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場成戰場》苗栗外海風電開發激戰,航道劃設引發爭議,遠岸近岸誰優先?

苗栗是離岸風電第一階段示範風場(政府指定區域讓業者開發),如今第三階段離岸風電即將開跑(業者自行選址),苗栗成為僅次於彰化的激戰區,多家業者插旗備戰。但此地還有白海豚保育議題、漁業權及航道畫設問題,左右各家業者開發變數。(背景閱讀:風電廠商圈地,海洋將成戰國時代

2015年離岸風電潛力場址規劃因為避開航道而被迫取消數座風場,未料近日苗栗外海再度因航道產生風場規劃衝突,甚至點燃廠商之間熊熊戰火。由於第三階段苗栗外海開發粗略分為遠岸(深水區)以及近岸(淺水區),一旦航港局畫設航道確立,將決定哪一區得以蓬勃發展。

由於早期政策環評已提出結論,第三階段區塊開發應以「遠岸優先於近岸」,而環團、漁民團體普遍意見也贊成風場開發以遠岸優先,未料部分開發商仍提出近岸開發規畫,引發漁民譁然,更有風電業者質疑,航港局似乎有意護航特定業者而將航道外推。

風電開發涉及船運安全、海洋生態與漁業資源如何共生,成為多方利益角力場,如何規劃才能維護公共利益,成為重要課題。

苗栗通宵日落大道是熱門景點,若近岸開發風場後,也會影響海岸景觀。(攝影張文煥,取自苗栗縣政府)

苗栗外海兵家必爭,航道畫設引燃爭議

苗栗外海為第一階段示範風場,第二階段亦規劃兩座潛力場址,其中「海洋風電」已完工成為國內首座離岸風場,另一座「海能風電」則預計在今年完成。隨著第三階段風電區塊開發上路,將由廠商自行選址,苗栗外海成為僅次於彰化的激戰地區。

根據環評申請資料顯示,苗栗外海有五家風電業者,在遠岸規畫的有上緯及CIP(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規劃風場約在離岸18-20公里區域,水深55-60公尺,預計建置浮筒式風機。還有日商丸紅提出的「竹欣」、「竹洋」開發範圍自新竹連貫至苗栗外海。而在近岸,離岸4-18公里區域,也有兩家業者規劃風場,分別是德能(英華威)以及達德(wpd)規劃案場。

然而台灣西岸海域為東亞國際航運必經要道,如今遠岸、近岸風場規劃卻已將苗栗外海佔滿,交通部航港局為解決航運通行問題,將仿照彰化外海模式,畫設國際航道。

不過近日卻傳出風電業者質疑,航港局似乎有意將航道往外推移,形同為近岸規畫風場的業者解套,而壓縮於原先規劃遠岸的風場開發商,此舉形同讓風場與白海豚棲地及沿海漁民作業區重疊,違背第三階段區塊開發「以遠岸優先」的環評承諾。

左下方藍色區塊是彰化外海因應風電開發而劃設航道,業界傳聞航港局有意將此航道做直線延伸,形同將遠岸規劃風場(紅色區塊)一次取消,僅留下近岸規畫風場。(原圖航港局提供,箭頭部分係記者加工)


漁會:沿岸漁業空間所剩無幾,風電商應往遠岸發展

面對航道畫設牽扯出風力發電遠岸、近岸之爭,苗栗縣南龍區漁會總幹事顏德坤表示,若讓風電開發商持續在沿近岸開發,漁業空間將所剩無幾。

他並提到,規劃近岸開發風場的德能(英華威)曾在白沙屯媽祖廟召開公聽會,漁會已經反映要求遠離沿岸開發,以遠岸優先。當地里長反彈也很大,德能集團前身英華威在苗栗開發陸域風機曾引發多起爭議,不應繼續擴大矛盾。

顏德坤解釋,沿岸被風場開發後,漁民將被迫到更遠海域作業,對小型漁船的續航力將是考驗,且外海浪大,作業危險性也會增加。他主張是維持現有航道,風場往遠岸開發,將沿岸空間留給漁業。

德能公司提出的三塊風場範圍,離岸最近距離2.5海里(約4.5公里),遭批評離岸過近。(德能公司提供).

