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統長基混充劣質油品事件連環爆,基因改造的黃豆沙拉油也引起關注,目前基改作物用在油品、玉米澱粉得免標示基因改造。衛福部今天應立委要求,將在三個月內刪除此條款,讓業者自律;此外,目前基改作物佔產品總重5%才要標示,也會比照歐盟規定,限縮到0.9%就要標示,預計明年一月預告草案。
不過台大農藝系教授郭華仁認為,除了標示,應該從源頭管起,在海關進口就分流,嚴格禁止基改大豆進入食品。
基改重量0.9%就要標示「基因改造」
國內99%黃豆仰賴進口,其中又有九成以上是基因改造,根據農委會資料,台灣每年進口240萬噸黃豆,75%拿來煉製沙拉油,32萬噸當飼料,其餘約28萬噸則是你我餐桌上的豆漿、豆腐。
根據衛生福利部「以基因改造黃豆及基因改造玉米為原料之食品標示事宜」,基改黃豆或玉米佔總重量5%以上才要標示「基因改造」,在此標準之下的基改黃豆或玉米,判斷可能是廠商「採收、儲運或其它因素」,不小心混入。
不過立委田秋菫昨在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質詢指出,一般基改實驗大多只做90天,但法國科學家塞拉利尼曾進行長達2年的研究,發現長期食用基改作物的雌性白老鼠,得癌症機率上升,去年九月發表論文後引起全球高度重視,田秋菫認為台灣對基改食品要求太寬鬆,應1%就要標示基因改造食品。
對此,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當場承諾,未來將比照歐盟標準,產品中有0.9%重量的基改黃豆、玉米,就要標示基因改造。食品組組長蔡淑貞表示,今年已經邀請專家學者研議檢測技術,明年一月就會預告草案,但菜市場的散裝食品不在此限。
食藥署無法檢驗,基改黃豆油仍不需標示
除了散裝食品,衛福部也在「以基因改造黃豆及基因改造玉米為原料之食品標示事宜」中開了但書,包括基改黃豆用量最大宗的沙拉油(黃豆油)、醬油、玉米油、玉米糖漿、玉米澱粉等產品,因為已經過層層加工,最終產品不含轉殖基因片段,不用標示是否為基改食品。
立委林淑芬昨提案,要求衛福部將各種食用油、玉米糖漿、澱粉等,一起納入基改標示範圍。但蔡淑貞表示,就算要求廠商標示,台灣檢驗技術也還沒到位,無法分辨這些產品中是否有基改作物,國際油品也沒有相關的標示規定。
林淑芬反駁,此條款可促進業者自律,雖然檢驗技術還不夠,但在法令中明訂要標示,未來出事至少有法源依據究責,而且可從海關、進出貨數據調查,不一定要從後端檢驗。食藥署代理署長許銘能及蔡淑貞則輪流表示:「這是技術性貿易障礙」,會讓進口黃豆無法通關,引發國際反彈。
雙方為此提案爭執不休,最後食藥署只答應,在三個月內研議拿掉「免標條款」,但不強制要求油品標示,讓林淑芬當場提高分貝質疑:「政府為廠商想這麼多,到底是站在廠商還是民眾那邊?」
履歷制度比事後檢驗更有效
長期關注基改議題的台大農藝系郭華仁教授也反駁食藥署說法,他指出,歐盟要求基改黃豆、玉米製成的油品、加工物都要標示,甚至連基改作物製成的飼料都不例外,但他們並非從後端檢驗把關,而是立法要求嚴格的追溯制度,基改作物落到歐盟境內,就要明確標出生產者、加工者、販售者,上游與下游必須保留五年資料以供查驗,「從進口開始到超市架上都無所遁形,廠商就不敢太囂張,這遠比事後的抽驗還更有效。」
郭華仁也指出,台灣的基改標示只是行政命令,歐盟早已入法,且連散裝市場都要標示,他建議未來進口黃豆都要附「身分證」,除了沙拉油以外,整粒黃豆或榨油後的豆粕,都不能流入食品,「台灣落後歐盟四項,現在只改進一項,還有待加強。」
事實上,台灣除了沒有基改作物制度,就連進口報關都沒有特別編列基改黃豆貨號,食藥署區管中心主任潘志寬也坦承,由於海關沒有分流,衛福部只能從市面產品抽查,「這需要跨部會協調。」
根據衛福部資料,自民國90年公告實施基改食品標示,近十年抽驗標示不合格率逐漸下降,從一開始13%,降到去年只有0.3%,每年約抽驗300多件。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秘書長黃嘉琳,肯定衛福部終於聽到人民心聲,但也希望能進一步規範散裝食品標示,儘快從海關建立貨號分流,才能建立產銷履歷,讓廠商不會無所適從。
高果糖糖漿、玉米澱粉、麥芽糊精…這些都被廣泛使用在食品中, 應該都標示基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