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輸入的澳洲小龍蝦爆發鰲蝦瘟疫(Crayfish Plague),漁業署聲稱「不知道業者從什麼管道來的」,但業者卻可能就地合法。養殖組組長繆自昌表示,澳洲小龍蝦養殖規模還很小,「不算養殖業,是野生動物」,不在可輸入的清單,但輸入後應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由林務局管轄;是否開罰,「要看地方政府態度。」漁業署只能宣導業者不要再養。
漁業署摸魚摸很大,林務局官員氣憤反問:「到底水產的主管機關是誰?」若澳洲小龍蝦也歸林務局管,那應該所有水產都歸林務局。中山大學生物科學系教授顏聖紘也指出,去年政府首次研擬禁止輸入的「生態黑名單」,學者就建議列入澳洲小龍蝦,漁業署卻因業者壓力而刪除,「現在爆發疫情才說不知道,就像在玩兩面手法。」
不在輸入許可清單,走私進來後卻沒法管
近年很熱門的澳洲小龍蝦,疑似爆發大規模死亡現象,養殖業者自行送屏東科技大學魚病中心診斷,結果為螯蝦瘟疫(Crayfish Plague),農委會也在本月18日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通報。
澳洲小龍蝦又稱澳洲淡水龍蝦、藍螯蝦,學名為Cherax quadricarinatus,耐熱、抗低溫、抗病力又強,可能成為強勢的外來入侵種,從未在我國「野生動物活體輸出入審核要點」的准許輸入附表,不過養殖業者和學者都表示,澳洲小龍蝦已輸入十多年;屏東楊姓業者說,通常都賣到餐廳、海產店、釣蝦場,有些會外銷中國。
由於澳洲小龍蝦比草蝦、白蝦好養,許多漁民轉養,但根據「野生動物活體輸出入審核要點」,首次輸入的動物必須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而澳洲小龍蝦根本未在合法輸入名單,漁業署曾在去年一月發文給各地方政府,明確表示「市面上之澳洲小龍蝦均為非法輸入」,請地方政府宣導業者不要養殖。
雖然不在輸入清單,一旦成功走私卻無法可管。研究外來種問題的中山大學生物科學系教授顏聖紘表示,《漁業法》沒有明確規範對外來種的移除或疫病防治,澳洲小龍蝦又非野生,不適用《野生動物保育法》,漁業署長久放任業者飼養,應負起責任 。
這樣的案例不是頭一遭,監察院2011年就曾糾正農委會,對食人魚管理不當;當時農委會禁止30多種食人魚輸入,卻只有一個品種禁止飼養、販售;走私成功的食人魚,在地下市場大肆流通,主管機關卻無法可管。

「澳洲小龍蝦規模小,不算養殖業」,漁業署摸魚摸很大

然而,漁業署養殖組組長繆自昌表示,根據統計年報,台灣各種螯蝦的養殖面積約只有10公頃,澳洲小龍蝦還沒形成產業,「不算養殖業,是外來種野生動物,」漁業署本就禁止輸入,現有業者必須按照《野保法》第31條,向地方政府申報養殖規模、來源,未登記可罰1-5萬。但業者違法輸入是否開罰?他說,要看地方政府態度,交由地方政府裁量。
繆自昌說,目前防疫工作由防檢局負責,既有業者歸林務局和地方政府管理,漁業署會盡量勸導民眾不要飼養。他強調,澳洲小龍蝦規模不大,政府資源有限,若未來真的形成大產業,漁業署會考慮管,「我管其他產業都來不及,還管這個小產業。」
不過林務局昨天並未接獲漁業署通知,對漁業署說法,林務局官員無奈又生氣,頻頻表示不知道怎麼回應,反問:「到底水產的主管機關是誰」,若澳洲小龍蝦也歸林務局管,那應該所有水產都歸林務局,「如果業者要讓我們管,我們也可以啊。」
