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冠劣質豬油事件經屏東地檢署起訴董座葉文祥等人,看似已告一段落,不過所引發食品GMP制度的改革,卻在政府部門間引發爭議。有食安專家質疑,GMP的標準明明比GHP嚴格,推動GHP也原本就是衛福部食藥署既定推行的業務,為何經濟部工業局要花8000萬元去推動衛福部食藥署既行的業務,卻對本身主管的GMP精進措施袖手旁觀?
宣誓改制GMP,實則只推GHP
行政院長江宜樺於強冠劣質豬油事件爆發後,於9月17日召開跨部會會議,推出「八大強化食品安全措施」其中第八項「食品GMP改革」方案,主要內容為:食品GMP制度的精進措施提早自民國104年1月1日全面施行,新制要點包括:
一、全廠同類產品全數認證;二、落實源頭管理;三、追蹤管理強化;四、國際接軌;五、簽約與授證─GMP協會僅負責食品GMP認證制度的推廣,簽約作業改由認證執行單位(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中華穀類食品工業技術研究所)負責,授證作業改由經濟部工業局以官方名義授予。
江揆當時表示,未來GMP協會成員除了廠商代表,也將邀請消保團體與食品專家參與。同時有鑑於強冠公司生產的77項油品當中,只有12項取得食品GMP認證,全統香豬油並非食品GMP產品,卻引發各界對於食品GMP認證制度的質疑與抨擊,因此要求經濟部全力宣導「只有GMP商品,沒有GMP廠商」的觀念。
行政院強化食品安全措施推出至今,經濟部工業局邀集GMP廠商代表與食品加工學者開會研討精進方案,只見官方花較多篇幅介紹將如何輔導廠商落實GHP制度,反而對於GMP要如何精進,著墨甚少。食安專家質疑,GMP制度雖然只是廠商自願參加,相關規定與標準卻遠比GHP嚴格,況且GHP已是衛福部食藥署長期推動的業務,屬於強制規定,食品廠都須遵守,為何捨GMP卻去推GHP?
GMP比GHP要求更嚴格 專家批本末倒置

這位食安專家舉行政院政務委員蔣丙煌形容「GHP是60分及格,GMP是90分的模範生」的比較為例,質疑經濟部工業局為何不好好輔導廠商落實食品GMP制度,反而花大錢去輔導廠商符合本來就應該遵守的GHP規定,更何況衛福部食藥署已經推動GHP制度多年。
他無法理解,面對外界對GMP的抨擊,經濟部為何不是將重點放在如何改革GMP,反而是不排除辦民調決定GMP去留,甚至拿標準更低的GHP來替代?
GMP是Good Manufacturing Pratice的縮寫,中文的意思為「良好作業規範」,是一種特別注重製造過程中產品品質與衛生安全的自主性管理制度。而食品GMP認證制度由經濟部工業局負責召集組成「食品GMP認證體系推行會」,由政府、業者、消費者及食品專業等,進行研究、驗證與推廣機構監督與管理,2006年更把食品安全管理系統HACCP(Hazard Analysis Critical Control)相關管制條文納入,對於食品安全的要求屬於高標準。
GHP則是「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ood Hygienic Practices),由衛福部的前身「行政院衛生署」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0條第1項,於89年9月7日正式公告實施的規定,目的在規範食品業者作業場所、設施及品保制度的管理規定,確保食品衛生,是所有食品工廠須遵守的最基本要求。
這位食安專家說在台灣,GHP是強制業者要守法的低標,GMP是強調業者自願性做到高標準。反觀台灣GMP所參考的美國cGMP制度,在美國屬於強制性法律,適用於所有食品。結果台灣發生一連串食安風暴,政府不是思考如何落實食品GMP制度,或是像美國將cGMP作為強制性法律,推動台灣GMP制度朝向強制性規定邁進,輔導食品工業升級,反而編列預算輔導廠商遵守GHP,豈不本末倒置?
