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食品衛生管理法》過年前恐無法三讀,傳出是因朝野對第56條「舉證責任反轉」沒有共識,與此同時,美商COSTCO、可口可樂紛紛批評食管法會讓百年祕方外流,揚言退出台灣市場,兩件事看似獨立,但其實並非巧合;相關人士透露,新版食管法要求基改作物標示、複方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引起業者大反彈,甚至意圖私下找立委吃飯遊說,舉證責任反轉只是障眼法,查驗登記才是食管法卡關真正原因。
外商施壓拒查驗登記,食管法卡卡
食安問題層出不窮,食管法去年6月因此大修,但不到半年又爆發大統混油、添加銅葉綠素事件,11月再度重修,朝野立委及衛福部提出多達50個版本,除提高罰則,還首度恢復複方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防腐劑、抗氧化劑及漂白劑,必須在2015年7月1日前完成查驗登記,其他複方食品添加物,則送交食品安全風險評估諮議會,按風險高低決定查驗登記的優先順序,並在2015年7月1日前提出時程表。
據了解,朝野協商時,食藥署和立委僵持不下,光是為了時程表,食藥署就考慮了一個小時,由於國內有近20萬筆複方食品添加物,傳出主管官員壓力大到淚崩,協商許久才達到共識。
好不容易雙方都滿意,但1月7日、1月9日,程序委員會卻未將食管法排入議程,無法在1月16日立法院休會前完成三讀,朝野立委為此爆發口水戰,表面上是喬不攏民進黨籍立委尤美女提出的食安「舉證責任反轉」,但當民進黨退讓,將舉證責任反轉列為附帶決議後,國民黨卻仍不簽字。
就在朝野為了食管法角力時,15日卻傳出可口可樂對香料全標示有意見,為了保全百年祕方,不惜退出台灣市場,而立委江惠貞、蘇清泉也重提早已協商完成的查驗登記,認為法令過嚴,恐導致貿易障礙。
對此,相關人士表示,查驗登記和全成分標示根本是兩件事,況且全成分標示早在去年六月就已修法通過,食藥署也在去年12月27日頒佈施行細則,免除香料標示全展開,部分立委藉題發揮,甚至以「舉證責任反轉」當擋箭牌,拖延食管法三讀,真正目的是擋下查驗登記。
據指出,許多外商對查驗登記極為反彈,因為全世界只有台灣如此要求,不少廠商甚至意圖私下找立委吃飯遊說。

基改食品入法,外商也有意見
除了查驗登記,基改法規也疑似遭外商施壓。新版食管法首度將基因改造食品納入法規,要求使用基改原料的業者明確標示,這項規定在委員會初審時朝野意見不一,也是經過協商才有共識。
但近來朝野立委討論是否加開臨時會處理食管法時,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林德福指出,食管法若要儘速通過,必須把握「三大原則」:加重刑責、加重罰款、成立食安基金,隻字未提早已協商通過的法令。
相關人士認為,此舉疑似為基改條文翻盤,因為在修訂條文時,就有加拿大基改黃豆業者表示關切,但事實上,這項條文僅是將現有基改相關的行政命令升格,況且歐盟早已要求基改業者連散裝都要標示、建立追蹤追溯系統,「台灣的法令不是最嚴格,國外業者可以輸出歐盟,到台灣也不是問題。」
董氏批:和國際接軌,食品標示卻比其他國家寬鬆
不論查驗登記,或是基改標示要求,政府和業者動輒以「和世界接軌」為由,拒絕修訂更嚴格的法令,但董氏基金會指出,其實台灣現行的標示,早就落後世界一大截。
以可口可樂對咖啡因的標示為例,董氏基金會發現,台灣標示的是「香料(含咖啡因)」,但加拿大、日本、中國、法國、巴西,都將咖啡因列為食品原料成分,單獨標出,美國甚至還標出咖啡因含量。
董氏基金會副主任陳醒荷表示,中國本也將咖啡因歸在香料,但2009年遭民眾控訴有欺騙嫌疑,後來才單獨列出,但台灣長期標示錯誤,卻不見主管機關有任何作為,「說要和世界接軌,但連已有的標示規定都跟不上國際潮流。」標示是否全展開可以再討論,但至少要跟得上其他國家的水準。
