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寫手

農業自由化將摧毀糧食主權

農委會近來提出了廢除糧商執照、修改糧食管理法,緊接著又重新拋出要開放農業外勞。這一系列的政策轉向,其背後的推動原則便是不折不扣的「經濟自由化」。在政府的論述中,不斷地以「消費者會因此而得利」來粉飾農業自由化的負面影響,同時又製造「政府對農業補貼是虧損」的迷思來拐騙民眾掉入經濟自由化的陷阱。對於這些政策,我們一方面要檢視政策背後的動機與目的,一方面也要請大家共同來深思台灣的稻作與農業的多元價值,那是在主流經濟學視野裡被計算為零的價值,但對整體人類生存而言卻是無價的價值。

首先關於「廢除糧商執照」此一政策,其背後的推動原則是在進行「市場開放」。農委會主委陳保基在天下雜誌第532期的專訪中便明白地說了「糧食生產也是服務業,從稻田裡到上餐桌,成為碗內的飯,中間有很多服務過程」,這意謂著糧食產業中的買賣與加工將開放讓外資經營,這正是當前政府極力在推行的「服務貿易的自由化」。

六十多年前所推行的糧食管制政策,一方面是基於戰爭考量,設置了戰備存糧與安全存糧的制度[1],另一方面也是為了避免私營企業在缺糧時期藉機屯積糧食以提高售價,造成整體物價上漲。就生活在當前台灣的我們而言,似乎已感受不到糧食具有上述的重要性與公共性,尤其是不相信糧食短缺的問題會再發生。然而,深究其中會發現,真正的問題是在於「被控制」,是賴以維生的糧食被只在乎個人利益集大化的私營企業所控制。

私營企業是以利潤極大化為運作原則,尤其是大規模經營的企業,皆竭盡所能地壓低成本,再浮誇其產品價值以提高售價,近來的米混充與香精麵包事件就是最佳範例。因此,我們不禁要再想想,做為糧食的稻米若完全為企業所控制,消費者將得到高品質的產品嗎?農民也可以得到更高收購價嗎?

在目前的保價收購制度下,糧商所開出的稻穀收購價不致於過低,糧商大多以國家的收購價為基準來調整其稻穀收購價格,不論豐收或欠收,稻穀的產地價格無太大波動,但取消保價收購制度之後,稻米的產地價格恐面臨下跌或因豐欠而來的劇烈價格波動。此外,短期內稻穀的產地價或許稍有提高,但長期而言,嗜利的私營企業依舊會想盡辦法壓低原物料的價格,尤其是高油價的年代裡,萬物皆漲,我們幾乎可以預見,在自由化政策之下,企業為了獲利將盡可能地壓低稻穀收購價,例如採取向農民租地來擴大經營規模,並引進廉價的外籍農工來執行無法機械化的田間管理工作以降低成本。

對消費者而言,解除這些糧食管制,便是如陳保基主委所言,「付多少錢、買到什麼樣的品質」,乍聽之下是相當合理,消費者將以合理的價格購買該得到的品質。然而,在這個思惟背後,其實是政府將其原本該為消費者服務的責任轉換成必須在市場上購買的商品。就稻米此種賴以維生的基本民生食品,國家的角色應是要提供全民可負擔得起且安全的食物,這是集體性的消費者權益,但自由化導向的農糧政策並不關心此種集體權益,企業的目標是向個人化的消費者推廣「合乎個別消費者利益」的產品與品質。簡單來說,在這套邏輯裡,食物的品質與安全與否,是有消費能力的人才能取得,無法以可負擔的價格來獲得安全食物的問題將極可能發生在物價上漲、薪資倒退的台灣。

此外,企業將花更多力氣在塑造稻米的品質神話,因而消費者買到的米不見得價格會下跌。國家在糧食安全管制角色上的撤守,表示業者將創造自己的標準,隨其意志捏塑出食物的不同品質,在這些不斷被建構且越加精巧修飾的品質定義中,消費者可能得以更高的價格才能換取自認為的好品質。食物品質的建構可使企業從中榨取出利潤和競爭優勢,而消費者則會掉入合理價格的陷阱中。

主張經濟自由化的人總是主張市場會調節供需,且對供應鏈的產、消兩端皆有好處,但自1980年代南方國家的農業與糧食產業逐步自由化之後,農業便加速弱化、消費者也更加依賴進口糧食,因為真正的問題在於食物生產的主權已被企業所控制。在大國所制訂的貿易協定遊戲規則之下,大國仍舊保護著自己的農業與市場,而其他小國與大多數的南方國家卻必須削除對農業的保護、開放農產品進口,將飲食消費的控制權拱手讓給跨國農企業。農業自由化的後果是農民與消費者對農企業的依賴日漸增加、被控制。特別是稻米,做為具有公共性的農糧產品,更不應該被置於自由化的思惟下來修改管制政策。


[1] 稻米是戰時的軍需糧食,另一方面,台灣為島嶼,安全存糧的設計是為避免台灣海運被封鎖,或是受天災影響而欠收之情況下,還能夠有足夠的糧食供應民生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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