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花是國內新興農作物,但竟然不是「安全」食品?不只冰花,月桃、荖葉、紅龍果皮、玉米苞葉、洛神果實等都被食藥署列入「未確認安全不得使用清單」。食藥署表示,食材原料成千上萬不易管理,為確保國人食安,所以民眾不常食用、有疑慮的原料,會先列入該清單,待日後有食用事實或是安全性測試報告,再滾動式檢討該清單。
國內學者及業者認為,食藥署要重新檢討管理方式。花蓮縣原住民族野菜學校校長吳雪月指出,月桃是常見民俗植物,原住民會食用月桃心,閩南人則會使用月桃葉包粽子,荖葉更是原民傳統野菜,在國內已有長久的使用事實。好食機創辦人謝昇佑也表示,實驗佐證資料或是國外食用事實的標準認定門檻都太過,對於特定地區民俗植物的使用非常不利,應輔以科學事實加註安全食用量即可放行。
玉米苞葉、月桃葉、冰花都是「未確認安全不得使用」
食藥署的食品原料查詢平台中,「未確認安全不得使用清單」現在列有 540 個項目,不同植物還有不同限制部位,仔細一看會發現不少熟悉的原料,如紅龍果皮、玉米苞葉、香蕉葉、梔子花、冰花、蘋果薄荷、茭白黑穗菌、月桃葉及花。食藥署食品組科長廖家鼎說明,食品原料繁雜、管理不易,國內也經常有人來信詢問原料可否使用,為方便民眾查詢,才會製作食品原料查詢平台。
廖家鼎表示,未登記在食品原料查詢平台的品項,不見得就不能當食品原料用,民眾常吃的雞鴨魚肉或是蔬菜就不會登載,但不常食用、民眾有疑問的才會放入清單。不過清單項目會隨時調整,倘若國內外有相關實驗數據能佐證原料的安全性,或是歷史上有食用的事實,食藥署便會隨時修正。
話雖如此,但清單內許多食材經常出現在國人生活中,例如:南部粽會以月桃葉作為包材、路邊小販總將玉米帶著苞葉一同蒸煮、小吃店會以黃梔子花染色、冰花也會出現在菜市場。難道國人習慣的日常,都是不合法的嗎?廖家鼎回應,「使用」的定義為咀嚼或食用,倘若沒有吃下去或作為包材都沒問題,換言之,月桃葉可以用來包粽子、玉米苞葉可一同水煮,而梔子花則是合法的天然染色原料。
月桃在國外做成保健食品,在國內卻被規定「不能使用」
苞葉和玉米一同水煮沒問題,廖家鼎表示,倘若有人將玉米苞葉收集起來,製作成茶包,現階段屬違反規定。好食機創辦人謝昇佑認為,如此管理有失彈性,因為帶著苞葉的玉米水煮,以及玉米苞葉煮茶,同樣是以水熬煮,「這是同一件事,也是傳統食用方式合理的延伸」,如此規範會使很多產品開發受限。
被列在清單上的項目就算沒有直接吃下去,使用者仍可能被找碴。中興大學森林系特聘教授王升陽曾研究月桃,並有業者開發出相關產品,後續竟遭人檢舉違法。他直言,日本已有許多月桃相關食品販售,而仔細檢視該清單,很多國外已經開發成保健食品的項目,在台灣仍不能使用,相當令人詫異。
針對月桃,王升陽進一步說明,台灣有 18 種月桃,其中某種小月桃會沾著水果蜜餞直接食用,而月桃對於原住民來說更是重要的山村經濟作物,過去雖無白紙黑字記錄、僅透過耆老口耳相傳,但已有長久的使用歷史,以開發月桃產品聞名的新竹縣尖石鄉那羅部落都是見證人。
荖葉經常上原民餐桌,冰花已非罕見食材,黑穗菌才能成就茭白筍
「食藥署太不食人間煙火了」,花蓮縣原住民族野菜學校校長吳雪月表示,月桃葉、月桃心和月桃花都是原住民長期使用的食材,清單中的荖葉也常常出現在原民餐桌上,她和母親從小吃到大,母親現在已經 90 歲,「怎麼可能會有安全問題?」食藥署的清單造成原民食材使用上的困擾,她已和其他族人一同羅列原住民傳統野菜,4 月底會提案給原轉會,請原轉會協助溝通。
