏魚漁場,禁止航道內下網捕魚。此舉並未充分和漁民溝通,有彰化漁民接連收到勸導單,才知道自己已經違規,往後若未照規則作業,將遭處罰10到50萬。

消息一出漁民社群有如炸鍋,彰化,雲林、台中遠至宜蘭等漁民皆群情激憤,揚言串聯抗議,他們認為航港局單方面作為,卻未徵得漁民同意。經立委陳秀寶協調,漁民代表將與漁業署及航港局於明日(11/5)緊急會商。

彰化風場航道圖。(交通部航港局公開資料)

遭取締漁民:航港局單方面劃設航道,糟蹋漁民

每年入冬氣溫漸降,烏魚群逐漸南下,冬至前後抵達台灣西海岸。烏魚又稱「烏金」,魚群成千上萬,一旦魚群中網,漁民收入動輒百萬,因此吸引全台灣漁船成群結隊追捕烏魚。由馬祖開始,一路從淡水、後龍、台中、鹿港追逐而下。其中彰化外海因海床地勢平緩,特別適合漁船下網圍捕,因此成為重要的捕烏漁場。

然而航港局突如其來的航道規範卻讓漁民出師不利。率先在漁民社群公開收到勸導單的苦主、彰化塭仔港漁船長黃超群表示,「這種規定是要糟蹋漁民,毫無配套措施,事關全台數百艘漁船,追捕烏魚的時候,漁民要專注對抗冬季風浪,又要注意避開航道,作業過程難保不會違規。」他認為,航道應該西移,否則航道新制危及全台漁民作業生計,傷害極大。

彰化外海過去由商船自由航行,2016年政府開發離岸風電,劃設20幾處風場,卻未保留航道。經過航港局緊急協商,從彰化外海中線開闢一條航道,保留給國際商船通行,然而10月26日航港局實施航道新規定,禁止漁民下網捕魚,陸續有漁民收到勸導單通知,才知道未來若在航道未通報穿越、或逕自下網捕魚,將可能被罰款50萬。離岸風電開發如同溫水煮青蛙,先是風場佔去海域再來劃設航道禁止下網,漁民這時才知問題嚴重。

與彰化航道新規定切身相關的彰化、台中、雲林漁民團體聯合提出訴求表示,「全台捕魚期或烏魚季,不管是北中南、宜花東相關漁船,這塊海域都是重要生存空間,航港局未跟利害關係人充分溝通,就實行鴨霸式 、滅絕式的強權手法,要讓所有漁民避開航港局片面劃設的航道。」 漁民團體痛批,「這根本是共產及集權式的國家,不顧人民的生存權、使用權、自由權。」

目前全島漁民正積極串聯,要求航港局收回成命,留給漁民自由航行權與捕魚權,否則不排除北上抗議。

漁船捕烏作業。(圖片來源/漁業署)

中部漁民:政府口口聲聲共存協商,最終仍是要漁民退讓

台中市漁船及漁民互助協會理事陳建鈺認為,「航道雖在彰化海域,商船等候報到區分別在雲林跟台中,這塊是全台漁民共有重要漁場,每年有好幾萬次漁船作業。去年航港局曾召開說明會,都是單方面告知,毫無商議空間。」自從離岸風機插下、再劃航道,漁業空間越來越小,他怒道,「漁民已退無可退,不會再退。」

雲林縣近沿海作業漁船協進會會長李平順批評,政府自己錯誤規劃在先,卻讓漁民承擔苦果,「哪一個國家會先把重要航道插滿風機,發現出錯再劃設航道,最後來限制漁民作業。」他接著說,「烏魚季海上數百艘漁船在追烏魚,如果在緩衝區下網,漂流不小心撞上風機或撞上商船,輕則漁獲損失,重則小命不保,肇事責任該如何釐清?」

李平順質疑,北從台中、南到雲林麥寮,外海不是航道就是風場,茫茫大海漁民卻無處下網。他酸酸地說,「政府口口聲聲都是協商、共存,最後都是要漁民退讓。」

率先發起反離岸風機抗爭的漁民李平順(攝影/許震唐)

南方澳漁民:西部漁民莫短視近利,需同心為漁業永續

彰化航道劃設不只是影響西海岸,連宜蘭漁民都遭受衝擊。每年宜蘭南方澳漁港約有6、70艘CT3、CT4漁船至西部追捕烏魚,南方澳漁資深船長阿亮表示,「西海岸做風電又劃航道,影響最重要的捕烏漁場,政府不能把利益都拿光光,把漁民晾在一邊。」

對照北海岸、基隆、宜蘭漁會激烈反對北方三島的風電開發,阿亮也批評西部漁民有欠考量,拖累全台漁民,「政府開始都說得很好聽,漁民拿到一點錢就放惦惦,只看眼前卻沒想到以後怎麼辦?現在政府欲拿越多才知道苦。漁民必須串聯,強烈表達才有機會。」

