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食用級花草混入食用 層出不窮 香料香包、肥皂用植物入茶 農藥殘值堪憂

誠健公司購入非食用級的花草流入食用茶包、植物精華露飲,波及80種產品及知名品牌,昨日苗栗縣衛生局循線追查上游何容公司、詠昇堂貿易公司,發現誠健購買的6047公斤花草類植物是用於製作香料、香包、肥皂等產品,且發票上有明顯「不可食用」字樣,但誠健卻購入進行食品加工,因食品級與非食品級的農藥檢驗標準差異大,如肥皂用的花草甚至不需做農藥檢驗,拿來做食用花草茶安全堪慮。

出問題花草原料 恐與直驗出DDT的直火烏龍玫瑰花茶 相同來源

這次供給誠健的問題花草,是來自詠昇堂貿易行和何容食品行;其中詠昇堂貿易行在今年5月初供給「3點1刻」用作直火烏龍玫瑰茶的不可食用玫瑰花瓣,檢出DDT,經查也是來自何容公司。這次誠健出問題的玫瑰及其他花草,是否與直火烏龍玫瑰茶的來源是同一批?

對此,苗栗縣衛生局表示「不排除有這個可能」,由於誠健在檢調筆錄中提及已和何容交易十年有餘,而自102年起,幾乎每月都有交易紀錄;這次誠健購買的問題產品,又是在103年5到6月購置,因此不排除這個可能,不過衛生局仍表示由於誠健的原料紀錄並沒有清楚記錄,詳細情況仍須仰賴檢方調查。

香料、肥皂用花草原料拿來做茶 農藥殘留標準差很大

經苗栗縣衛生局追查,誠健生技公司於102年1月至104年3月向何容公司、詠昇堂貿易公司購入多款花草類植物進行食品加工,包括玫瑰花、桂花、茉莉花、洛神花、金盞花、檸檬草、迷迭香、薰衣草、洋甘菊、碎白菊、大薄荷、歐洲薄荷及馬鞭草等。

苗栗縣衛生局食品科長林玉禎表示,這批花草原是用於香料、香包、香皂用途,且何容、詠昇堂出貨時都有明確記載「不得食用」,或顯示僅供用作香料、香包,且字跡大小和品名、品項完全相同,不至於讓人「忽視」。

林玉禎表示,食用花卉依照種類不同,需要符合農委會、食藥署的規範,例如可食用的乾燥玫瑰,其有規定的、可殘留農藥有10種,得免訂標準的有32種;至於非食品級的花卉原料,就要依照該終端產品的規定。假如終端產品是肥皂,苗栗縣衛生局藥政科長簡素華表示,由於肥皂可以沖洗,所以目前中央並沒有針對肥皂的花卉原料農藥殘留做出規範。

非食用花卉流入食用層出不窮

非食用花卉流入食用茶包,問題層出不窮,今年5月初,知名品牌「3點1刻」直火烏龍玫瑰茶驗出禁藥DDT,是由石城公司代工,並向上游何容公司、詠昇堂貿易公司購入非食用級玫瑰花瓣;其中意何容公司出貨單上載明「花類香草植物作香料,不得食用」,但詠昇堂卻表示可以食用 。

如何防堵非食用的花卉流入食品業?中區管理中心主任邱秀儀表示,目前進口的食用花卉都須依照食藥署的規定抽驗、把關,目前所有食用花草原料都是逐批抽驗;國產則由農委會把關。

根據法規,業者要將原料、添加物使用於食品中,就必須登錄到「非登不可」;除非業者惡意規避登錄,並將非食用級花卉流入食品業中,就屬登報不實,可裁處3到300萬的罰鍰。

邱秀儀表示,這起事件的誠健公司就有多項產品沒有登錄在系統上,至於細目仍待苗栗縣衛生局後續追查;她說,目前非登不可已要求要強制登錄,只是後續仍需時間讓業者完成登錄。

目前全案已經交由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苗栗調查站、苗栗縣衛生局進行後續調查事宜,已確認下架產品為潤泉國際企業有限公司代工的「黑棗精華露(加纖無糖)」25347瓶、「玫瑰棗精華露」601瓶。

食品藥物管理署呼籲,使用非食用花草原料疑似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依法可處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8,000萬元以下罰金;產品依同法第52條應予沒入銷毀。產品涉及標示不實、違規廣告部分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爰依同法第45條處4萬至400萬元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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