清單上還列有近年來常入菜的紅龍果皮和新興作物冰花,曾有加工業者因採購冰花而遭檢舉,被當地衛生局到場開罰,但現在全台各地菜市場中都能看到冰花販售。更讓人詫異的是「茭白黑穗菌」也被名列其中,據台中區農改場文獻,茭白筍與黑穗菌是共生關係,黑穗菌需要植物製造的養分,但也會釋出以細胞分裂素為主的生長激素,讓茭白筍莖部膨大。
「沒有黑穗菌就沒有茭白筍」,南投縣埔里鎮茭白筍農劉宗賢說明,茭白筍的苗內都會有黑穗菌,茭白筍會自然感染黑穗菌,筍體膨大才會有商品價值、賣相才好,消費者買到的茭白筍裡若有黑點,都是黑穗菌的菌株,但無論是農民、加工業者還是消費者食用茭白筍,數十年來從來沒聽過有任何人的身體出現問題。
食藥署:食材繁多採保守管理,冰花、荖葉很快會撤下清單
倘若有人使用或販賣清單上的項目,是否會被開罰?廖家鼎說明,嚴格來看,使用或販售「未確認安全不得使用清單」的食材,都違反《食安法》第 15 條,衛生單位會優先管制有完整包裝或連續性生產的工廠及通路,例如:超市、超商以及食品加工廠,因為這些單位的產品對民眾來說較常見、接觸風險高,至於各地小攤販、餐廳或山產店,則要看有無檢舉,再到場了解、依個案認定,倘若僅是包材或在菜餚中做為裝飾,就沒有違法,一旦提供顧客食用,地方衛生單位就會依法開罰。
對於各式案例的爭議,廖家鼎回應,食材原料族繁不及備載,民眾來信詢問沒看過也沒吃過的品目,食藥署會採取較為保守的作法,也就是先將它們列入未確認安全性的清單,例如:紅龍果皮過去沒有長期食用的紀錄,後續若有相關毒理試驗或是國內外有食用經驗,便會調整清單。
廖家鼎解釋,茭白黑穗菌之所以納入,是因為有人詢問能否將菌株分離出來製作成食品,為確保食安,才將茭白黑穗菌放到清單上,「純菌種」不可食用,但茭白筍本身安全無虞;冰花本來是非洲地區的多肉植物,現在市面上普及率越來越高,也無民眾出現食安問題,近期也有實驗資料送件,後續很快會從清單撤下。不只冰花,近期農委會也將荖葉相關實驗資料送件,荖葉也不久就會從名單中撤下。
不該「有疑慮就限制」,而是加註安全食用劑量
「(我)能理解食藥署把關食安的理由以及保守的作法」,但謝昇佑表示,政策仍有調整的空間,因為要針對一項食品原料去做安全性的鑑定,費用非常昂貴,若要改採國內外食用經驗及紀錄,也並非容易的事情,因為規定明載,國外的食用紀錄標準是「五大洲裡要三大洲有食用過」才會採納,但很多民俗植物是當地特有,不見得會在其他地區出現或被食用。
謝昇佑認為,部分野菜過量食用確實可能會出現腹瀉等狀況,但並非致命性,比起直接把所有未知原料通通列入未確認安全性的清單,不如針對民俗食材給予警語,叮嚀消費者不要食用過量,因為即使是生活中常見食材,食用過量時,身體也一樣會有狀況,清單的展示不應只有特定項目及特定部位,也要註明安全劑量,以免造成國人誤解。
王升陽則認為,許多食材過去使用時並無紙本紀錄,現在的規範會造成農民、餐飲及加工業者的困擾,應針對真的有安全問題的未知原料進行管理,而非有疑慮就限制。
究竟目前有沒有類似歐盟,其實內部也有區隔不同成員國的新穎食品? 因為本來就很可能不會是彼此族群的傳統食品! 以及,其實根本就是神戰在爭奪人間煙火? 而且可能還順便帶走不適應的信徒? 因為歐盟的法規也考量到不同會員國A 相關傳統,只是在有實際使用到一定程度的地區A (不同地區族群等的傳統食品,要新上市,就是比照新食品的科學評估方式提交相關資料,以及比如說,原來其實是不同物種之類的,比如之前的花蓮?麵包樹是另一個物種? 以及前幾篇的燈籠果有分幾個物種? 這樣的狀況,是要找哪位負責? 所有銷售者?) 不能就確實標示,是哪個族群的傳統食品? 哪個地方原生的? 包含相關族群的背景健康狀況,比如說活產率? 平均壽命?等! 讓消費者自行選擇?
