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台灣的第一部《有機農業促進法》誕生前,歐洲議會通過了新的有機法,調整過時的法令,以因應迅猛發展的有機產業。
有機生菜、有機雞蛋、有機麵粉、有機餅乾不稀奇,東方養生風吹起,在歐洲的超市裡,有機豆奶、有機豆腐、有機素肉四處可見。從邊緣的草根運動萌芽,「有機」經過1970年代的茁壯,近年來隨著消費者意識抬頭,加上大型連鎖超市的推波助瀾,有機產品在歐盟打破小眾市場的格局。
歐盟有機產業2016年的營業額超過300億歐元(約一兆新台幣),在十年間成長了112%;有機生產的土地也從600萬公頃翻倍到1200萬公頃,但仍舊只佔農業用地的6.7%,不足以滿足龐大的消費者胃口,進口產品趁勢搭便車發財。
歐盟有機新法,挾消費者購買力影響全球標準
有機像是一枚象徵翻身的勳章,許多業者都想沾光,當產業往主流市場靠攏,枝繁葉茂但也亂象不少。違法殘留的農藥、未能與歐盟法規接軌的進口產品,都危及產業的健康發展。
歐盟在2007年為有機量身訂製的規範已經不合身,為了引導有機產業永續經營,歐盟執委會(相當於國家的行政機關)從2011年開始推動有機修法。歷經7年的協商與角力,今年4月底終於在歐洲議會通過,接下來還要由成員國部長組成的理事會拍板定案,才有希望在2021年正式上路。
有機新法克服了地理、社會經濟條件落差極大的成員國歧見,將成為歐盟有機產業的「新憲章」,更挾著歐洲人強大的購買力,試圖影響全球有機產業的遊戲規則,想分食這塊有機大餅,就要照歐盟的規矩來。
歐洲議會表示:「新法將確保只有高品質的有機產品在歐盟販售,並促進有機生產。」未來將採預警原則(precautionary principle)防止遭到污染的有機產品流入市面、進口產品必須比照歐盟法規生產,還要提高有機種子、種苗的供應,也推出團體驗證(group certification)以減少負擔,鼓勵小農加入有機行列。
新法嚴加管理且促進在地生產與公平貿易,甚至制定了酵母、精油、棉花與軟木塞的有機規範。看似鉅細靡遺立意良好,但魔鬼藏在細節中,有機市場商機滾滾,有機農場未必生機勃勃。
嚴懲非法農藥殘留,有機生產者動輒得咎
「在歐盟的不同機構間來回穿梭這麼多年後,結果是雷聲大雨點小。」在接受《上下游》記者訪問時,義大利有機農業協會(AIAB)北部分會副主席孔帕尤尼(Antonio Compagnoni)難掩失望,「新法了無新意。沒有針對未來20年的有機產業發展推出必要的改革。」
有機產業快速發展,一些不肖業者魚目混珠,引發劣幣驅逐良幣之憂。為了確保品質,新法採取預警原則,只要產品被懷疑有未經核准的農藥或肥料殘留,必須馬上停止以有機的標章銷售,直到釐清疑慮。如果生產者是蓄意違法,或是沒有善盡預防的責任,自此失去有機標章。
從嚴管理是要遏止非法也是建立消費者信心,可是孔帕尤尼認為,新法把責任都推到生產者身上,只會製造更多的混亂。「如此一來,只要超市、盤商發現一點農藥殘留就可以下令停止販售,倒楣的卻是有機生產者。」
若是被慣行鄰田污染,更是把外部成本都轉嫁到有機農人身上,就像違規抽煙的癮君子沒事,反而是吸到二手菸的人受罰。「因此必須限制慣行農法不得污染有機鄰田,規定在一定的範圍內不得施用農藥。」孔帕尤尼指出,這不是異想天開,義大利一些地區已經這樣做了。
未來想進歐盟市場,就要照歐盟遊戲規則
新法允許歐盟成員國繼續針對用藥殘留制定不同標準,但有機產品可以在共同市場自由流通,也是亂源之一。農牧協會(Coldiretti)成員芭芭蒂(Veronica Barbati)舉例,「一款農藥在義大利有機生產禁用,但在羅馬尼亞卻可以使用,同樣是番茄,但其實是兩種不一樣的產品了,因為生產的方式不同。依照新法,消費者根本無從辨識。」
類似的問題也會出現在非歐盟的進口有機產品。目前歐盟與日本、美國、加拿大、印度等國簽有「同等性協議」(Equivalence Agreements),換句說,只要是具有共同的目標,容忍彼此間有機管理系統中的部分差異。「求同存異」的結果是歐盟在國際貿易上有64個不同的有機標準,品質參差不齊,消費者難以分辨。
新法改採「符合性」(Conformity)原則,未來要出口有機產品到歐盟,就必須遵守歐盟的法規,藉此拉齊來自世界各地的產品水平。以日前剛通過《有機農業促進法》的台灣為例,若依農委會的目標進軍歐盟,雙方協商將是以符合性為準則,而不是同等性。
進口有機產品湧入歐盟,在地農民難自保
表面上看來,歐盟對進口產品緊縮管理,但芭芭蒂指出新法另開了後門。考量到各國生態體系、氣候條件與傳統背景不同,在與非歐盟國家簽訂協議時,仍舊可以豁免一些藥劑成分的使用。芭芭蒂主張,在這種情況下,產品需要明確標示產地,「否則對於要遵守更嚴格的生產者而言,這是不公平競爭。」