非法原料流入食品加工鍊,才是真正需補漏洞
他進一步表示,台灣的GMP標準算是嚴格,問題在於執行面有無落實,是否流於形式。而這幾次食品安全事件,主要肇因於原料供應商未列管,導致非法原料流入食品加工鍊,這部分漏洞必須思考如何補起來。
但主管GMP的經濟部工業局似乎不瞭解,從歷次食安風暴中沒有真正找到問題,反而動用行政院國發基金8000萬元推動衛福部已經在做的GHP。此外,推動GHP的工作除了要求食品所、穀研所配合,還新增了金屬工業中心。他質疑金屬工業中心的任務與推動食品衛生的關聯性不大,怎麼會有專家群輔導廠商符合GHP?
這位食安專家認為,目前民間與官方都誤將推動食品安全的重點放在檢驗工作,事實上應該朝向提升食品從業人員的管理能力,食品工廠製程的管制技術,以及提升原物料供應商評鑑等方面著手。
他強調,經濟部工業局的重心應該在於輔導食品產業升級,鼓勵已經符合GHP低標的廠商能夠朝向GMP標準邁進,並且找出精進與落實GMP制度的方式,贏回消費者信心,而不是利用一般民眾分不清GMP與GHP的差異,拿60分的GHP替代90分的GMP。
政府可能想說,標準訂太高反而達不到,乾脆把標準訂低一點比較容易遵守,但政府完全沒想到「球員兼裁判」的問題。
說真的,不是專家,看了上面的表格,看了多次,還是看不出差別有多少,更別提能看得出GHP比GMP低。
還有,ISO認證問題也是一樣,一大堆的廠商與公司,不論是食品業、製造業、珠寶業等,很多都得到 ISO 2xxxxxx的認證,可見ISO根本不是在管食材來源,只是一個管理流程,所以買食品時,看 ISO 根本沒有保障!
ISO22000 本身就是HACCP與ISO9000的合併
裡面有源頭監控 甚至是退貨品的追蹤
朋友您多慮了!
無論是HACCP ISO22000 FSSC…
重點都是廠商有沒有心要做
我看過大公司,但是只想花錢買標章,說寫作都不合一
也看過小公司,老闆非常有良心,確確實實在管理!
我認為本篇作者對於政府機關的做法表示疑惑是沒搞清楚重點,自從食安問題接連爆發,大統油之後,大家都以為對食用油的健康問題可以暫時安心了,但很快的又爆出了更嚴重影響範圍也更廣泛的地溝油問題,政府在食品安全的把關效能以完全不再被人民所信任。也就是說,現在政府的被信任度根本已經遠低於六十分的低標,是完全不合格的狀態,簡單的說,就是從裡到外已經爛到底了,所以重頭做起,從六十分的GHP做起,先求有再求好,我認為是必要之策。至於文章裡又有提到只有"GMP商品,沒有GMP廠商"的觀念必須宣導,我認為亦是必要之舉,因為這勢必是推動改革的重要關鍵,若大眾對於一向政策的理解不足,那這項政策注定失敗,這次的地溝油事件已經明顯地證明了這點。
GHP整個規章模糊的跟沒有施行細則的食管法差不多
唯一詳細的是後面的六個附表….
要不是他本身涵蓋性廣 大概連30分都不到
至於GMP單看制度與規劃確實有90分
無論是製造部份就分出27個產線類別標準 機能性食品再下列21個規格基準
加上現場稽核與追蹤制度 GHP相較下根本只是一疊口號的匯總
但這東西放給業界大頭自己玩頂多只值60分
建議政府應直接接管GMP並強制執行 再配合眼下GHP 、登錄與追蹤系統
才是完整有效的作法
作者完全沒看過美國GMP吧!
台灣的GHP內容是用美國GMP為基礎寫的
意思就是美國GMP內容跟台灣GHP差不多
而台灣食品廠GMP 卻是引用美國藥廠在用的GMP(GHP)水準要求
不知道記者對於GMP有沒有認證的經驗, 你知道一個GMP標章需要耗費多少資源嗎, 多少人力物力嗎?
如果以一個中小企業, 亦或是小家庭工廠, 他可能一輩子都沒辦法拿到GMP, 加上小工廠環境品質, 文件制度都沒有完整建制, 以GHP來達到60分以上, 是希望能提升中小企業對於食品業者的能力, 所以GHP針對的是中小企業, GMP留給大企業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