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急推漁電共生「衝衝衝」,環社審查通過先行區2626公頃,環團憂「呷緊弄破碗」

昨日(10/28)經濟部進行漁電共生先行區的環社檢核審查,通過嘉義縣、台南市合計2626公頃的先行區劃設公告。但民間團體對漁電共生疑慮仍多,認為行政院在光電廠商壓力下急就章硬推。經濟部承諾,公告後一個月內補足生態檢核法制化、定型化契約內容。

經濟部能源局副局長李君禮表示,昨日會議僅是審查通過,正式的公告時間,會由經濟部與農委會共同發布,只是確切時間尚未確認。而由於民間單位的堅持,經濟部也承諾將設置一個月的緩衝期,完成相關配套措施。

嘉義台南2626公頃魚塭先行區通過審查,一個月緩衝期完備配套

李君禮強調,嘉義縣、台南市兩處漁電共生先行區都經過生態專家指認,已排除掉爭議地區。嘉義縣公告面積876公頃,台南部分原定1776公頃,經指認學甲區西北部26公頃魚塭,為鄰近學甲濕地與水鳥熱點,因此公告面積縮減為1750公頃。

嘉義漁電共生先行區集中在布袋、義竹兩鄉鎮。(攝影/林吉洋 )
台南學甲區漁電共生先行區範圍(翻攝/林吉洋)

李君禮也補充,嘉縣與南市府將於公告一個月後受理容許使用、同意備案及籌設許可等事宜。經濟部將於這一個月內完備光電業者與地主、承租方之三方契約範本、環境友善措施等配套,確認養殖權益受保障,達成光電、漁業與生態三方共生。

據悉,公告後,延遲一個月開放申請的「緩衝期」,係回應民間及環保團體的訴求,也是經濟部向民間釋出善意的方式,讓漁電共生先行區得以在民間參與的情況下通過審查。

光電七七事變,業者越級告狀,政院拍板限期釋出農漁業土地

光電需要大面積日照,而農漁業土地成本低,早期光電業者紛紛搶進,導致爭議頻傳,農委會與經濟部急推「漁電共生」,減少光電板以土地變更的方式大量占用農地。

然而漁電共生也在2019年遭遇七股養殖漁民抗爭,民間倡議「環境與社會檢核」程序,藉由開發前盤點選址、排除生態敏感區、辨識議題與廠商提出「因應對策」等程序,降低光電選址爭議。環社檢核獲得經濟部與農委會共識,成為政府推動漁電共生的必要程序,目前有嘉義、台南兩處專區正在試辦當中。

然而在今年7月7日農委會宣布,修正「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對於光電開發使用農地案件將加嚴審查,造成光電業者大跳腳,稱為「光電業七七事變」,並痛批農委會「不接地氣」

光電業者9月23日拜會行政院閉門密會,後由政院高層指示農委會必須於年底前釋出土地,由經濟部、農委會加速盤點土地,急就章欲在10月31日前就完成嘉義、台南「先行區」的劃設公告。此舉卻又讓環團跳腳,認為經濟部硬是另闢「先行區」通道,自毀環社檢核機制的公信力。

政院壓力下另闢捷徑「先行區」,環團憂草率公告將引起社會反彈

會前揚言拒絕出席背書的地球公民基金會,最終一刻改變心意,決定出席審查會。地球公民昨日發布聲明指出,「公告先行區籌備工作過於壓縮倉促,導致民間社會參與不足,」甚至有民間團體擔心,迫於政治壓力下,首開先例壓縮程序的先行區,會破壞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環境社會檢核機制。

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蔡卉荀會後表示,「經濟部最後釋出善意,表示願接受建言,是環團改變心意願意出席審查的原因。」因此即便不認同先行區的做法,仍然希望透過民間參與,把環團的立場表示得更清楚,其中包括應該把籌備時間拉長、社會溝通的程序、法制化與契約的配套措施,藉此幫助先行區更完善地上路。

先前缺乏把關機制所設置的漁電共生案場,完全沒有養殖事實(攝影/和風)

蔡卉荀於會後說明,「業者跑去行政院訴苦,行政院給部會很大壓力,但是對於行政部門而言,緊迫逼人未必能夠把事情做好。民間團體擔心這樣草率公告先行區,會引起社會反彈,更讓政策引起風險。」她認為政府如此壓縮時程,只是把風險後置,未必能夠真的解決光電開發爭議的問題。