國際有機聯盟(Ifoam)歐盟分會的法規經理布薩卡(Emanuel Busacca)倒是認為,各地自然、社會條件落差極大,在貿易協議中保持彈性無可厚非。孔帕尤尼卻指出,「問題不在於法規的彈性,而是許多國家的主管機關根本沒有管理有機的能力。」確保有機品質不是靠紙上的立法或條約,而是現實中的執法與日常的實作。
擅長生物動力農法(biodynamic)的農業顧問德雷納吉(Ettore Drenaggi)肯定歐盟調和有機國際貿易法規落差的努力,「但值得注意的是,新法若順利在2021年生效,還有5年的過渡期。一些未來無法進入歐盟的貨品,會趁著這個青黃不接的時段搶進。」
符合性原則像是維持了公平的遊戲規則,但德雷納吉看出隱憂,「歐盟的趨勢是對全世界的有機產品打開大門,真正的玩家將是控制進出口的物流業者、大型食品商,而歐盟的中、小型有機生產者很難自保。」
團體驗證降低門檻,鼓勵小農加入有機產業
在一片批評聲中,布薩卡試圖保持點樂觀。歐洲議會通過的有機新法仍舊存在不少漏洞,「但至少強調了有機必須對環境無毒、長期增加土壤的肥沃度、守護生物多樣化,」比歐盟執委會去年提出的版本好多了。
在強大的遊說壓力下,執委會最初提案只要「產品」通過驗證就可以貼上有機標籤,忽略有機的關鍵在於生產過程。義大利有機農業協會主席維濟禮(Vicenzo Vizioli)指出,「有機的初衷在於生物多樣性,透過輪耕實現生態的平衡。光看小麥、玉米,根本無法了解農耕方式是否友善環境。」
幸而歐洲議會堅持,根據新法,驗證人員到場實際稽核通過,才會發給驗證標章。如果連續三年沒有任何違規情事,驗證可以改為每兩年一次。
當有機成為龐大的產業,利潤豐厚,許多小農卻礙於驗證費用高昂、過程繁瑣,無緣分一杯羹。新法以「團體驗證」降低小農參與的門檻,擁有的農地面積不超過五公頃、設施農場不超過0.5公頃或是不超過15公頃的永久牧場,這些小規模的生產者可以就近「揪團」申請驗證,共同分擔費用。
團體設有內部控管,一起聘用專家稽查與指導,地緣相近的生產者彼此互相監督,避免害群之馬,因為一人違規,採連坐法取消全團的有機驗證資格。
「不管生產或是社會功能,這都有助於把小農匯聚在一起。」在德雷納吉的觀察中,「小農通常與地方的風土連結更深,在新法下,他們能夠交易在地品種的種子,這有助於拓展新的種子市場,也保護生物多樣性。」
孔帕尤尼則認為,美中不足的是「籠統設定了五公頃的上限,對於菜農而言,這已經有相當的規模。但是對於粗放式耕作,這面積又太小了,誘因有限。」
有機真諦來自土地的均衡,新法排除植物工廠的水耕、氣耕
八成歐洲人認為,有機產品就是少用化學農藥、肥料與抗生素,在這個邏輯下,近年來強調「無毒、無農藥、無重金屬污染」的植物工廠應運而生,部分還取得了有機標章。這些雖然是「乾淨」的食物,但德雷納吉指出,「忽略了有機農業是要捍衛大自然的產物,賦予地方風土價值。照這道理說來,怎麼可以少了關鍵的土壤?」
有40年有機經驗的維濟禮指出核心差異,「有機的關鍵不是直接滋養作物,而是透過滋養土地,讓土地中的所有物質、微生物、昆蟲維持均衡和生態多樣性,間接滋養了作物。」這是人與自然的動態均衡,不是一成不變的靜態模式。完全人為控制的溫度、光照是反自然狀態。「有機需要的是一步一腳印的紮實研究,而不是抄捷徑躲到不見天日的『防空洞』裡種菜。」
新法規定,土壤是有機生產的必要條件,因此排除了植物工廠的水耕、氣耕作物。但給予日照不足的北歐國家芬蘭、瑞典已經取得有機驗證的植物工廠10年的轉型時間。
注重消費端,忽略在地生產脈絡,歐盟有機新法難促進鄉村發展
歐盟有機政策的目的之一是藉由永續、在地的農畜牧漁業促進鄉村發展,但在德雷納吉眼中,「整體看來,歐盟是要藉著消費者的力量確保來世界各地的有機產品品質,減少造假的風險。相較之下,對於在地生產者的關注有限,法規主要是有助於進口商。」更悲觀點說,「小農甚至會被排擠在外,讓有機產業更加集中在少數人手中,很難促進鄉村發展。」
歐洲在領受工業革命的衝擊時,19世紀就不斷有評論者以「有機」一詞對照現代社會的機械式思維以及社會碎裂、原子化的現象。在本質上,有機就是工業化的反面,兩者有著難以調和的內在矛盾。
有機成為規模龐大的產業,餐桌上的產品越來越豐富,但歐洲小型生產者的生活卻未必更豐饒。德雷納吉說:「我相信,支持在地、短距離運輸的有機產品,才是有機唯一的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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