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違章工廠亂象數十年,台灣於 2019 年修訂《工廠管理輔導法》(以下簡稱《工輔法》),納管農地工廠。4 年下來,違章工廠不但持續佔據農地,新增違章工廠速度更是驚人。
根據地球公民基金會(以下簡稱「地公」)調查,2020 年至 2023 年間,違章工廠僅有 1744 家被拆除,但同時間卻新增了 11500 間農地違章工廠。地公呼籲政府加強查緝,並應公布資訊讓各界檢視。(閱讀新聞背景點選這裡)
地公檢舉需裁罰拆除者 531 件,僅四成案件被裁罰
地公副執行長黃靖庭表示,《工輔法》修訂後,規定 2016 年 5 月 20 日後新增的農地違章工廠須落實即報即拆;也新增「落日條款」,農地違章工廠若想合法化,應在 2039 年前將用地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並完成所有合法化程序,否則也應該被拆除。
但地方縣市政府裁罰、拆除農地違章工廠的成果為何?黃靖庭指出,2020 年至 2023 年,透過基金會向彰化縣、台中市、桃園市、台南市、高雄市與屏東縣等檢舉的農地違章工廠共計 531 件,需要被裁罰、拆除的件數有 447 件。
然而根據縣市政府與經濟部產發署資料,目前實際裁罰間的件數僅 180 件,「裁罰率僅約四成」,仍有六成的違章工廠在農地延命。
新增農地違章工廠數量高達 11500 間
舊的違章工廠處理速度慢,新增農地違章工廠的速度卻十分驚人。黃靖庭指出,根據「農業部農地資源盤查圖台」,台灣農地在 2020 年至 2023 年間疑似出現違章工廠面積增加了 2857 公頃,若以工廠平均面積為 0.25 公頃換算,「相當於新增 11500 間(違章工廠)」。
換言之,台灣農地違章工廠數量持續快速增加,《工輔法》及「落日條款」成效備受挑戰。
為何違章工廠不斷增加,且能取得水、電?
既然法規規定 2016 年 5 月 20 日後新增的農地違章工廠須落實即報即拆,為何 3 年來還新增了近 1 萬 2000 家違章工廠?
一位熟悉內情的屏東縣代書 A 先生(化名)向《上下游》說明,只有「興建中」的違章工廠,才可能立刻要求拆除。業者通常趁假日搶建工廠、佔地為王,等到地方政府發現時,工廠已經蓋得差不多了,只能開罰並列入排拆名單。但前面至少還有幾千件違章排拆,讓違規者有恃無恐。
不過搶建的違規農地工廠沒有合格建照與使用執照,為何仍可取得水、電?A 先生表示,因為是農地,業者可以申請灌溉用水以及照明用電,不同部門之間不會橫向聯繫,就給了違法工廠的生存空間。
查處流程彷彿遊戲闖關,卡關就失能
為何在案的農地違章工廠,即使有民眾檢舉也罰不到、拆不掉?
地公議題部專員賴沛蓮解釋,民眾檢舉後,農政單位會先確認地籍是否為農地、由地方鄉鎮公所現勘,假設農地上正在建造工廠,就交由建管單位裁罰;若工廠已完工並開始營業,則交給經發單位負責;若未營業,則由地政、都發單位視察並處以罰鍰。
地方政府裁罰後,業者理應讓農地恢復農用,因此農政單位需再複查,若業者沒有改善,就得重複上述循環,直到業者就範。
因勘查與裁罰農地違章工廠牽涉主責單位繁多,賴沛蓮形容「彷彿是闖關」,如果流程在某一階段卡關,沒有落實稽查,就無法裁罰業者,遑論拆除違章工廠。或者裁罰之後沒有複查,業者撐過陣痛期,等到風頭一過,又可繼續營運工廠。
不複查通融業者,拆除率低用「經費不足」搪塞
地公議題部專員吳沅諭直言,地方政府理應在收到農地違章工廠檢舉、第一次視察之後,再複查以確定業者是否如實拆除建築。但經地公訪查,六個縣市政府的農政單位「都沒有複查機制」,除非民眾持續檢舉,不然讓業者可能「交一次保護費」就能繼續在原地營業。
裁罰農地違章工廠僅有四成,拆除率則更低。吳沅諭指出,2020 年至 2023 年間,產發署公開資料顯示, 6251 家受查處的違章工廠,僅有 1744 間被拆除 ,但因新增 11500 間違章工廠,等於拆除率只有約 15%。地公詢問地方政府為何拆除效率低落,多收到「經費、人力不足」等回應。
「根本是假議題!」吳沅諭強調,拆除農地違章建築費用理應由業者、而非國人買單。且依據《建築法》,地方政府有權要求違規業者補足拆除費用,但許多地方政府會以「需經地方議會同意」來推諉。
但吳沅諭舉例,台中市政府不經地方議會就制定行政規則,可直接向違章工廠業者索取拆除費用,代表是否落實拆除,端看地方政府的決心而非經費。
如果地方不執法,中央為何不能代為執行?