以及,究竟這家卡在德國海關的歐盟新食品,是哪家廠商?
h tt p s : / / w e b g a t e . e c . e u r o p a . e u / r a sf f – w i n d o w /s c r e e n / s e ar c h
Ref.Category Type Subject Date Country Class. Decision 2022.5244
Confectionery food Unauthorized novel food ingredients Canavalia gladiata and Pandanus amaryllifolius in rice cakes from Taiwan, via the Netherlands
9 SEP 2022 Germany information notification for follow-up undecided Details >>
2022.5234 Confectionery food Unauthorised-novel food ingredient Canavalia gladiate in Japanese-style rice cake from Taiwan, via the Netherlands 9 SEP 2022
Germany information notification for follow-up undecided Detai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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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dstuffs commonly used and known in different EU Member States and in specific regions
of some Member States, vary greatly.
Therefore the first step is to provide information whether a specific food was used for human
consumption to a significant degree before 15 May 1997 widely and commonly within an EU
country or whether the use as food was only on local or regional scale.
However, food use on local or regional scale does not necessarily mean that such a food requires authorisation under Regulation (EC) No 258/97. The respective Member State’s authorities have to see in each case whether such local use could be considered as “significant
degree” or not. The authorities will take into account criteria as, whether operators were con-tinuously on the market, whether the use of the food is linked to local or regional traditionsetc.
An established history of food use to a significant degree in at least one EU Member State is
sufficient to exclude the food from the scope of Regulation (EC) No 258/97.
The deadline 15 May 1997 is applicable to all Member States, irrespective from the date of
accession to the EU.
A use of a food in third countries only is not acceptable to demonstrate a history of food use
according to Regulation (EC) No 258/97.
h t tp s : / / w w w . f o o d .g o v . u k / b u s i n e s s- g u i d a n ce/regulated-products/novel-foods-guidance
新食品是指在 1997 年 5 月 15 日之前在英國 (UK) 或歐盟 (EU) 內未在很大程度上用於人類消費的任何食品。這意味著這些食品沒有“消費歷史” . 新食品的例子包括:
新食品,例如用於降低膽固醇的植物甾醇和植物甾烷醇
在世界其他地方食用的傳統食物,例如奇亞籽、猴麵包樹
新工藝生產的食品,例如,用紫外線處理的麵包,以增加維生素 D 的含量
新型食品需要獲得授權才能在英國 (GB) 上市。新食品在英國市場的投放必須符合保留的歐盟法規 2015/2283 (在新窗口中打開)有兩種授權途徑:
傳統食品通知
全面申請
PS. 再看到德國海關卡住的刀豆?跟香蘭葉?米糕?,突然覺得,這類的,沒有規範,不能一次多種用超過一種新食品原料? 類似一堆擔心農藥化學物質雞尾酒效應的?(包含一堆中草藥跟調味料,不少其實甚或是歐洲人在東南亞殖民時,當地其實還沒能量產的? 比如說肉豆蔻?(雖然這個有精神物質,不太適合作範例)) 不擔心,這些生物,其實也都是天然生化工廠? 特別是,人類走出非洲的路上,比較不會碰到的? 比如說東亞人類,應該比較不會碰到西非南非歐洲北亞美洲澳洲物種? 因為是不同路線的分支? (雖然說一些大陸的食用作物,應該不少也是1萬8千年冰河期結束後,隨人群往兩極移動而擴散的(包含臺灣海峽是陸地時移動到臺灣島的動植物,雖然當時可能平地是溫帶),因為多數的研究,亞洲不少經濟生物的起源跟馴化還是來自南亞東南亞(島嶼除外),比較能在山區上下移動? 冰河期庇護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