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種電亂象叢生,有兩家養菇場和一家種苗場,因為沒有實際結合農業經營,今年遭農委會撤銷使用容許,引發光電業者熱烈討論,光電業者向新政府喊話,希望讓「太陽能回歸太陽能,農業回歸農業」,引導業者聚集到政府規劃的專區,例如嚴重地層下陷區、鹽鹼地等,免除種農作物,如此業者不用費心經營農業,也可避免部分不肖業者偷雞摸狗。
假種植真種電 三業者被撤銷使用許可
2013年,農委會為了配合行政院綠能政策,修改〈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放寬在特定農業區與一般農業區的農業生產設施,可以申設附屬綠能設施,但因配套措施不足,難以認定光電板有無結合農業經營,中南部出現許多「假種田、真種電」的亂象。
政策推手、前農委會主委陳保基曾允諾,若沒有實際農業生產,將廢除農業設施使用許可,其附屬的綠能設施,也將進一步失效。
今年農委會終於實際對假種植、真種電的業者,廢除三場農業設施使用許可,分別是雲林一間2.66分地的菇舍,高雄4分地菇舍及育苗場0.657分地,由於綠能必須是附屬在農業設施上,農委會此舉等於廢止業者發電。
光電業者:太陽能與農業脫勾較單純
農委會企劃處副處長黃振德表示,目前能源局已撤銷其中一場的「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登記」,另兩場仍在行政作業中;這些業者很明顯都沒有實際產出作物,而且屢勸不聽,雲林菇舍去年9月即遭地方政府查核,發現沒產菇,11、12月再複查,業者還是沒改善,因此撤銷農業設施使用容許,至於還有多少場在觀察名單,尚未統計。
雲林縣農業處處長張世忠表示,這家菇舍複查時,「沒有任何準備種菇的樣子」;事實上,許多有問題的樣態都是種菇,因為種菇不用透光,太陽能板可蓋得比較密集,成為業者首選。
他也擔憂,現在許多人申請種黑木耳,但台灣市場真有這麼大嗎?到頭來可能讓市場崩盤。
撤銷事件引發光電業者熱烈討論,中華民國太陽能光電發電系統商業同業公會副理事長郭軒甫說,若業者真的沒有結合農業經營,被撤銷是應該的,不過到底光電要怎麼結合農業經營,一直有爭議,新申請的案子,不如直接脫鉤,讓太陽能回歸太陽能,農業回歸農業。

地方政府:地層下陷區較合適
他舉例,屏東縣政府在莫拉克風災後推動「養水種電」,縣府比對地層下陷及不利耕作區,配合台電饋線,集中區位設太陽能板;現在農委會雖然有劃出地層下陷或不利耕作區,免除農業經營,但並未比對台電饋線,可能劃了數十甲只能用10甲地,希望未來新政府能引導業者到專區,並和各部會一起坐下來開會,確定台電饋線位置,讓業者有所依循。
嘉義縣府農業處農務科長李秋瑩也說,雖然仍有菇舍確實可結合光電板,但案例不多,「將光電和農業分開比較好」,現在已有業者申請在東石地層下陷區蓋太陽能板,未來應該是個趨勢。
至於舊有業者的亂象,郭軒甫認為業界要和政府一起想辦法收拾,例如找出好的結合案例,訂出實際依據讓其他業者遵循,由於這些好案例的成本可能很高,業者光靠發電收益不划算,因此也會比較認真經營農業。

日本農地種電透光率高 台灣相反
張世忠上週到東京食品展參觀時,順便到日本能源公司參訪,發現日本的農地種電,透光率有6、7成,底下的葉菜類長得不錯,台灣卻是遮掉7、8成光,連光需求低的蕨類都沒辦法長好,「台灣有些業者過於貪心。」
他認為,不是發展綠能就等於毀農,若兩者結合得好,農民可有額外收益,建議中央除了劃定專區,也可以參考其他國家,訂出完整的配套規範。
李秋瑩則透露,現在越來越多業者改用集貨包裝場,申請附設綠能設施,需要特別注意,現在嘉義縣採二階段審查,先發給申請人農業設施使用許可,等真的有集貨包裝的事實,再允許申設綠能設施。
黃振德表示,目前已在草擬付費實驗或合作實驗,業者付費給農業機關,進行栽培實驗,若確認可兼顧生產和綠能,即接受業者申請附設綠能,不過目前仍在草擬辦法,希望能盡快給出明確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