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泰山區福伯屠宰場昨天遭《蘋果日報》踢爆,在牛隻屠宰剝皮後插入水管,灌水增加重量,農委會今天中午11點半約談業者,業者雖辯稱是「洗腹內」,但農委會防檢局肉品檢查組組長林進忠表示,清理屠體只要用水管沖洗,不可能將水管插入肉裡,檢視《蘋果日報》四段影片後,判斷福伯屠宰場至少有2隻牛灌水,總共開罰30萬,涉嫌不當得利及詐欺部分,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福伯屠宰場2012年6月已遭動保團體踢爆活體灌水,被罰7.5萬元,同年9月,防檢局再次抓到福伯沒有申請屠宰衛生檢查,欲趁獸醫師不在場偷偷屠宰,開罰10萬,但現行《畜牧法》規定,業者只要在期限內改善就可繼續營業,因此福伯雖前科累累,農委會仍無法撤照。林進忠承諾,未來會研議修改法規,加重業者處分。

福伯前科累累,無法撤照
根據「屠宰作業準則」規定,家禽家畜屠體不得灌水,放血後屠宰作業須離地30公分,但《蘋果日報》從今年2月起,多次錄到福伯屠宰場在牛隻屠宰剝皮後,以水管插入屠體灌水,每次約灌2分鐘,預估一隻牛可增重20%,多賺2.4萬元暴利,農委會今天和畜牧專家檢視《蘋果日報》提供的4段影片,判斷福伯屠宰場有2件灌水行為,按照《畜牧法》第39條,可罰3到15萬元,由於業者已有灌水前科, 這次每件直接開罰15萬,總計30萬元。
防檢局表示,2012年到2013年,總共有4件牛隻不人道屠宰或灌水案例,包括福伯屠宰場2012年牛隻活體灌水、同年9月24日台中某屠宰場屠體剝皮前灌水、去年12月27日桃園縣某屠宰場屠體剝皮前灌水,但這次是台灣首例屠體剝皮分切後灌水。
這不是福伯屠宰場第一次違法,2012年6月,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經過半年調查,拍到福伯屠宰場把水管插入待宰牛隻嘴裡,正常牛隻一天飲水量大約40公升,但福伯一次就灌80公升,每天灌2到4次,影片中的牛隻胃部脹滿水,口中不斷吐出鮮血,十分殘忍。
當時農委會開罰7.5萬元,並在動社要求下,補助全台14家牛隻屠宰場,每場加裝4支監視器。不料福伯屠宰場惡性不改,2012年9月24日,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查核員,調閱監視錄影器,發現福伯沒有申請屠宰衛生檢查,欲趁獸醫師不在場偷偷屠宰,罰鍰10萬元。
然而現行《畜牧法》卻未明訂累犯必須撤銷執照,僅規定「屆期未改善者,按次分別處罰至改善或停止其部分或全部之屠宰作業。其受停止處分仍繼續屠宰者,廢止其屠宰場登記並註銷登記證書。」動社執行長朱增宏批評,農委會應該加重處分,第一次灌水開罰,第二次累犯或情節重大,直接吊銷執照,不要再給業者機會。
對此,林進忠坦承,現行法律的確沒有規定累犯幾次就撤照,但農委會有行政裁量權,之後針對吊銷執照會研議修法。
補助屠宰場裝監視器,漏掉出貨區
此次事件突顯農委會肉品檢查關卡一一淪陷。一頭牛從屠宰到上市,必須經過駐場獸醫、4台監視器,防檢局每年還會派員查核,縣市政府另加派動物保護檢查員。
根據農委會6月3日提供給立委林岱樺的資料,2012年10月到今年3月,動物保護檢查員總共查核牛隻屠宰場283場次,沒查出違法情形。動保團體和防檢局人員則查出4件不人道或灌水案例。
目前農委會補助全台14家屠宰場,在繫留場區、剝皮區、人道致昏區各設置4支監視器,但農委會沒想到屠體也能灌水,此次灌水地點是在屠宰完的出貨區,監視器沒拍到,駐廠獸醫也沒發現。林進忠說,未來會要求業者在出貨區也加裝監視器,並叮嚀駐廠獸醫到出貨區檢查。
動社籲比照歐美,輪調駐場檢查獸醫
此外,動社今天下午召開記者會表示,農委會今年和去年分別編列3.8億預算在肉品衛生檢查制度,聘雇獸醫師駐廠檢查屠宰作業,但獸醫師常年沒輪調,可能和業者形成共犯關係,或迫於業者壓力不敢吭聲,2012年雖加裝監視器,但檢視畫面的竟還是駐場獸醫師,等於只要收買一個人就過關。
陳玉敏表示,歐美國家為防弊,屠宰場獸醫師必須輪調,且監視器每天連線回中央主管機關,由中央檢查,另外還設立專職的「經濟動物福利稽查員」,農委會應該公布福伯屠宰場的監視器調閱紀錄,並仿照上述國外制度,也應儘速調查獸醫師是否違法。
林進忠回應,除了地方動物保護員和防檢局人員,未來會加派政風單位人員,不定期到屠宰場稽查,但獸醫輪調牽涉到《勞基法》,目前獸醫都是農委會委由中央畜產會約聘,不是公務員,貿然輪調會損害勞工權益,但可以請畜產會研議相關改進辦法。
此外,林進忠說,獸醫雖不具公務員資格,但工作是在「執行公務」,因此若收受賄賂,將比照公務員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