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間到底需不需要「植物醫師」輔導農民用藥、防治病蟲害?農委會防檢局日前公告《植物醫師法》草案,研擬由植物醫師執照者、植物病蟲害技師專門執行田間植物防疫、檢疫,並開立處方用藥,盼能改善田間用藥情形。
防檢局表示,農作物生長過程中一定會有病蟲害,而必須用藥防治,但若農民的施藥習慣不好,可能導致農作物農藥殘留量過高,「尤其小番茄、茄子等連續採收作物,農藥殘留問題更是嚴重。」需要植物醫師介入輔導正確施藥。
《植物醫師法》草案,未來特定藥物需開立處方箋
目前農藥管理幾乎全靠農藥行中的「農藥管理人員」,由修習過兩週農藥管理課程、並取得執照的農藥管理人員負責登記「誰」買了「什麼藥」,但卻無權開立植物用藥處方籤。
而根據日前公告的《植物醫師法》草案,未來將由植物醫師執照者、植物病蟲害技師資格者執行開立處方籤、診斷植病等工作;而植物醫學系或植物保護相關科系學生也得以在植物醫師指導下,協助執行植物醫師業務。
若《植物醫師法》順利通過,將規劃由考試院考選部負責舉辦植物醫師考試,考選出能治植物病症、開立植物用藥處方籤的「植物醫師」。
「未來可能由『植物醫師』、『農藥管理人員』雙軌管理農藥用量。」防檢局副局長馮海東進一步解釋,可能修訂《農藥法》,規定特定植物用藥必須領有「由植物醫師開立的處方籤」,才能到農藥行領藥;而農藥行裡的農藥管理人員必須依照植物醫師處方籤開藥,並予以登記。
「但這些都是後端配套討論。」馮海東表示,當務之急還是先推動《植物醫師法》,若順利通過,才有可能討論到後端配套措施該怎麼研訂。
防檢局:農藥行、植物醫生雙軌並行
「但現在最大的癥結點在於,市場到底需不需要植物醫師。」馮海東直言,唯有市場願意聘任植物醫師,才會有人願意考;但若市場認為沒必要聘請植物醫師,執照的植物醫師難尋出路,植物醫師考照制度也就走不下去了。
馮海東表示,目前已知部分農企業有聘用植病顧問,也有種子種苗公司表示願意聘任植物醫師進行植病蟲害檢測工作,以確保種子種苗健康;但防檢局更希望聽取農企業、農會的聘任意願,以確認未來植物醫師是否能夠找到出路。
至於是否要強制農藥行聘請植物醫師,馮海東表示,「基本上很不鼓勵這樣做。」農藥行與植物醫師是兩個利益衝突的角色,若強行要求農藥行必須聘請植物醫師,恐會造成更大的衝突,阻礙推動《植物醫師法》。
美濃聘僱全台第一位植物實習醫生
為了檢視農會聘任植物醫師的意願,防檢局自今年九月開始,也補助高雄市美濃區農會聘請植病相關科系畢業的「專任實習植物醫師」, 由實習植物醫師實際走入田間防治病蟲害,若遇連實習植物醫師都難解的疑難雜症,防檢局、農試所、嘉義大學也會予以協助。
美濃區農會試辦聘用「實習植物醫師」即將期滿三個月,就防檢局了解,農會與植醫的合作也算順利,「但真正的考驗在後年。」馮海東表示,美濃區農會的植物醫師計劃經費可能在民國107年下半年結束,「屆時就考驗農會是否願意在沒經費補助的情況下,續聘植物醫師。」
現已公告《植物醫師法》草案內容,防檢局希望在明年一月中旬前廣納各界對於「植物醫師」的想法,作為日後推動《植物醫師法》的判斷依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