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法》大幅修正 務實面對開發爭議

過去工廠擴廠、開發業者蓋飯店等,向環保署提出環評審查時,一審都要好幾年以上,加上環評結果具有否決權,經常被業界批評是經濟的絆腳石。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表示,《環評法》實施20多年來,被認定不應開發的比例只有4%,有些地方政府更是掛零,過關比例高,並無阻撓開發,問題在環評審查效率不彰,太多實問虛答的虛耗過程拖延時間,希望未來修改方向,能讓環評發揮實質篩選功能,提升審查效率。

今天環保署召開記者會,大動作提出環評制度的精進作法,未來1年半內,將分四階段進行制度修正,希望從制度減少環評與開發衝突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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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2個月內,審查前要先現勘、廣徵地方意見

過去一般民眾若對開發案有意見,需等到開發單位作好「環境影響說明書(簡稱環說書)」送至專案小組,直到召開初審會議才有機會發言,導致可能的爭議問題太晚浮現,拉長審查時間,因此環保署預計8月底前調整完審查程序,專案小組還沒開會前,環保署就主動先到當地現勘,舉辦公開會議、徵詢民眾意見,而且召開會議前,開發單位和相關機關就得先用書面回覆現勘的疑問。

詹順貴說,這項行政程序的修改是為了實事求是,提早掌握可能爭議點,早期擔任中科四期環評委員時,中科管理局帶環評委員現勘並沒有去看相思寮,導致開發過程引發相思寮農民抗爭,最後還由行政院協調劃地還農,為避免這類憾事再度發生,提早到當地蒐集意見、辦理現勘,才能真的減少疏漏,增加審查效率。

此外,過去開發單位委託顧問公司寫環說書、作環境影響調查,環評委員在審查過程發現問題時,都會要求3個月內補件再審,但顧問公司礙於受開發單位委託,很難客觀呈現問題,導致補件再審時「實問虛答」,又得補件再審,耗費時間。

未來環保署不但要修改《環評法》,切開開發單位和顧問公司的共生關係外,這2個月內將先從程序調整著手,要求專家小組會議審查以3次為限,超過不能再同意讓開發單位補正資料,提高審查效率,降低環評審查虛耗、空轉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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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半年內,提出政策環評細項

環保署研擬,重大國家發展計畫、國家風景區蓋旅館或觀光型教堂等,都應該先做好整體的政策環評,釐清開發爭議,好降低未來開發後恐面臨的爭執。

詹順貴舉例,因應《國土計畫法》,未來各部門要提出土地利用計畫,例如配合新政府,經濟部未來將發展「五大創新研發產業」,這些產業的選定地點在哪、區位合不合適等都得先在政策環評中討論,除減少後續個案開發的爭議外,也能避免各地方政府編定過多工業區,導致閒置土地過多的窘境。

此外,在國家風景區蓋旅館、觀光型教堂等,環保署也擬納入政策環評,集中進行總量控管。

至於過去採礦、爐碴回填土地等行為,開發單位想繼續展延開發使用,不需經過環評程序,備受爭議,為此,環保署有意檢討現行「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重新修改認定標準。

詹順貴說,這個階段的修正將會和各部會研商後,送交行政院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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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階段:9個月內,提出《環評法》修正草案

本階段一大修法重點就是「切開開發單位和顧問機構的共生關係」。環保署研擬,過去受聘於開發單位的顧問機構,將改作環評主管機關的「行政助手」,未來將改由開發單位繳交審查費給環保署,環保署透過政府採購法,聘請顧問機構進行科學、客觀的調查評估。

詹順貴說,過往開發單位委託顧問公司作環境調查,通常都要花半年的時間,而顧問公司礙於受雇,不見得能進行客觀調查,切開兩單位的共生關係後,顧問公司能作出較公平的調查,後續環評委員的審查時間也就能大幅縮短。

此外,過往因環評審查冗長,外界包含前環保署長沈世宏都不斷呼籲,國內環評應回歸美國制度,將環評審查回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也就是說,經濟部轄內的產業開發計劃就由經濟部自行作環評審查。

不過詹順貴認為,美國可以如此運作在於,美國的司法制度可以針對不當的環評結論提出行政訴訟,但台灣並不行,環評制度若要回歸美國原型,法治制度得配合一併作調整,否則會天下大亂,許多公民團體也會反彈。

詹順貴主張漸進式調整,因此本階段將會從《環評法》修法著手,先要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扮演更積極的審查角色,提出開發規劃書時需詳細說明支持開發的理由,環評審查會應派人出席參與審查,「逐步培養其他單位的環境意識,才有可能審慎評估要不要回歸美國原型。」

詹順貴更提議,國發會每年匡列政府重大預算計畫時,就可以導入一套公共政策討論機制,讓公民提早參與決策,如此環評衝突也能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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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階段:一年半內,提出社會影響評估技術規範草案

過往東海岸許多飯店開發案,總會衝擊到當地原住民的傳統領域,或工廠開發要徵收大規模農地時,在地居民的生活型態也得跟著改變,但這些衝突過往沒有在環評審查過程中討論。環保署研擬,一年半內將提出《社會影響評估技術規範草案》,明定只要開發案要徵收,會涉及土地利用型態的限制時,或是影響居民遷移、或是影響住民生活文化,就得納入評估。

詹順貴說,越來越多開發案件都會爭執居民生活權益的問題,尤其是少數民族,但都無法在環評審查裡進行充分討論,因此環保署決定訂定技術規範,這對原住民轉型正義來說,也有一小部分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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