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嚴防光電搶地,太陽能業者痛批陳吉仲「不接地氣」,呼籲釋出農林漁牧土地以利開發

7月7日農委會宣布修正「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對於光電開發使用農地案件將加嚴審查,未來光電開發2公頃以上變更案改由中央審查;2公頃以下者,除了「被其他用地包圍、夾雜的零星農地」之外,可由地方政府同意變更,其餘農地一律不予同意變更。

農委會突然其來的政策修訂,被認為是保護農地、農漁民生產與生態環境的進步,卻被光電業者形容為「七七事變」大舉撻伐,立委洪申翰及周春米今(13)日舉辦公聽會,邀請全國關注光電發展的產官學及民間團體出席,針對「光電發展對於農業土地的需求必要性」展開辯論。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表示,應重新思考屋頂型光電的所占比例,而非挑動敏感的農地釋出,引發社會對綠能的批判,反而讓整體能源轉型政策蒙上負面陰影。太陽光電產業協會理事長洪傳獻則批評農委會「本位主義」,主張造林地與休耕土地應該釋出作為光電發電使用。環團要求經濟部應盡快推出「環社檢核」辦法,經濟部次長曾文生則未明確回應。

太陽光電產業協會理事長洪傳獻(攝影/林吉洋)

農委會:屋頂型光電應該比地面型光電佔比高,農業部門屋頂可貢獻4GW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表示「農委會的立場配合綠能發展,」但是他也表示,綠能推動過程不代表完全倚賴都是太陽能光電,農業部門有其他沼氣發電以及畜牧業的屋頂發電系統可以依靠,他強調「若跳脫農委會的立場」,綠能發展不該傾向仰賴土地的太陽能光電板,這個問題值得討論。

陳認為目前規劃2025年目標:屋頂型6GW地面型14GW,這個比例有必要重新思考。他也反問:「為什麼不是屋頂型14GW? 我們畜牧場屋頂已經作將近1GW,總共有一萬五千多場畜牧場,我們用最笨的辦法一家一家問,加上集貨場也問了,盤點出來,農委會屋頂型可以貢獻4GW,全台灣屋頂那麼多,農業部門的屋頂反而最少。」

農業部門用電只佔1.15%,卻被賦予重大的發電責任,在再生能源設置量已貢獻占33%。 (資料提供/農委會)

配合綠能政策,但須兼顧農漁民、生產及生態安全

事實上,農委會數據指出108年農業部門用電只佔1.15%,但是在再生能源已建置的4150MW,農業部門貢獻了1361MW,占33%。陳認為要增加屋頂型的目標,才能減緩農地釋出與糧食自給率的壓力。

陳認為,連續幾次光電開發農地爭議、砍樹種電、漁電共生報導,在網路被大幅度轉載,已經導致綠能政策被污名化,農委會有責任要捍衛綠能政策,才會跳出來修改相關規定。他也再三強調必須在:農漁民權益、農業生產及生態環境安全的三前提下,農地才可能配合綠能政策釋出。

陳吉仲面對光電業者質疑,為政策辯護。(攝影/林吉洋)

經濟部:土地爭議非一朝一夕,期待光電與土地共存共榮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指出,當前爭議在於,「綠能是不是一定要用到這麼多平地型的光電?」他認為台灣有很多問題都出在土地使用亂象,造成民眾觀感不佳,例如「農地像是工業區、工業區卻沒有工業區的樣子」造成平地型光電開發的主要爭議來源。

經濟部為解決爭議也提出「環社檢核」機制,希望促成太陽光電和土地生產共存共榮,他也指出指標型的企業(台積電)已經預購五年後的離岸風電,這是一個重要的訊息,代表未來產業與綠能需求的趨勢。

針對業者要求釋出土地,曾文生無直接回應,僅強調降低台灣排碳、降低污染量是全球性迫切的環境挑戰,為了解決發展綠能土地需求與土地使用的兩難,期待透過環社檢核制度,尋求光電與土地生產的共存共榮。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攝影/林吉洋)

光電業者:能源政策層級不足,盼提高到行政院

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蔡宗融主張,「部會制定新政策前應與業者充分溝通、接地氣」,暗批陳吉仲罔顧光電業利益。蔡強調,產業界參與太陽能光電最大的風險就是「政策不確定性」,認為能源局層級不足,無法協調各部會,認為能源政策應提升層級到行政院。

他以防疫為例,因為事權集中、充分授權,所以才能順利抗疫成功,他認為「光電產業要推動,必須要有一個陳時中的角色。」

太陽光電產業協會理事長洪傳獻則直陳農委會「本位主義」,認為陳吉仲的說法是「支持政策,但不可以動我的」則綠能政策已未做先敗。他也主張造林地與休耕土地應該釋出作為光電發電使用。他指出過去綠能業者的口號是「小英挺綠能,綠能挺小英」,但是現在他認為,「國家似乎並未準備好(挺綠能)」。

