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非法捕撈 民團籲建立雲端申報系統

台灣遠洋漁業非法捕撈嚴重,上個月遭歐盟發出黃牌警告,不過除了遠洋,沿近海捕撈也長期申報不實,影響漁業資源評估,也讓不肖業者有機會用低價魚混充高價魚,環團要求漁業署建立雲端申報系統,效法美、日,公佈交易用的統一中文魚名。

漁業署允諾,已著手建立電子申報系統,預計明年開發完成,後年沿近海所有漁獲,通通都要填卸魚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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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汪文豪

漁業署今年起才要求卸魚聲明書

漁業署每年都會發布漁業統計年報,由地方漁會統籌呈報捕撈量,但沿近海漁民申報不實、漁會無力管轄,早已是產業界公開的秘密。

長期關注海洋的漁產貿易商湧升公司總經理徐承堉表示,遠洋漁業因大多外銷,需配合國際要求,沿近海大多內銷,漁業署相對不重視非法捕撈問題,其實台灣每年外銷歐盟約1千300萬歐元(4.6億台幣),沿近海捕撈量約10萬噸,實際上可能超過15萬噸,以一公斤均價150元計算,沿近海產值達225億,若計入後端加工,產值更達上千億,影響20萬個就業機會,「這是比外銷更嚴重的議題,卻一直被忽略。」

台灣近年因IUU(Illegal、Unreported、Unregulated 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問題,頻被國際組織盯上,漁業署以往只管數量不管流向,直到今年3月才要求漁民填寫「卸魚聲明書」,明確交代捕撈作業海域,魚上岸後進入冷凍庫、魚市場還是貿易商,但目前只要求外銷漁船、鯖鯵漁業、珊瑚、飛魚卵捕漁船需填寫,明年7月起,才擴大到所有10噸以上漁船,但也僅限於24個港口。

加強海洋教育,卸魚書應更平易近人

漁業署雖然有心建立漁業數據,但對長期推廣海洋教育的民團來說,這份卸魚書對民眾來說猶如天書,實務上也難以執行。

聲明書沿用國際上以遠洋為核心,制定的作業海域名稱,因此整個台灣沿近海幾乎都是「FAO61海區」,即使申報,對民間也毫無意義,環團建議沿近海申報應調整思考,詳細載明漁獲來自宜蘭蘇澳沿海、新竹鹿港沿海、高雄枋寮沿海等等,未來才能和追溯制度接軌,拉近消費者和海鮮的距離。

另外,同一種魚可能有許多俗名,例如民眾熟悉的「柴魚」,是由學名「花鰹」製成的,漁民稱為「小串」,美國、日本都公佈統一的交易用、商用魚名,環團呼籲漁業署趕快公佈台灣版的統一魚名,既可避免交易糾紛,也有助海洋教育。

海龍王愛地球協會理事長林愛龍指出,卸魚書仍採取漁會傳統人工窗口,但20噸以下的漁船屬於「家計型」漁船,非大型捕撈船,數量眾多、24小時進港,漁會根本沒有能力即時受理申報。

徐承堉則認為漁業署應以雲端系統,取代傳統紙本,由漁民自主申報,制定虛假申報的罰則,由漁會、漁業署人員查核,逐步建立機制,「漁業要永續,漁民也要一同參與,」產銷履歷也是農民自主填寫資料,沒理由沿近海漁業就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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湧升海洋總經理徐承堉(中)攝影/林慧貞

後年所有漁港都要填卸魚聲明書

不過漁業署認為卸魚書和消費者教育要分開來看。漁業署副署長黃鴻燕表示,魚種名稱不是問題,漁民都非常熟悉,消費者教育「是另外一個機制」,會要求漁會管轄的觀光魚市標清楚魚種名,傳統市場則需再研議如何標示,也會派員稽查業者有無魚目混珠。

至於環團建議的雲端申報,他直說「已經在進行了」,預估明年系統建置完成,但不能等到電子化後才申報,因此現在還是用紙本,但會配合稽查,以及船上的航程紀錄器VDR;目前雖然只有24個港口要填寫卸魚書,但已涵蓋全台八成沿近海漁穫量,後年起將沿用到所有漁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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