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電業在農地、魚塭攻城掠地開發地面型太陽能,卻造成環境生態爭議不斷。國內知名光電廠商天泰管理顧問公司,原已搶得市場先機,卻在地面型案場開發接連碰到爭議,最後為了避開光電與農漁業、生態的衝突,創辦人陳坤宏宣布不再開發地面型光電,轉以開發屋頂型為主。
這位特立獨行的光電業者甚至從農夫市集裡面得到靈感,他只開發爭議最小的屋頂光電,把友善環境的綠電賣給市場上認同他的消費者。從公有屋頂到住家屋頂,他願意挨家挨戶地解說屋頂開發光電,也不願放過任何一座屋頂的機會。
從畜舍屋頂崛起,卻在地面型開發慘跌一跤
陳坤宏早在2007年即已投入當時熱門的太陽能產業,曾遠赴歐洲參與開發太陽能廠。2012起政府制定躉購制度,讓銀行願意投注資金,他先後在彰化、雲林沿海地區,以「免費幫你換鐵皮屋頂」獲得畜牧戶良好迴響,成功取得許多畜舍屋頂開發光電。
2015年起政府加速推動能源轉型,先後劃出不利耕作區、釋出廢棄鹽灘地,提供廠商開發太陽能,卻導致一連串衝突發生。一次是2018年布袋鹽灘地20公頃開發案,遭到保育界批判聲浪。另一次是雲林口湖鄉的不利耕作區11、12區開發案,陳坤宏原已耗時兩年整合50公頃的土地,碰到成龍溼地最後硬是被農委會叫停。面對投資方、開發商不諒解,讓他覺得「裡外不是人」。
尤其是土地整合,面對不同關係人的利害衝突,最後往往須倚靠地方頭人出面擺平大小事。「地面型開發到最後,要嘛你輾過去,不然就是被別人輾過去。」這種憑藉在地豪強的做事方法,曾經讓他夜不成寐。
幾次槓上抗爭的經驗,陳坤宏反思,「地面型光電會讓弱勢的地方更弱勢,如果持續下去,對能源轉型可能是反作用力。」最後他在2019年宣布退出地面型案場開發。
轉向屋頂型光電開發,提供綠能市場上的中小型用戶
2019年陳坤宏成立新公司「睿禾控股」,將開發業務確立以屋頂型為主,再加上少部分都市計畫區內土地。他看到全台灣有數百萬戶閒置屋頂,因為規模小、法規限制以及住戶意願不足等問題,尚未裝置太陽能。
而另一方面,整個綠能市場往大規模的買方傾斜,例如台積電規模這麼大,一堆人搶著提供服務。然而也有一批想要履行ESG(企業永續責任)的中小企業,因為規模小而找不到有人服務。
「如果有人可以集合這些小屋頂上的太陽能,提供給市場上願意支持友善環境的中小型買方,應該是實現真正能雙贏的能源轉型。」讓陳坤宏提出這個想法的靈感來源,竟然是雲林的小農市集。
從小農市集得到靈感:建立友善綠能的交易平台
睿禾控股中南部營運基地位在雲林科技大學產業育成中心,這裡也是三小市集的發源地。2014年起陳坤宏低調成為三小市集營運團隊背後的主要投資人,小農市集拉近消費者與生產者彼此互信的關係,讓他看到屋頂光電的機會。
陳坤宏說,小農們生產無毒或有機產品,如果送到大市場,不分有機、慣行都是一樣的價格收購,對於產量較少但成本較高的小農們當然不利。然而市集卻能集合一群願意支持友善農法,以較高價格購買產品的消費者。
這種讓消費者直接跟生產者買的交易方式,鼓勵了更多人投入友善耕作,有沒有可能也發生在綠能市場呢?過去是生產者發電後通通賣給台電、再由台電轉售出去給所有人。但如果能讓用電戶找到友善環境的發電者購賣綠電,就可以擴大友善綠能的開發誘因。
陳坤宏構思如何用市場的方式幫助能源轉型更符合正義原則。能源消費者有權了解綠電來源,破壞古蹟遺址或者砍伐山林的綠電具有爭議,企業可能擔心形象受損而迴避,當更多這類交易因為買方知情而產生變數,就能減少不當開發。
讓能源消費者可選擇友善環境的綠能
要實現友善綠能市場的直接交易,必須通過「綠電轉供」的制度。也就是再生能源業者與綠電需求者雙方協議價格,透過台電電網輸送。陳坤宏認為,「綠電轉供」能夠實現太陽發電分散式能源精神,形成產業的正向循環。有友善綠電用戶支持,業者更有誘因去開發成本較高、爭議較小的屋頂光電,或者友善環境與社區的綠色能源。
為此,陳坤宏投資了另外一家新創企業「瓦特先生」,專門開發中小型企業商辦,提供銷售綠電服務。從2020年開始,實現透天民宅屋頂綠電轉供給民間企業的先例。2021年,他們協助法國美妝品牌萊雅在台分公司達到ESG目標,將101大樓辦公室用電替換為綠電供應。