環團:白海豚保育傾向限制深度、漁業團體關注離岸距離

媽祖魚保護聯盟執行秘書施仲平指出,航道爭議只是凸顯了海域空間不同使用者的差異性,環團的立場是要回歸到距離跟深度,考量白海豚棲地範圍深至水下30公尺,站在生態立場,將爭取水下30公尺以內的範圍排除在風機開發區外,且必須保留一定的緩衝距離。

他更強調,沿岸大陸棚光合作用充足,是海洋生態重要營養源,因此沿岸多漁業資源,是傳統作業漁場,盼遠風場規劃遠離海岸,避免擠壓到漁業跟生態。

海洋學者:政策應秉持「遠岸優先於近岸」原則

參與早期離岸風電政策環評的海洋學者邱文彥提到,歐盟開發離岸風電重視既有航道保護,保障既有通行權益及傳統漁民作業地區。因此政府在2016年政策環評時,他也在公聽會上建議「遠岸優先於近岸」的原則,希望能看到政策的一貫性跟延續性。

他強調,水深30公尺內,都是生態敏感脆弱地區,《海岸管理法》及《漁業法》都有對三海里內生態環境敏感性特別保護,特別是白海豚都在近岸活動,政府不該將風電一昧插在自己的海岸線上。

航港局:全案交由專業規劃,航港局並未有預設方案

對於業界的質疑,交通部航港局航安組沈淑賢解釋,依照現行國際規範領海是12海里(約21.6公里),各國船隻航行均有權無害通過,因此過去並未刻意規劃航道。然而為了配合第三階段風電開發,苗栗外海幾乎被開發商圈滿,航港局必須對海域空間預作適當航道規劃。

沈淑賢解釋,台灣西側海域目前主要有三個航運流,一是近岸要進台灣港口的船運,二是離岸較遠,南北向的國際貨輪;三是兩岸直航航道。她強調,近岸開發商當然希望航道畫設往外推,而遠岸開發商希望航道畫設避開自己的規劃風場,往兩旁畫出去,各開發商都有各自考量。

然而航道畫設有其專業考量,需基於既有航行習慣、航行安全及最大效率化來規劃,沈淑賢也強調,航港局2月3日才委託船長公會,依航跡(AIP)模型規劃安全航道,預計六月底提出結論,但目前絕對沒有預設方案。

不過業界早有傳聞,航港局早期釋出的圖資顯示有意將航道往外推,取消苗栗外海習慣的沿近岸航行路線,如此以來遠岸開發的風電場址將一次出局。業界因而批評,航港局此舉有利於近岸開發業者,並且違反政策環評「遠岸優先於近岸」結論,甚至壓迫沿海白海豚棲地及漁業空間。

不過亦有業界人士持不同看法,認為航線往遠岸推,是為了跟彰化外海保留的航道取得直線,這也是航道劃設的直線習慣,航港局並無刻意偏袒任一方。

航港局依照周邊海域航跡圖做為劃設航道依據,不過在苗栗外海劃設航道將左右遠岸或近岸風場開發範圍。航港局提供

能源局:個別利害關係人放話,遊戲規則三月底說明

經濟部能源局能源技術組組長陳崇憲認為,本案爭議係「個別利害關係人之放話意見」,能源局將在三月底召開場址說明會釐清爭議。他也強調,經濟部已多次召開跨部會會議協調,將一併對外說明法規禁、限制之紅線區。

而針對風場開發近岸或遠岸,漁業署則認為需要就個案進行審查,換言之,未對遠、近岸開發制定規範。漁業署漁政組副組長劉家楨表示,能源局雖然有請求漁業署畫定禁限制的紅區及保留協商空間的黃區,然而漁業署傾向應先確立三階段開發的申請規範,由業者申請開發後,漁業署再依個案內容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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