蔡卉荀強調,民間團體願意參與,是希望幫助推動能源轉型,避免開發爭議,所以才會倡議環社檢核機制,把光電開發案可能影響的範疇一一釐清。「政府直接要求答案,但是環團希望過程做好更重要,而不是只要求速成的答案。環團更期盼漁電共生先行區能夠做出成績,讓光電板放在對的地方。」

她也透露,民間不希望走回變更型的老路,因此民間促成環社檢核機制建立並參與推動漁電共生,但是「民間的目標,是環社檢核可以推及到其他的光電開發範疇」,讓生態衝擊與社會成本能夠在開發過程被納入討論,而能夠減少到最低的損失。

民間擔心「此例一開」後患無窮,政府承諾「下不為例」

與會的觀察家生態顧問公司總經理黃于坡認為,10月28日的環社檢核會議雖然審查通過,但是民間也提出許多意見獲得經濟部採納,整體而言並非沒有進展。

他觀察主要爭議在於,先行區公告並非按原訂環社檢核程序完成,經濟部直接壓縮時程提前劃設、公告,對民間而言是首開惡例。雖然先行區劃範圍是爭議較少的區塊,但也破壞民間推動環境與社會檢核制度,所建立出來的公信力。

「民間擔憂在於,參與推動這麼久的環社檢核程序,業者去遊說,行政院下指示就可以跳過環社檢核程序,直接公告先行區。那以後廠商都認為有雙軌制,可以循例公告先行區,環社檢核機制豈不形同虛設?」黃于坡轉述這場會議中經濟部與民間的矛盾點。

黃于坡觀察,民間提出的訴求最後有獲得經濟部回應,民間主張「政府公告先行區之後,廠商開發提案仍須經過縣市政府審查,同時仍須提出環境社會友善措施」,此外民間主張「先行區只有一次,以後就必須走完整的盤點,一系列環社檢核的過程不能再打折扣。」

而積極倡議環社檢核的環境規劃協會秘書長陳郁屏,也選擇不出席表示她的立場。她表示,「協會認為由政府出面篩選較無生態疑慮的區位劃設先行區,以降低業者自行選址造成生態衝突,我們理解及支持。但政府有責任在先行區正式生效上路前,向各界公告與推動相關的配套與規範,同時也應釐清未來所有漁電共生專區的法制基礎與提案審查流程。」

漁電共生還有哪些問題、疑慮等待解決?

陳郁屏所指的法制基礎與審查流程的相關配套,其實也是近期環社檢核程序在嘉義、台南蒐集到的社會意見與漁民的疑慮。

10月26日在學甲舉行「學甲區漁電共生環境與社會檢核意見徵詢會議」,與會的承租養殖戶尤其關注光電業進場後提高租金誘因,是否會導致地主收回土地、導致養殖戶承租土地困難,或者三方契約關係不對等的問題。

其中漁電共生牽涉三方權益,如果只憑一紙契約,一旦發生爭議只能訴諸法院,曠日費時且耗費司法資源。而生態檢核程序當中,業者應當針對議題盤點提出「因應對策」,然而欠缺法制化的前提下,將無以約束業者執行義務。

漁民也批評,過去的光電廠商素質落差相當大,尤其案場興建分散,管理不佳、水質惡化等亂象,造成鄰近養殖戶、農民困擾,產業環境劣化。養殖戶往往礙於農地私人契約,政府管理單位權責不明,最後導致問題無人解決。

漁民的疑慮,在昨日審查會議上也再次被提出討論。蔡卉荀表示,在生態環境面,經濟部承諾會要求廠商提出生態友善措施,社會面的問題會在契約範本中處理,需要法令規範的就會拉到相關法規。在接下來一個月中,經濟部將尋找利害關係人去界定範疇和討論修正內容。

按照10月28日審查會的結論,經濟部公告之後,還有一個月的緩衝期,用以解決目前漁電共生將面對的種種課題。

10月26日環社檢核學甲漁電共生專區的意見徵詢會上,漁民仍然提出許多養殖權益、管理權責、契約保障問題等待能源局解答。(攝影/林吉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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