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蔡宗融(攝影/林吉洋)

業者:農林漁牧土地釋出,將是綠能政策成敗關鍵,也是農業的未來

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公會副理事長施維政認為,農委會關上農地變更大門,將會讓已經在跑程序的人無所適從。聯合再生能源執行長潘文輝訴求,國家大部份土地在農委會手上,農委會釋出農林漁牧土地與否,將會是政府綠能政策成功失敗的關鍵。

綠源科技董事長壽明驊則指出,政府為了防堵「假農業真種電」,接連否決掉兩筆台糖申請的農電共生案,實際是自失立場,否定農委會在108年提出的營農型光電的主張。

陳吉仲則是邀請光電業者來農委會對話,強調能源轉型一定推動,但是必須排除對生態和農漁民的影響,否則能源轉型會產生問題。他強調30公頃以上送內政部審查沒有改變,2-30公頃的部分若不是在農業生產區,也不會阻擋。

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公會副理事長施維政(左)(攝影/林吉洋)

環團:環社檢核上路時程應公布,各部會都應盤點管轄內的屋頂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吳澄澄指出,「環社檢核」機制對業者也是保障,吳也強調農地變更政策轉變後,期待營農型光電繼續推動,建立示範點。吳也關心環社檢核自四月公告草案後,卻仍未宣布實施,認為經濟部有必要說明具體時程並盡快公佈,以利建立農電共生討論平台。

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蔡卉荀認為,台灣發展光電屋頂還有很大潛力,建議相關部會應同農委會一樣盤點畜電共生的屋頂數據,來跟社會報告。蔡也認為,「漁電共生」、「農電共生」應加速推動,但相關研究至今尚未完備,能源局應該整體盤點環境累積的影響,研究區域的容許量。

彰化環盟總幹事施月英表示,光電開發也需要資訊公開,否則大家都不曉得案場太陽能板是誰蓋的,經濟部應該責成業者施工時公開資訊,讓地方民眾參與到監督裡面。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吳澄澄(攝影/林吉洋)

農委會:防止農地破碎化,業者:不能怪罪光電,光電在重新整合農地

農委會企劃處處長蔡昇甫表示,農委會強調不會砍樹和滅漁,但也不容許開發光電以化整為零的方式影響石虎等動物棲地或導致農地破碎,而不利於農業長遠發展,但因法律不溯及既往,對於已受理的申請案仍然適用原先規定。

寶晶能源業者蔡佳晉則持不同看法,認為「農地破碎是長久以來的累積的問題,並非光電造成的。」他指出,光電發展並非把農地化整為零,而是「化零為整」、「活化」農地。他大膽的提出「農地都更」的概念,把眾多小地主的零碎農地整合起來,共同開發光電事業。

民間團體:寧可前面走慢一點,後面才能越走越快

觀察家生態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黃于玻認為,環境檢核跟環評不同,並非一個事後的博弈戰場,而是事前的溝通平台。「把對的事情,找關心的人做有效的討論,而非審查。」他認為光電的發展需要大量的參與和溝通,需要產官學民間各界認同參與,「寧可前面走慢一點,後面才能越走越快。」

台大風險中心助理研究員林木興則說,太陽光電技術在台灣非常成熟,缺乏的是創新的技術,欠缺美觀、共生的技術。認為即使光電不需要環評,還是要為環境把關,業者應該採取自律,自己做出一些環社檢核的規範,才能讓整個社會跟上腳步。

會議結論:光電爭議聚焦於土地釋出與否,產業界與農委會各擁立場

綜觀本次會議主要爭論,焦點在於光電發展對於農業土地的需求必要性,農委會與產業界言詞交鋒較多,農委會正面回應產業界的質疑批評,認為應重新思考屋頂型的所占比例,而非挑動敏感的農地釋出,引發社會對綠能的批判,反而讓整體能源轉型政策蒙上負面陰影。

經濟部則並未提出對於農地釋出或保護的正反意見,強調最大部分是需要做資訊釐清和溝通,曾文生認為能源轉型代表要重組一個價值系統,需要人民需要多點耐性和創意去把問題解決掉,曾也以「幸福是吵吵鬧鬧」舉例,認為這是台灣民主可貴價值所在。

會後立委洪申翰歸納會議結論:希望經濟部考量農地與生態保護,研擬提升屋頂型光電目標,並責成農委會向外界說明「土地變更審查作業」的內容,同時要求經濟部應盡快完成「環社檢核」的試行辦法與程序。現有爭議案場應由主管機關協調產業及民間團體溝通,另尋對策。下一次公聽會在7/27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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