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古坑樟湖生態國中小學附近的蛇皇宮森林已有60年歷史,裡頭棲息著滿坑滿谷的螢火蟲和白鼻心、鼬獾、食蟹獴等動物,上個月中卻突遭濫伐,整片山頭光禿禿,茂密森林頓時變成「螢火蟲之墓」,震驚社會。開發業者不僅未擬具水土保持開發計畫,就偷跑先砍伐,還砍掉未申請通過的國有地林木,最後依違反《水保法》開罰19萬,以及竊佔罪移送偵辦。
遭濫伐的1.4公頃山坡地,有兩塊屬於國產署,使用地類別是農牧用地,另一塊為雲林縣府管轄,使用地類別是遊憩用地,將來預計作為勞工育樂中心。從使用地類別來看,這塊山坡地並沒有編定為林業用地,所以即便上頭林木遭濫墾濫伐,林務局管不著,無法拿《森林法》將承租土地的業者入罪。
林務局、環團:需檢討《區域計畫法》
為了防止這類憾事再度發生,立委余宛如於昨日召開公聽會,提出修改《森林法》,將「天然林」定義編入法條,余的天然林定義除了有原始林也包含次森林,也就是未經人為干擾、氣候變遷等因素影響的「天然原始林」納入保護外,曾遭砍伐利用或天災影響,再經自然演替恢復成原始林狀態的「次森林」也需納入,未來經劃設天然林的區域,限制砍伐且每5至10年需進行普查,並針對天然林設立專責復育基金。
但是出席公聽會的林務局代表以及環保團體不約而同提到,修改《森林法》並無法遏止類似蛇皇宮森林的案例再度發生,因為該森林是農牧用地,若要讓這類山坡地森林回歸山林保育,需回到《區域計畫法》,由地方政府帶頭檢討、重新修改使用地類別的編定,將農牧用地變更為林業用地,才能受到《森林法》保障。
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潘正正認為,蛇皇宮一案除了凸顯擁有土地的國產署,出租土地給業者的管理出現漏洞外,若要檢討山坡地森林的保育問題,並不是簡單從《森林法》修法就可解決,因為牽涉目前承租國有地進行耕種的農民的財產權益。
地球公民:檢討山坡地保育 須兼顧環境和經濟
潘正正表示,民國50、60年政府鼓勵農牧上山,接著63年《區域計畫法》公告後,地方政府多半是因當時山坡地使用狀況進行編定,有農業行為的就編為農牧用地、上頭有建築的就編為建地,而不是考量山坡地的土地狀況,依據〈山坡地可利用限度查定辦法〉的坡度、土壤沖蝕程度等標準來劃分。
如今要重新回頭檢討山坡地森林的保育,「必須兼顧環境和經濟,」潘正正解釋,早期許多農民沒有向政府登記土地使用確實和政府登記,導致農民在該山坡地世代耕種多年,土地卻是公有,最後只好和國家訂契約,用租的方式來耕種,這些土地現在雖然有些荒廢長成次森林了,但有些還在耕種,貿然修法勢必會產生衝突。
學者:應儘速啟動完整森林調查套圖
林務局森林企劃組長黃麗萍也說,余的森林法修正草案,不是單只天然原始林,還包含次森林,涵蓋範圍太大了。
黃麗萍指,據2010年「第四次森林資源調查」統計,全國森林總面積約有219.7萬公頃,其中天然原始林約110萬公頃,次森林約有60.5萬公頃,兩者相加面積高達170.5萬公頃,在現行國際間打擊非法木材行動越來越強烈下,林務局正計畫5年內能將國內木材自給率從0.05%提升至3%,好因應國際趨勢,因此國內林業的檢討不能再單看保育,還需納入永續利用的面相來討論,兼顧魚與熊掌。
曾參與「第四次森林資源調查」台大生態演化所教授謝長富更提到,過往全國森林調查並沒有很詳細,大多只是估算,導致國有林地有自己的植被圖、人工林卻沒有圖,更遑論談到其他單位管轄的森林,資料根本不齊全,因此林業單位盡快啟動調查、套疊現有資源圖,補足空白的森林數據,才能成為台灣林業討論的基礎點。
環團和學者都認為,在現行森林資源現況調查不充足的狀況下,應先從調查工作著手,同時搭配使用地編定的檢討,才有可能防止蛇皇宮一案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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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辦法管..也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