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職災求助無門,連醫師都捨不得!農委會:需盤整農民定義與國內外制度

台灣投保勞保的勞工享有職業災害保障,一旦發生意外,不僅補助醫療費,甚至會有薪資補助,但同樣身為工作者,農民卻不受職災保障,一旦受傷家中經濟頓失也求助無門,外界呼籲政府應將農民權益納進職災保障,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司長鄧明斌表示,農民工作型態、收入方式與勞工不同,職災樣態尚無統計資料,遑論計算保費費率、建立職災給付項目與水準。

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表示,自己家裡也從農,去年父親因紅豆採收噴落葉劑,不小心將農藥巴拉刈噴到眼睛,差點瞎掉,深知農民職災保障非常重要。但目前農民定義複雜,按照主計處統計有55萬人,但具農保資格者有100多萬人,難以確認有多少農民需納進職災保障範圍,希望整合國內外制度,透過專家討論建立完整的農民職業災害保障。

同樣都是工作者 農民卻無法獲職災保障

農委會輔導處農民福利科科長王東良表示,從事農林漁牧等工作者,符合相關身份者,能投保勞保或農保,但只有勞保有職業災害保險的保障。另外,單純從事農業工作者,除了沒有勞保的職業災害保障外,也不一定能參加農保,因為農保有相關的農民資格認定。

王東良解釋,農保包含生育給付、醫療給付、身心障礙給付、喪葬津貼;勞保則包含普通事故保險和職業災害保險,涵蓋生育給付、老年給付、失能給付、傷病給付、死亡給付、醫療給付,也就是說勞工受到職業傷害會有薪資補助,但農民卻沒有。

圖片翻攝自現場臉書(攝影/劉怡馨)

農民職業傷害多卻不受保障 往往隨便處理傷口

台大醫院雲林分院中區職業傷病防治中心醫師李念偉表示,三年前接到外科病房資訊,有位35歲男性,需要膝上截肢,原來他是農二代回到鄉下幫忙種田,第一次操作曳引機翻覆,加上未繫安全帶,造成嚴重傷害,但農保並沒有職災給付,僅有殘廢給付,也沒有薪資補償,「以前看到因工作受傷的病患都會跟他說不要擔心,政府會有職災給付,但對於這個農民完全說不出口不要擔心,看到他旁邊還有三歲兒子,更不忍心。」

其實這僅是其中之一的案例,李念偉表示,台灣農民對於自身保護仍需要更多推廣及教育,像是許多農民都坦承操作曳引機時多未繫安全帶,而在使用化學藥劑除草劑時也多未配戴防護設施,「農民都說厚厚一層防護衣,在田裡會熱死、中暑,所以到底是要熱死還是要吸到農藥?」顯現在實際操作面上,農民職業傷害的預防仍需多加強。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副署長陳秋蓉整理出農業職業傷害種類,包括人因性危害,像是長期彎腰、負重、造成關節突出;職業傷害,像是使用農業機械受傷害,或是不小心墜落;化學性危害,使用各種化學藥劑造成皮膚病、結膜炎、支氣管炎、肺炎,或是金屬中毒;物理性危害,在高溫天氣下工作而中暑;生物性危害,被虎頭蜂叮,或是在洋蔥採收時,因黴菌感染造成眼角膜潰瘍。

陳秋蓉表示,根據資料統計,5年來僅發生16件農民重大職業災害,這並不是表示農民受到職業災害少,而是農民沒有管道可以進入職業災害保護體制,因此往往選擇隨便處理傷口。李念偉也說,農保缺乏薪資補償規定,受到職災的農民去職業傷病防治中心就診反而多花錢,因此多半不會來防治中心,接受照顧復能。

左起鄧明斌、鄭雅文、林良榮、王惠玲(攝影/劉怡馨)

國際農民職災有不同作法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司長鄧明斌表示,各國對農民職災有不同立法方式,瑞典、丹麥就不分勞工、農民,一體適用職災法;日本則是放寬特定從事農務工作者納入勞工職災保險;芬蘭、德國、奧地利、波蘭、韓國則單獨設立農民職災保險。

