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日益嚴重的農地佔用問題,日前行政院召集農委會、經濟部、內政部、環保署、法務部等相關部會,研商農地政策,行政院長林全拍板,新政府上任後(105年5月20日)後,農地上新增的286間違法工廠全數拆除,並由中央提撥經費,支援地方政府進行拆遷,未來將公布各縣市拆遷進度,展現維護農業生產環境決心。
105年5月20日後農地上新增之違法工廠全數拆除
農委會農地資源盤查初估,全台約有1萬3,000公頃農地被違法工廠占用,農地違章工廠數量高達13萬間,違法工廠零星散落在農地上,其污染農地、切割農地,造成被破壞的農業生產環境面積擴大數倍。
為求止血,林全宣示,7月20日確立105年5月20日以後農地上新增的違法工廠全數拆除,確認無人敢在農地上設立違法工廠後,再討論處理舊有違法工廠之執行細節。
不過日前地球公民基金會曾向彰化縣府舉報,要求拆除去年520後新增三間農地違法工廠,卻遲遲沒有下文,農委會企畫處長蔡昇甫表示確有其事,地方政府容易受到壓力造成執行力不佳,或因經費因素導致延遲,目前已組成跨部會處理小組,未來中央政府除支援經費,也將定期公布各縣市違章工廠處理進度,由各界共同監督。
蔡昇甫表示,目前無法明訂拆完時間表,但已確認原則,若為施工中之違法案件,不論何種類型,即由地方政府建管單位執行即報即拆作業;第二類則為已完工之違法工廠案件,將依規定處以罰鍰且通知行為人於1個月內自行拆除,如未恢復原狀,則處以斷水斷電及每個月連續罰鍰,直至行為人恢復原狀或由地方政府強制拆除。

銜接國土規劃,落實農工分離
農委會表示,國土計畫法在去年通過後,搭配全國土地利用管理制度之變革,應以整體之國土空間規劃考量進行重整,解決長期農工交雜、錯落的土地使用問題,未來農業發展地區內之違法工廠,應依國土計畫法規定,由經濟部、內政部輔導拆遷至工業區或產業園區,使工業生產區域得與農業生產區域明確區隔。
針對配合政府整體規劃進入工業區、產業園區之違法工廠,考量違法使用造成長期農地減損及農業環境之破壞,基於外部成本內部化及生態補償原則,需課予廠商農地修復及開發補償相關責任義務,農委會表示,收取生態補償金之方向已獲林全支持,後續將討論合理之計算方式,未來該補償費將作為保護優良農地之基金,並提供實施對地綠色環境給付之經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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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玩真的嗎
魄力是否持續都是個大問題嘞!
往往都是三天補魚10天曬網。做做戲給我們這些小小老百姓看看罷了!沒有看頭的
林全 想要打仗吧!
政府做事總是缺頭腦思考.違建拆除沒分新舊吧.換個角度想.真正在繳稅金的是中小企業.大企業政府拿得到嗎…一到選舉大企業就捐錢.可抵稅又有後台.
小型企業只是用勞力賺錢誠實繳稅….一直在說良田….請問要吃到真正健康無毒的米..那是不是連農藥也該禁止…沒想好對策..一旦做錯..只會說對不起.
一句對不起好像可抵錯的事…如果小型企業買得起工業地..又有誰願意想蓋在農地…有時想想台灣是不是越來越像共產主義國家了..誰坐大.就說得算…
真悲哀..一堆農地還不是有錢人買去當荒地…..難道這樣生得出東西嗎….
政府力推再生能源太陽能發電,現構思允許520之前在優良農地之外的違章,可變更為丁種工業用地,怎不要求想要變更為合法建物的違章工廠屋頂需增設一定比率的太陽能光電設備.( 工業廠房與太陽能發電接軌,替企業形象加分,還能活化屋頂空間、增進租金/賣電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