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禁止天然林採伐、獎勵人造林的政策已有20多年,目前台灣已種出8.4萬公頃的人造林和13萬公頃私有林,這些林地不只面臨固碳能力弱化、材質老化不堪使用的困境外,較單一的樹種環境也讓人造林面臨病蟲害危機。
為解決人造林困境,農委會擬定盤點計畫,預計在明(2016)年底公布人造林種的數量、所在地,供國內所剩無幾的林產業者接洽,同時輔導合法、專業的採伐兼運輸合作社進行專業伐採,避免不肖業者規避環評、法規,甚至「恣意削山」造成生態衝擊。
但前林業試驗所長金恆鑣和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均認為,即便政策架構維持「禁伐天然林、使用人造林」,但國內人造林成本高,不敵進口木材;反而應該檢視人造林的生態環境、水土保持功能,而非一味朝向「經濟使用」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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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成就人造林,期滿該何去何從?
25年前,政府宣告禁伐天然林,從此林務局的施政方針便從經濟使用轉向林地保育為主。隨後1996年強烈颱風賀伯過境,在當時總統李登輝宣告下,開啟以恢復森林、國土保育為目標的全民造林運動;從此在平地、農地、山坡地、私有地造林、領取補助、生態保育蔚為風潮,連詩人吳晟都投入平地造林。
然而無論是哪一類造林政策,補助辦法都規定人造林以20年為期,卻未明訂期滿後,人造林究竟該何去何從?
雖然直觀上能認定人造林應可繼續維持,以維繫豐富生態的功能;但其實林木在生長過程中,固碳能力會下降,且彼此樹冠、枝葉重疊而產生競爭,弱勢的林木生長緩慢,更容易受病菌、昆蟲危害,因此需要人為適當「疏伐」來增加健康林木的生長空間。
但當前社會對疏伐作業卻無共識。除了對森林綠地、既有生態來說是人為的干擾外,疏伐後的木材若焚燒,不僅產生碳排放,還會造成細懸浮微粒PM2.5、汙染空氣;即便希望將木材製成木板、傢俱產品,20多年的保育方針也讓台灣幾無林產業市場,淪落有台灣木材卻無業者使用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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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擬方針,盼「經濟化」人工林
面對進退兩難的困境,曾任林務局副局長、現為農委會參事的張彬認為,「農委會有必要為這些人造林尋一個經濟利用的出路。」目前他和企劃處企劃科技正黃志堅主持《林產業經濟振興策略》(簡稱《林產振興》),首要目標便是和林務局一同盤點國內所有的人造林資源。
根據目前統計,全國約有13萬公頃的私有林地以及8.4萬公頃的人造林,其中又以羅漢松(591公頃)、大葉桃花心木(588公頃)、樟樹(288公頃)、台灣櫸(214公頃)、無患子(180公頃)等5種最多。主要多作為景觀作物、傢俱、板材、精油保養品居多。
黃志堅說,獎勵造林共有30多種樹木,各自都有不同的經濟價值。例如台灣肖楠常用作建築裝飾、傢俱、神桌、雕刻等,裁切下來的木屑還能拿來製成線香;而相思木經過處理,還能用來製作烏克莉莉和小提琴。
「其實我們也實際拜訪過僅存不多的林產業者,他們的確有能力將這些木材加工成高附加價值的產品,從燈飾、傢俱到裝潢資材、提煉精油,而不是拿來當柴燒。」因此盤點資源、建置平台不僅讓業者能有效找到自需的國產林材,更是人造林的經濟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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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到製材需有安心合格伐木業者
只是想帶動林產業發展,「如何伐採」、「誰來伐採」也至關重要。一方面許多人造林以區塊或間種的方式植栽,不像一般農作物可以「大面積收割」,提高切割成本。
且由於許多人工林位於淺山、甚至山坡地區,依照《山坡地伐採林木需環評規定》,山坡地伐採面積達2公頃時,須通過環境影響評估,但業者是否會以伐採面積僅1.99公頃為由規避法令?甚至不熟悉法令和採林專業,不是按照計畫、部分採伐,而是大面積全部伐除?