漁業署署長沙志一補充,,依據《野保法》登記後,會評估是否危害國內生態,協助地方政府督導業者,不會完全不作為。
事實上,漁業署深知澳洲小龍蝦的危害,早在2006年,就委託嘉義大學水生生物科學系,調查如何移除和防治澳洲小龍蝦,2009、2010年也陸續核發計劃;但去年卻因養殖規模越來越大,委託屏東科技大學獸醫系,研究澳洲小龍蝦白斑病,讓人看不清到底是要移除或輔導產業。
學者建議列生態黑名單,漁業署因業者壓力縮手
此外,顏聖紘透露,去年林務局和國貿局修訂「生態黑名單」,學者專家建議列入澳洲小龍蝦,漁業署卻因業者壓力縮手,最後500多項核定種類竟沒有澳洲小龍蝦,「現在爆發疫情才說不知道,就像在玩兩面手法。」
國立海洋大學水產養殖系教授冉繁華認為,三、四年前就被問過能否研究澳洲小龍蝦,「但我絕對不推廣外來種」,澳洲小龍蝦在淡水是強勢的外來種,而且皮厚肉少,味道不鮮美,要用重口味料理,在台灣和國際都沒市場。
他認為,台灣是海島國家,就算要開發新的養殖品種,也應以海水為主,現在淡水品種已經夠多了,未來淡水資源只會越來越少,「連人都不夠用了,還拿去養殖。」
業者:早就通過檢疫出口到中國,政府應積極防疫
漁業署未核准輸入,養殖澳洲小龍蝦已經四年的屏東楊姓業者卻表示,去年地方政府核發他們合法養殖證,而且已經通過檢疫,外銷中國,他也自動加裝防逃措施,不懂為什麼現在變非法。
他說,目前8-10尾一斤的澳洲小龍蝦零售價約600元,白蝦過年前30尾一斤的要500。澳洲小龍蝦的肉質和傳統的波士頓龍蝦差不多,現在草蝦、白蝦正步上斑節蝦後塵,近親養殖,疫病增加,澳洲、東南亞早就輔導轉養澳洲小龍蝦,國內業者已經可以自己育苗,不用從國外輸入,「要用正確的觀念去看待。」政府主動通報疫情很好,但要有後續的防疫作為。
顏聖紘表示,澳洲小龍蝦不應再輸入,現有業者若是封閉式養殖、有防脫逃設備,可以合法輸出,但不應流入水族市場,否則棄養率會增加;業者要有社會責任,否則就跟福壽螺一樣,讓大眾承擔苦果。
他也點名漁業署,現在只有消極呼籲,放任十多年發展成產業後,對人工飼養又沒有配套措施,應積極負起防疫和督導責任,主動協助、監督養殖場,不能將責任全丟給其他單位。
四脊滑螯蝦(澳洲龍蝦)算是因為淡水甲殼類(雖說台灣規模養殖大概也只有泰國蝦)一直受疾病所苦的情況下尋求的出路之一,現在也傳出病情是個讓人憂心的情形…
不過四脊滑螯蝦已經在台灣落地生根倒也不是新聞…
南部部分渠塘中是可以發現已經野化繁殖的個體。
http://www.fao.org/fishery/culturedspecies/Cherax_quadricarinatus/en
Cultured Aquatic Species Information Programme
Cherax quadricarinatus (von Martens, 1868)
請參閱上列聯合國農糧組織(FAO)推廣文件。
相信漁業署人才濟濟,應該會懂英文文獻,該推廣手冊約於2006年前完成。
其還有很多推廣手冊和輔導計畫。不知漁業署升格多年以來,為台灣漁業界貢獻些什麼?
若漁業署只會下鄉喝酒聊天,不妨廢除該管機構,組織人員解編歸併到農漁會。
至於中山顏老師和海大冉老師,請先想想除了貼標籤紙之外,能不能實際解決漁業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