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法律學系助理教授林良榮表示,從職災範疇來看,農業身份、工作樣態、職業傷害種類特殊,修法要如何融合,困難度很高,而每個國家有他自己立法方式,像是日本戰後因為農業青年沒有職災保障而提出不滿,要求政府立法規範,但要讓農民、勞工都有專門不同職災保障,還是要將農民放在現存勞保職災保護裡有許多不同的討論,最後考量立法成本而放進勞保職業災害保險裡頭。

林良榮(攝影/劉怡馨)

農民非農忙投入工廠時 可加入勞保

回到台灣現況,農民職業災害到底該如何求助?台大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教授鄭雅文表示,農業其實也適用勞基法,一旦在農家受雇領取工資,他就是適用勞基法,發生職災時,受雇者可依勞基法要求雇主給予職災補償,而自僱自營者、雇主必須負擔職災責任,因此推動農民職災保險也是為了保護雇主,未來這方面勞動爭議會越來越多。

此外,考量農民職災權益,台灣國際勞雇組織基金會董事長王惠玲表示,過去農保與勞保不能重複投保,重複者取消農保資格,但政府也在民國97年11月28日後,允許重複投保日子不超過180天,讓非農忙、休耕期間,農民投入其他工廠工作時也能加保勞保獲得保障,而受僱於農場等事業單位,或屬農試職業工會會員者得依規定參加勞保,獲得職業災害保障,王惠玲表示,這是現階段的方法,也能夠解決一小部分問題。

鄧明斌表示,職災要單獨立法,去年雖然有擬出方向,但草案內容都還不完整,有待補充加強,但很重要一部份就是擴大納保範圍,強調不分勞、農都是工作者,讓農民也能加入擁有職災保障, 但其中整合非常困難,像是農民工作型態、收入方式與勞工不同,且發生的職災樣態及狀況也沒有統計資料,如何計算保費費率、認定職災,並據以提供適足的給付項目及水準,這些都還沒有定論。

對於是否因農民特殊工作樣態而設立專法,鄭雅文表示,如果因為工作型態特殊全部立專法,「那勞動部的工作給其他部會做就好了,醫師工作給衛福部管,農民給農委會,船員給交通部,但各部會有無辦法勞動檢查?勞動權益這樣分散出去會有很大問題。」

屏東率先訂自治條例,職災範圍包括所有工作者

中央立法過程漫長,農民職災權益一再延宕,地方是否可以有所作為?屏東縣勞工處處長林德輝表示,屏東縣政府將在本月20號正式將《屏東縣勞工職業災害慰助金自治條例》改成《屏東縣職業災害慰助金自治條例》,職災保障範圍不再僅限定勞工,而是包括所有工作者,這也代表農業工作者也在保障範圍內,任何工作者從事勞務工作中發生傷亡,住院四天以上,屏東縣會用自己的縣款給予慰助。

林德輝表示,屏東作為農業大縣,近年也有大量青農返鄉務農,但農民的勞動條件保障不足,在各項職災保險都齊全的狀況下,農業職災卻沒有辦法得到適當的慰助,這是政策上的殘缺,因此在縣長支持下,屏東率先做改變,讓職災範圍包括所有工作者。

林德輝解釋,根據屏東縣勞保局資料統計農保人數有11萬6千人,但屏東縣主計總處104年從農人口則是16萬,這之中的人數落差顯示有些實際務農的人因為各種因素無法加入農保,因此實際務農人口遠超過政府統計數字,所以職災範圍定義也不該只定義在農民身上,而是實際從事工作者的角色,實際從事農業勞動市場,擴及到任何行業。

陳吉仲:父親也因噴藥產生職災,將研擬可行方案

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表示,自己家裡也從農,去年這個時候紅豆採收要噴落葉劑,父親因為要裝農藥巴拉刈進噴霧桶,不小心噴到眼睛,本來以為用水清洗就好,但一個禮拜過後卻越來越嚴重,後來送到大醫院檢查,眼睛差點瞎掉。陳吉仲表示,實際農業生產過程裡,有很多類似情形,顯示農民職災保障非常重要,這也是農委會責無旁貸的事。

但陳表示,農民定義複雜,按照主計處統計有55萬人,但具農保資格者有100多萬人,「我無法回答台灣現在有多少農民,到底多少農民是要納進職災保障範圍」,一直有對整個職業災害保險研究,希望整合國內外制度,透過專家討論建立完整的農民職業災害保障。,希望藉由各界討論,並與勞動部研討出可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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