張彬坦言,「這的確是實務上必須正視的問題。」據他了解,林農和林產業者中間的伐採業者多以工程單位「兼差」為主,的確有專業上的疑慮,因此《林產振興》希望以合作社模式來解決問題。
一方面合作社由包括林農、木材同業公會和林產業者,同時也由林務局主動介入輔導、監督,並要求合作社取得FSC森林監管委員會資格,確認林材來源是合法的人造林,「我們也很希望環保團體能夠加入合作社,讓林產業公開、透明,並受社會各界監督。」
環團:人造林經濟性不足,應重生態功能
對於農委會的《林產振興》計畫,前林業試驗所長、國際珍古德教育及保育協會理事長金恆鑣認為國內人造林「難有經濟價值」,與其伐採,不如重新檢視人造林的定位。
他解釋,國內工資、運費高,導致木材從砍伐到製成木板材料均不如進口木材低廉。像是常用作建材的南方松,在美國採大規模生產、製材、乾燥、防腐,即便來到台灣,以寬厚14*25公分的規格來說,10呎價格約3、400元,除非台灣木材的價格和品質能和南方松競爭,否則難以使用。
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同樣認為人造林的經濟價值具有爭議性。以過往最受批評的外來種柳杉來說,經濟用途僅如木器、模板、砧板等,「農委會應該要重新檢討這些人造林是否適合當作經濟林使用。」且20年過去,有些人造林如今也會位於有水土保持、環境保護的土地上,必須仔細檢討、研擬。
對此張彬表示的確多數人造林都位於淺山地區,部分位於山坡地上,「伐採前、後的確該檢討是否要作為經濟用途。」
另外台灣也因森林覆蓋率雖達6成,卻近乎100%仰賴進口木材,因此飽受國際社會批評。張彬說,因此使用人造林當作木柴,也有助於減輕台灣的國際爭議,「但我想自給率3%已是非常理想的狀態。」
目前《林產振興》預計最快在明(2017)年底盤點完所有資源,並讓林產業者和林農能藉由平台彼此媒合,其次便是輔導合格的合作社統整伐採、集貨、運輸等工作,讓林產業在不觸及國土保安、天然林採伐的前提下發展。
新聞小字典:FSC森林監管委員會
全名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是一成立於1993年的跨國非政府、非營利組織。只要木材的來源合法、加工接受監管、可以完整追蹤,在不破壞森林、原住民權益的情況下即可獲得由FSC認可的標章,堪稱木材界的「產銷履歷」。終極目標在確保人類使用木材時,不因過份獲取利潤而犧牲森林和生態資源。
又是生態環境、水土保持,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自認為是環保人士的腦中,都認為森林就只有生態和保安的功能。如果真的只有這樣,我們何必還要做林地分區,全台灣都劃成自然保護區就好啦!森林可以發揮多樣化的功能,但不幸的有些功能之間是彼此衝突的,偏偏我們對於森林的各種功能幾乎都有所需求,所以才要做林地分區分級,讓不同屬性的森林都可以發揮各自的功用。我真的覺得很莫名其妙,這不是一個稍微有點森林相關背景知識的人都應該懂得嗎?
25年的保育政策,讓台灣的國產材市場幾乎完全淪陷,所以你們得到的結論是,生產的成本高,就乾脆不要往經濟利用上發展!日本的生產成本就不高?日本跟我們一樣有颱風多地震,山地比例高約6成多,但為什麼人家就可以喊出10年後要達到50%自給率的口號,而且到2013年為止已經做到28%的自給率。難道某些人的瞳孔就這麼小,小到只剩下鞏膜,才能只看見台灣,你們不知道台灣自給率不足1%的背後,是我們大約進口了3成左右的非法木材?自家有糧寧願放到爛,也要去偷隔壁的雞來吃,這還真是一種莫名強大的邏輯。
你們也知道樹會老,生命都有自己的歷程,封山鎖林的惡果就是把森林都放到劣化,然後颱風來了我們就有清不完的漂流木。台灣早就走過了那種需要靠砍樹賣錢換發展的年代了,哪個發展中國家不是這樣走過來的,不然京都議定書何必制定清潔發展機制,當時的時空背景下的功過是非我也無心在這裡贅述,現在學森林的和林務局的人也沒這麼無知到不知道怎麼經營森林,能不能拜託各位不要永遠活在那個年代裡走不出來。一窮二白又斷手缺腳的老爸靠乞討辛辛苦苦把兒子拉拔長大,長大後的兒子又有什麼臉責怪老爸為什麼當初要當乞丐。
社會何止對疏伐沒有共識,在某些不知道心態為何的人士的鼓吹之下,我們根本就是對到底可不可以伐木沒有知識。台灣不只是需要做疏伐,根本就是需要做主伐了,為什麼一天到晚要糾結於人工純林到底有沒有生態功能,是誰腦洞大開自己幻想純林就沒有生態或是經濟林還要同時能完美的兼顧生態?,針葉樹一堆天然純林,難道天然純林就沒有病蟲害危機,人工純林就會有所謂病蟲害危機,國外經濟造林難道就不是人工純林?還是回到我的第一段,森林有很多功能,但我們不可能奢望森林能同時發揮所有功能,在諸多考量之下,必定有所捨棄,只能努力將損失和風險降到最低,病蟲害危機重點不只是在純林,還在於育種和育林。
我不知道哪裡來的說法,疏伐木會拿來燒,我只知道,就算燒木材也比燒煤炭要環保,至少砍完燒掉還會再種回去,整個循環過程就碳排放而言,也頂多是0。林務局確實是應該好好想想獎勵造林的政策,想想20年後這些森林該何去何從。但更重要的應該是好好想想我們的林地分區政策,放著16%的林木經營區卻幾乎不生產林木的政策到底有沒有問題。
各位環保大德們這麼在意環境保護,這麼愛護地球,能不能請各位用力推動修法,讓將來我們即使需要承受較高的木材進口價格,也只允許進口永續經營的人工林木材。那麼到時我們再來討論台灣是不是只需要保安和生態,不需要森林發揮經濟利用價值。
贊同,台灣一堆理盲又自以為是的人.做這麼多白癡行為而不自知,愚民難教啊
苦口婆心,說得真好。獎勵造林的林農非常辛苦,要多照顧一點,低所得的奉獻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