航港局:配合風電政策,劃設航道以確保航行安全

彰化航道劃設起因於2016年離岸風場規劃時未保留商船航道,經修正取消部分的風場規劃,設置彰化風場航道供國際航運通行。航道全長22浬、寬9浬,並於東、西兩側設有2.5浬與1.5浬緩衝區,主航道禁止漁船作業,且漁船穿越時仍須以無線電通報船舶交通管理中心(簡稱VTS中心)。

航港局航安組副組長祁天健表示,該局10月27日已發函澄清,我國籍漁船不須照外國商船事先8小時申請通行,僅要求漁民事先無線電通報,以利VTS中心廣播通知商船避免碰撞。而禁止漁船下網捕魚,是為確保商船與漁船作業安全,若漁民在航道外作業,漁網不慎漂流至航道內,通報VTS中心也有利提醒商船迴避,一切以確保航行安全優先。

他強調,航道劃設是為配合綠能政策開發離岸風電的必要作為,航港局本於政府一體各有權責,須確保海域內各類船舶航行安全。至於漁民質疑溝通不足,航港局願同漁業單位協商,但實際上航港局已在本島及澎湖舉辦六場說明會,漁業署及漁會皆有參與。

彰化外海幾乎被風電案場及航道航道切割、漁船的捕魚範圍所剩無幾。來源交通部航港局

漁業署:希望協調雙贏   漁會:應尊重漁民原有權益

漁業署漁政組組長劉福昇表示,針對漁民意見,漁業署與航港局、能源局及漁會已成立協調平台,細節問題可再做修正,但為因應離岸風電開發,海域朝向多元利用,各方須共同配合,但絕非要漁業退讓,希望協調出雙贏做法。

全程參與決策的彰化漁會秘書洪一平表示,彰化漁會始終皆反對限制漁民在主航道作業,「漁民在海上作業自會迴避商船,航港局應當管理大型商船而非管理小型漁船。」漁會目前也要求暫緩實施開罰,積極爭取將漁船排除在航道管制範圍外。他也強調,航道範圍原本就是重要漁場,應保障原有的空間使用者漁民權益。

學者:離岸風電規劃不足,累積效應卻由漁民承擔

成功大學都計系副教授黃偉茹認為,離岸風電開發倉促,規劃不足的累積效應如今開始浮現。「航道劃設跟風場開發,個別去看好像沒問題,漁民可能也沒有意識到,但累積起來,效果出現時,漁民才驚覺到木已成舟 。」

她認為,當初航道劃設程序並未有漁民參與,即使在全台辦理六次說明會、再加上半年預告期,漁民實際上仍不清楚風電開發對漁業的衝擊效應,資訊落差非常大。漁民僅是拿到金錢補償,卻無公正的參與及意見表達機會,政府的作為已違背規劃程序正義。

海洋大學環境生物與漁業科學系助理教授蘇楠傑指出,彰化外海原本拖網漁船與刺網漁民就存在競爭關係,插上風機劃設航道後,外海拖網作業空間被壓縮,會更向沿海壓迫更小的刺網漁民,甚至不惜違規作業。劃設航道對沿近海漁業衝擊鉅大,漁業署應全盤考量,而非任人予取予求。

航道與風場壓縮沿近海漁船作業空間(攝影/許震唐)

能源局:規劃程序已盡力排除衝突

針對外界批評離岸風電開發規畫不足,能源局技術組組長陳崇憲回覆,政策形成之初已排除部分空間衝突,目前已盡力整合。針對漁民反映海上無線電通報有困難,他表示可由風電開發商提供資源協助升級漁船通訊設備。

他認為西海岸過去欠缺航道規劃,船隻航行毫無保障,航港局相關規劃是保障全體航行安全。針對漁民的顧慮,相關單位會協調規範,目前先以勸導優先,不會貿然處罰。

漁業文化受重創,能源轉型的轉型正義何在?

每年烏魚帶來經濟效益達數億元,沿近海漁民冒著東北季風頂浪出航,考驗技術也磨練膽識,更帶來豐沛的收入,幸運者一網數千尾收益達百萬以上。圍繞著烏魚季,也構成台灣沿近海漁業延續數百年的文化。

海洋學者邱文彥認為,彰化海域是台灣最重要烏魚漁場,相關規劃恐重創漁業傳統,政府的角色與風電商的社會責任值得社會討論,也顯現海洋空間規劃立法的重要性。彰化海域雖是優良風場,冬季海象卻也十分險峻,大型商船有時甚至無法前進,更遑論保持航道。未來若真發生船難或災變,政府有何準備?他也提醒,離岸風電風波不斷,政府到底有沒有獲得啟示?

為達成能源轉型,能源局積極開發離岸風電,搶先佔去彰化海域,航港局為保障航運空間緊急劃設航道,再度限制漁船作業。能源開發一再壓縮漁業空間,已點燃全島漁民怒火。風能開發、航運安全與漁業永續,該如何取捨,再次考驗政府的能源轉型能否顧及轉型正義。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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