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自主檢驗明年上路,業者不看好

為加強食品安全,衛福部食藥署上週公告新草案,引入「三級管理」制度,要求水產品、肉類加工、乳品加工、食品添加物等業者,每季或每批自主檢驗產品原料,但相關業者認為,此舉只是增加成本,真正想違法的人不會拿有問題的產品去檢驗,增加的成本可能還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甚至因此使用品質較低的便宜原料,無助改善食品安全。

第一波鎖定水產、肉類、乳品、食品添加物、特殊營養食品

近年台灣食安事件不斷,衛福部去年修改《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時, 要求特定業者必須定期送交原料給第三方檢驗,即「三級管理制度」,第一級是業者自主管理、第二級是第三方實驗室驗證、第三級則由政府稽查。配套措施上週三出爐,預計12月31日施行,相關意見可在一個月內提報給食藥署。

根據「應辦理檢驗之食品業者、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草案,具有工廠登記證的水產品食品業、肉類加工食品業及乳品加工食品業,必須檢驗產品中的動物用藥殘留;所有食品添加物之製造及輸入業者,檢驗添加物成品中的重金屬含量;取得查驗登記許可之特殊營養食品業者,檢驗成品中的微生物、營養素含量。

檢驗頻率為每季或每批至少一次,業者可自行檢驗,或委託民間檢驗單位,但必須使用主管機關或國際認可的檢驗方法;業者必須保留檢驗紀錄到食品有效日期後6個月。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吳希文表示,這幾項都是風險相對較高的食品類別, 理論上業者應該三個月檢驗一次,但考量到產品不同特性,若無法每季檢驗,才進行逐批檢驗,違反者可罰3萬到3百萬元,希望從源頭遏止不肖廠商。

業者:無助改善食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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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技師協會理事長余嚴尊(圖右穿黃衣者。攝影/林慧貞)

但此法增加業者成本,去年通過前就遭遇不少反彈,專營食品添加物的協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研發經理吳籲馨,聽聞草案公告後感到很無奈,雖然公司一定會照著法令走,但他表示,這樣做「沒有實質意義」,因為從國外進來的食品添加物,本就要向衛福部查驗登記,符合規格,才能取得販售許可證。

吳籲馨認為,食品添加物除了重金屬,可能還有其他成分,每項產品的合成、製作方法不同,可能出現的危害也不同,衛福部只一味將重金屬檢驗套用在所有添加物,對食安助益不大,業者還可能將成本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食品技師協會理事長余嚴尊也不看好這項措施,「品質不是檢驗出來的」,他說,真正想違法的業者會做假,送沒問題的原料去檢驗,消費者看到檢驗報告安心,但其實食安問題根本沒解決;最糟的是,業者成本提高,若通路商又壓低價格,業者只能節省人力成本,或甚至使用品質較低的原料替代,最後傷害的還是消費者。

余嚴尊語重心長地說,此舉浪費太多社會資源,不是好做法,且為難規模較小的業者,衛福部應仿照會計師制度,設立「簽證食品技師」,讓外界技師核對駐廠技師提報的數據資料,加上不定期抽查末端食品,比自主檢驗來得有效率。

食藥署:風險較高的食品要有高規格管理

不過也有業者認為新措施不會增加太多成本,四方鮮乳總經理特助蔡佐鴻表示,新法只是將乳品業者每天在做的事法制化,一車生乳可能來自3、4戶不同酪農戶,規模較大的乳品業者每天都會逐批檢驗動物用藥,若不符要求,酪農戶需自行負責,而且四方鮮乳是GMP認證廠商,所有檢驗報告本就需留存半年,新法沒有太大影響。

吳希文表示,供應商給的證明,業者要責任再確認,每季檢驗一次已是最低限度,此舉只是食安把關第一步,業者仍必須有內部品管措施,食藥署也會不定期在市場抽檢,違反《食管法》仍得受罰。

吳希文強調,風險較高的食品就要有高規格管理,因此不論大小規模都必須檢驗,而且有工廠登記,本身就有一定規模,未來會再評估,是否列入其他類別,違法者除了罰鍰,情節嚴重還可撤銷業者登錄執照,一年內不得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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