按理來說,地方政府查處失能時,中央可依據《工輔法》規定代行職務,對違章工廠斷水、斷電等。但賴沛蓮坦言,若中央對地方查處有疑慮,地方政府經常以經費不足、查處件數過多等為理由來回應,中央也難以「地方政府失能」為由直接干涉。
儘管地方政府要負起極高的監管職責,不過中央政府也非完全無計可施,賴沛蓮認為,中央可主動公開各地方裁罰、拆除農地違章工廠數量、裁罰金額等統計數據,讓國人參考,也利於監督地方。
賴沛蓮補充,因中央經發署、國土署會定期跟地方經發、建管等單位聯繫,中央可由垂直溝通,要求地方落實查處,並依據查處遇到的困境,主動提供資源,免於地方以經費、人力不足搪塞。
查處資料不公開,協調小組如虛設
吳沅諭表示,在民眾檢舉後,鮮少有地方政府會公布查處農業違章工廠實況,前述分析的六個縣市中,僅桃園市政府有公開,而多數縣市甚至連「非都市土地查處分工權責表」或流程圖都沒有公布,即使民眾想詢問查處進度,要找哪個主管單位都不清楚,就算去問也不一定問得到。
目前是否有主責協調與監督農地違章工廠的單位?賴沛蓮說明,各縣市多設有非都市土地聯合取締小組(以下簡稱「取締小組」),理應協助整合各查處單位,但目前各縣市取締小組多只有介入「有重大公安危機或爭議的案件」,故地方政府單位查處農地違章工廠失能、失職,取締小組不會主動監督,如同虛設。
彰化縣查處消極,還扯檢舉民眾後腿
地方政府種種制度反干擾民眾監督農地違章工廠,彰化縣居民最明白。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主任吳慧君表示,許多彰化民眾積極檢舉農地違章工廠,但後續看到工廠多年都原地不動、彰化縣政府不會公開查處進度、想追查也找不到資料,逐漸失去信心,「覺得檢舉沒有意義了」。
吳慧君直言,彰化縣是農地違建大本營,目前至少還有破萬件等待查處。縣府去年雖針對違建編列 350 萬元拆除預算,卻只執行 29 件,還不一定都是農地工廠。反觀屏東縣同年僅編列 50 萬元,就拆除 496 件違建。
台中市預算有 1000 萬元,拆除違建多達 8096 件,她認為彰化縣政府處理農地違章工廠態度「消極到不可思議!」違法業者自然肆無忌憚。
吳慧君並指出,縣政府近期修改《彰化縣政府受理違章建築檢舉要點》(以下簡稱「《檢舉要點》」),要求民眾在檢舉違章工廠時,要再多附工廠地籍圖、地籍謄本,強制民眾花費時間與金錢去地政事務所申請資料,才可以檢舉,「根本刁難檢舉民眾」,似乎打算墊高檢舉門檻來減少查處件數。
吳慧君呼籲彰化縣政府,除了要修正《檢舉要點》、公開查處農地違章工廠的流程圖、主動公布個案處理進度、並設定裁罰與拆除農地違建目標,才能讓縣民相信縣府有心監管農地違章工廠。
呼籲地方落實複查、確實裁罰、公開資訊
吳沅諭強調,地方政府裁罰、拆除、複查成效低落,是農地違章工廠孳生的主因,地方政府的經發、地政、都發、農政、建管等單位,都應落實職責,以免查處過程在任何環節卡關。
黃靖庭則重申,地方政府應改進農地違章工廠複查制度、加快與加重裁罰以遏止新建案、要求違建業者負擔拆除費用、公開查處進度與資料供民眾檢視、並強化取締小組監管和協調功能。而監察委員也應審視地方政府的缺失處,並要求改進,以減少農地違章工廠危害農地生產及國人公安等。
政府建立農業特定專區,不願意劃入的跟政府換地,農業特定專區政府買下來,租給願意從事農業的人,剩下的全部自願變更,仍願意農作繼續農作,不願意農作且願意變更的就協助他變更開始繳稅政府好管理有收入為什麼非要綁著不願意農作的農地跟地主,既不好管理且沒有效率,還惹人討厭。
國冥黨:
蓋太陽能板😡
偷蓋工廠🫣
上下有,有什麼?膝蓋骨想也知道!上(中央)下(地方)都有人拿💰💰,農地違建工廠怎麼可能拆得掉!都已經落袋開去了呀,想叫官人們吐出來,下輩子吧!我不知道你們這些抗議的環團,過去是什政治立場?但是我很清楚現在的爛政府,就是由過去的很多環團支持的。西瓜哇大摒,小草兩邊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