陳醒荷認為,每個國家的國情不一樣,跨國食品應該入境隨俗,尊重所在國的法律, 例如泰國花生豆,進口到我國只有標示原料成分,但在泰國,因應政府法規,連添加的原料比例都標示。
此外,她認為香料免全成分標示需要完整配套,否則可能讓業者鑽漏洞,「是不是有香味就可以叫香料,那定香劑也可以叫香料而不公開嗎?」呼籲食藥署儘速公告香料的定義。
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則說,目前食品添加物已明確表列香料品項,若業者進口的香料混摻色素或其它添加物,必須揭露成分,不能以香料規避,也會和香料協會合作,參考國際最新的香料規定。
消基會呼籲選民打電話要求立委開臨時會
消基會消費者報導雜誌社發行人陳智義痛批,立法院根本沒有將人民的健康安全放在眼中,消基會在1月15日對立委發出修法立場調查表,調查立委是否贊成加開臨時會儘速通過食管法,贊成者有60位,未回覆者51位,2位認為礙於法令必須等下個會期,其中民進黨全數贊成。
陳智義表示,根據憲法規定,四分之一立法委員連署,經全院委員談話會決議,就可以召開臨時會,希望兩黨儘快處理食管法,「不要讓民眾在過年時還要為黑心食品傷心」。
他也呼籲選民,拿起電話打到立委辦公室,表達希望食管法儘速通過的立場,叫立法委員處理完食管法再回家過年。
好文章,真用心!!
食藥署已依現行食管法著手建立電子化「登錄制度」,分階段要求食品添加物製造、輸入及販售業者及其產品應完成登錄,進一歩可搭配邊境査驗或實地査核食品添加物製售業者,強化食品添加物管理。
立委所提修法強制「査驗登記」,是「人工就個別食品添加物產品逐䅁書面審查」,會耗用大量人力,效果卻不會比「登錄制度」好。
塑化劑事件中,昱伸公司的「起雲劑」,是申請查驗登記取得衞生署許可証的,實際調配時卻惡意添加不在原配方中的塑化劑,衞生署發給查驗登記許可證,竟成了惡質業者的護身符。
行政院送進立法院的食管法修正草案,增加了三級管理的條文,業者自主管理、政府管理及第三方管理,立法委員所提「查驗登記」不能解決食品問題,該要讓政府有限的人力做有效的運用,加強對食品業者的查核才是上策。
CC你講到重點了,登錄制度是誰去登錄? 業者自己去登錄,業者隨便給你亂登錄,你政府官員知道嗎? 更何況誰要負責查核登錄是否正確? 地方衛生局呀,地方衛生局業務多得要死,查核人員又都是護理背景,如何辨別登錄正確與否? 更何況現在業界早就有假登錄來抵制因應了。
查驗登記固然在前端需要花費人力審核書面資料,但至少從源頭就開始把關,而且從源頭就建置電子資料,地方衛生局查核時只要將現場資料與邊境進口申報的資料勾稽比對即可,省時省力。
只要從源頭把關好,後端就省事了
食藥署在102年辦過多場登錄制度說明會,未來登錄平台具有檢核的機制,食品添加物僅能從平台內依衞福部公告正面表列食品添加物品項勾選,另外添加屬食品原料的賦形劑,也有檢核的機制,不允許業者亂鍵成分,如果業者鍵入未准用於食品的成分,檢核不通過,是不能完成登錄的,未登錄的食品添加物將分階段禁止製造、輸入、販賣。
BBC所言「登錄假資料」,此等惡質業者,即使以人工書審「查驗登記」來管理,也會以「假資料」申請查驗登記,昱伸公司「起雲劑」就是一例。「查驗登記」還是要靠實地查核業者才能查出不法情事。
登錄制度就是從源頭建立電子資料,衞生局查核時將現場資料與登錄資料勾稽比對,「登錄不實」、「未登錄」依現行食管法皆有罰則。
BBC講到一個重點,地方衞生局缺乏食品衞生安全管理專業人才,那麼就應該從地方政府人才晉用來解決問題。人工書審的查驗登記是管理制度開倒車30年,不是有效率的方法,國際間先進國家都沒有以「各個廠商個別產品」向政府申請之查驗登記許可制做為食品添加物的管理方法可見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