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014)因7-11超商進駐蘭嶼,引發外界熱議,商業勢力是否將侵蝕蘭嶼原住民文化,不只超商,蘭嶼的觀光潛力,早已成為外地業者覬覦投資、進駐的熱點。
日前傳出有業者,在朗島部落旁的國有地上施工、蓋民宿,部落青年指控台東縣府和蘭嶼鄉公所「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廠商才敢大膽動工,部落居民擔心,不只廢水將衝擊海洋生態,更恐引發骨牌效應、讓更多業者爭先恐後犯法,進而衝擊部落傳統生態。

朗島族人公有海岸,悄然「租」給外人蓋民宿
飛魚、獨木舟、達悟族勇士,這些民眾熟悉的蘭嶼符號,恐怕正被台灣來的金錢和慾望,一點一滴地掏空殆盡。
位於蘭嶼朗島部落(Iraraley)是個人口不到千人的小部落,但卻也是蘭嶼傳統文化保存最完善的部落。
「其他部落平均40歲以上的人才會講族語,但我們這裡20多歲的也還會講,雖然沒那麼流利。」部落居民希伊非(化名)說,因為上一代人對部落文化保留的重視,加上朗島部落不在對外聯絡的機場、港口附近,也不是鄉公所在地,讓部落文化受外部衝擊較少。
但這(12)月初,朗島居民發現達悟超市旁的空地已完成整地工作,更直接插起鋼筋,幾經周折後才知道,原來這塊族人的「國有地」已經借族人名義「租」給外地人,打算蓋成吸引觀光客的民宿。
廠商違建 縣府、公所互踢皮球
根據台東縣政府在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中的資料,蘭嶼全境屬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又可分為由原住民族委員會管理的國有土地及私人土地。
但台東縣政府地政處地用科表示,雖然法律如此規定,蘭嶼居民使用土地的方式長期和台灣不同,以致土地登記上常有地界不清,或是有許多人共同持有一塊土地等混亂情形。
而這次引起爭端的「朗島段1424-144」號土地,經地用科確認,屬於國有土地,且又是農牧用地,依照法律不得有任何實質開發的行為,但地用科說:「實際情形還是要問一下蘭嶼鄉公所。」
不過當上下游記者向蘭嶼鄉公所詢問時,財經課卻說,「我們是看他濫建是不是違法,」但對於朗島段1424-144是不是國有地和建地,財經課回應:「那要問(管轄土地的)土地單位。」
而鄉公所主管土地的農業課,卻以「承辦人不在」為由要記者隔日致電。面對鄉公所內部互踢皮球的情況,記者詢問縣府地政處地用科是否會就實際使用狀況了解?地政科竟直言:「沒辦法,實際狀況要就近問鄉公所。」
台東縣府到蘭嶼鄉公所機關各單位互踢皮球,究竟是誰把國有地租出去答案未明,業者卻已開始動工蓋屋。部落居民直批政府刻意放水,把國有地拱手讓人。

部落:應先尊重部落公約,再談開發
其實部落青年並非反對發展觀光發展,但是希望能遵守「部落會議」做成的公約。希伊非說,守不住朗島1424-144號土地,恐會引發骨牌效應,屆時海岸線會矗立著一排毫無海景的水泥民宿;但守住了,將是失陷海岸、破壞式觀光的「停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