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上下游記者林吉洋、林怡均
能源轉型政策中,離岸風力發電被寄予厚望。然而昨(29)日環團與立委陳椒華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應暫緩開放第三階段開發。環團指出風電廠商違反環評承諾,開發案場新增過快,衍伸生態保育、漁業資源問題皆未解決,不宜貿然開放。
離岸風電走過第一階段示範風場,第二階段政府規劃36處潛力風場,但廠商認為剩餘場址開發成本較高,開始要求能源局開放第三階段,亦即「由風電業者自行選址」。環團對此不以為然,主張應當先盤點問題並建立配套後,再開放第三階段,才能符合全民最大利益。
媽祖魚保育聯盟:廠商違反環評承諾,並未派出足夠鯨豚觀察員
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成員郭佳雯指出,部分風電商並未履行環評承諾,她舉例,「新竹formosa1號竹南海洋風場,沒有派出足夠鯨豚觀察員,遭到環保署開罰150萬。允能達德風場,被發現鯨豚觀察船提早離開,現場沒有足額觀察員,也違反環評承諾。」
聯盟執行秘書施仲平指出,離岸風電政策環評早在三年多前,如今風機規模增大、間距規範早已不合時宜,卻缺乏滾動修法機制,而且配套法案仍未制定。例如《離岸風力發電機組水下噪音評估作業要點》遲遲未完成,但是相關風電環評卻照樣通過,環評品質低落可想而知。
施仲平批評,環保署、海保署船隻不足,面對施工案件多又遠離海岸,監管能力與執法能力顯然鞭長莫及。而且行政機關不願提供施工資訊,再多環評承諾都難以監督,無法信任業者。
環團律師:官方監測淪為紙上談兵,調查資料遲遲不公開
蠻野心足協會專職律師郭鴻儀提到,國內欠缺本土實證研究,無法確認風電的預防檢定措施對於瀕危物種有沒有保護效力,特別是白海豚,環團已兩次發現開發單位違反環評,環保署也無法要求開發單位履行承諾。
郭鴻儀提到,離岸風電發展對漁業資源調查不足,導致北海岸及西部沿海漁民抗議頻發,這些第一、二階段還沒有被解決的問題,經濟部應務實討論。他也指出,經濟部曾委託工研院進行實證研究,該研究參酌德國對於風機噪音對鯨豚、鳥類影響的規範,然而該報告遲遲尚未公開,導致環保署、海洋保育署欠缺依據,無法制定相關規範。
彰化環盟:彰化風場全國過半,開發無上限恐怕導致民眾質疑綠能
彰化環盟研究員吳慧君指出,2016年環評會決議離岸風機優先開發船舶航道外側,累積經驗資料後再開發航道內側,然而2018年彰化離岸風機是近岸跟遠岸同時開發,顯然違背決議。
吳慧君認為,彰化是重要漁場也是白海豚棲地,離岸風場設置卻超過全國半數,恐怕無法兼顧生態,要求停止擴充彰化風場。她以北海岸風電引發漁民怒火為例,選址不當造成的破壞,將導致民眾質疑綠能正當性。
環境權基金會:漁民不受尊重,風電廠商如海盜圈地,海洋將回到戰國時代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曾提供雲林沿海漁民法律支援,執行長涂又文指出,國內法規對漁業權保障不足,且風電業者對漁權認知不夠,亦不尊重漁民。她舉例,雲林漁民前往彰化離岸風電說明會,卻遭到廠商質疑雲林漁民出席的合理性。
涂又文強調,「漁民海上作業根本不存在縣市分別,這幾週是沿海漁民最忙碌的烏魚季,廠商卻選此時召開說明會。」她痛批,政府應先做海洋空間規劃,盤點區位而非讓廠商自行選址。
「離岸風電具空間排他性,既然光電有環境社會檢核,離岸風電也應該讓漁民都有機會充分表達意見。」涂又文指出,「如果政府不做規劃、引導,放任業者選址,將引發衝突一波又一波,台灣海域將進入戰國時代。」
海洋學者:廠商將本求利,貿然開放自行選址,形同政府失職
海洋學者邱文彥認為,現在離岸風電應該停下來盤點問題,統整第一跟第二階段經驗。他透露,「11月25日舉辦『海洋空間規劃管理論壇』,能源局代表也坦言,配套機制確實尚未建置完備。」
邱文彥沉重表示,「現在如果讓財團自行選址,廠商將以成本獲利做考量。然而考量到生態環境與漁民權益,絕對不宜貿然開放第三階段。海洋空間規劃必須先做,否則政府淪為被動審查,這是不負責任的行為。」
邱文彥引歐盟經驗,是先盤點區位之後,公部門先做規劃規劃,再開放廠商申請。而日本提出《再生能源海域利用促進法》,不是能源單位主導,而是由國土環境及農林等內閣四部會統合,才讓離岸風機開發申請。
海委會:應先完成海洋空間規劃後,再來開放廠商申請
海洋委員會海洋資源處處長王茂成表示,「對離岸風機的開發模式,海委會立場是希望完成海域空間整體規畫之後,再來開放廠商申請,而不該讓廠商自行選址。」他也透露,其他部會對業者自行選址,都抱持疑慮。
據悉,目前海洋空間規劃上,內政部有國土計畫法賦予的職權,海委會也有一套海洋空間規劃構想,不過各部會之間的法令、資源,仍未協調出最終方案。
能源局:要求各行政區標出紅線區,讓廠商有所依循
經濟部能源局能源技術組長陳崇憲表示,有鑒於各地風機爭議頻傳,目前要求各行政區將不可設置風電的紅線區畫出來,「各單位要明確表達,才能讓廠商有所依循。」陸續已有單位送資料到能源局,但還沒收齊。他強調,在紅線區資料齊全之前,備查要點暫不實施。
對於正熱議的北方三島,陳崇憲表示,該案目前仍在第一階段,除非所有相關主管機關都不反對,才會進入下一階段,而當地漁會也是相關主管機關之一,若漁會及當地機關都態度強烈反對,該案也不會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