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表示,有鑑於香港金寶運(GLOBALWAY CORP. LTD.)貿易公司販售非食用豬油卻偽造為食用豬油販售給我國強冠企業一事,經過調查除了強冠公司進口,並沒有其他台灣廠商進口,因此食藥署即日起針對自香港輸入的食用豬油,採取暫停受理報驗措施,同時對來自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輸入的其他食用油品,採取逐批查驗措施,並要求進口時檢附官方衛生證明文件。
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同時宣布,除了強冠公司生產的「全統香豬油」,其餘24項與豬油有關的油品一律下架,倘若下游業者有販售「全統香豬油」等25項豬油油品,或是使用到強冠25項豬油油品加工,必須主動通報當地衛生主管機關,否則可依食安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鍰。
另外,高市衛生局接獲高雄空廚代工統一超商公司「7-11三鮮燒賣(5顆裝/包),以及統一武藏野公司販售的「國民炒米粉」有使用全統香豬油問題油品。「7-11三鮮燒賣(5顆裝/包)」的問題產品批號為有效日期104.08.24前,至於「國民炒米粉」早已於103.5.18全面下市。

食藥署表示,強冠使用的油品,約有242公噸來自屏東郭烈成、800多公噸來自日本、87公噸來自香港,由於目前流向難以區辨,因此全部予以封存下架。食藥署公布的24項油品如附檔。
至於關於香港金寶運公司販賣偽造食用豬油給台灣強冠公司一事,食藥署自民國100年接管食品進口檢驗業務後,只有強冠一家公司於100年及103年有進貨記錄。有鑑於原來法規訂定台灣從中港澳進口油品所附檢證,可出具民間公證公司的證明文件或官方衛生證明文件。受到強冠餿水油事件的影響,即日起從中港澳進口的油品,取消承認民間公證公司文件,僅承認官方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