那麼友善綠電的屋頂從哪來?為此陳坤宏在2022年承接地方政府的公有屋頂,從基隆的海濱學校,到阿里山上的鄒族部落,都有他服務興建的光電案場。
住家屋頂設置光電,九成以上竟然資格不符
陳坤宏還接下嘉義縣市住宅「綠屋頂」的業務,所謂「綠屋頂」,是指住戶上網透過縣市政府媒合光電業者開發屋頂光電,發電獲益由屋主與業者共享。接下這個業務之後,他才驚覺,「平台媒合200多座小屋頂,實際上能做的不到一成。」問題就卡在違建問題。
雖然內政部營建署早已放寬規定,將「違建認定」與「太陽光電」區分處理,並且提出四種建築樣式,讓屋頂有增建、違章的住戶也可設置太陽能,然而實際上,只要有違建,地方政府就不敢輕易核發同意備案。屋主也意願缺缺,「對於屋主來說,我花錢加蓋的遮陽棚要先拆掉,那我就乾脆不做了。」
即便僅有一成的開發成功率,仍沒有澆熄陳坤宏對屋頂光電的信心,「俄烏戰爭、能源危機、電價高漲,危機一個一個來。如果我們不現在去研究各種屋頂工法,哪一天它(屋頂光電)市場爆發時候,我們要怎麼接起來?」
開發屋頂,對環境生態的衝突較小,也不必費心土地開發的利益糾葛,然而,開發一塊屋頂跟一片土地,耗費的時間精力相差無幾,獲利卻天差地別。陳坤宏放棄地面型光電之後,不只有些團隊成員離開,部分投資人也遠去,就是對於屋頂型的模式不抱信心。
同業觀點:市場尚未成熟,住戶意願是關鍵
曾擔任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公會理事長的郭軒甫認為,「任何商業模式都有存在的必要。」假設一間小的公司需要達成ESG指標,可能需要十座小屋頂規模電量,但是又不可能自己開發,這時中介市場的需求就可能出現。
然而目前的制度規章尚未成熟,綠能轉供仍需憑藉台電電網,程序冗長而繁雜,一個案子需要16-24個月的時間。然而更大的限制在於住家屋頂既存違建。郭軒甫建議政府可以更有彈性,違建雖被限制不能取得躉購合約(20年),但是應該開放設置自發自用或者轉售給其他售電業。
他也補充「住戶意願才是關鍵」,小屋頂廠商利潤有限,一個月不到一千元的住戶收益,卻要讓工程人員進進出出,住戶會嫌麻煩。而集合住宅20KW以上的大屋頂,「法規上必須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通過,在社區要取得共識沒那麼容易。」
能源局:光電政策不能無視建管法規
對於屋頂光電的發展,能源局光電組推廣設置科科長顏為緒表示,建物安全審核屬於地方自治事項,必須在「不違反公共安全」前提下才能核准。他強調,「不是所有違建都可以設置,新增違建是即報即拆,必須舊違建才能設置。」這個認定標準,會依每個縣市而有所不同。
「違章屋頂原本即不能主張任何權利,現在能夠參與能源轉型,當然值得正面看待。」但是,他也強調「光電政策不能干擾到其他部會政策,更不能無視建築法規」。目前內政部開闢通道提供四種容許樣態,已是努力得來的成果,但確實無法保障每一種樣態都可以設置。
專注在屋頂型,賺到心安理得也賺到信賴感
陳坤宏是產業先行者,風光的時候走到哪,都被開發商跟投資人簇擁,但是開發地面型卻讓他時刻得擔憂生態衝突或損害農漁民生存。現在轉作屋頂型,他更樂於站上第一線溝通。
「大屋頂是影響一個人,小屋頂也是一個人,這些都是能源轉型的教育工作。」這是他的初衷,雖然十個住戶來諮詢,可能只有一兩個屋頂能做,但這種面對面的溝通過程,「能夠感受到民眾對光電的呼喚,也會讓民眾對太陽能多一份信賴感。」
「如果你只想著賺錢,只做屋頂絕對做不下去的,我們想的是未來十五年的太陽能產業樣貌。」陳坤宏見過產業大起大落,明白光電業不能只看短期效益,「而且,我至少賺到信任跟朋友」,過去與他針鋒相對的學者專家、環保團體,現在反倒成為一起推動能源轉型的夥伴,這種從被抵制轉而認同的信任感,讓他毫不後悔當初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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