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化學原料不斷流入食品,衛生署昨天(27日)舉行記者會:宣示將修法提高罰則,也承諾加強管制化工原料,未來化工廠必須問清購買者用途;若明知購買者是食品廠還販售,將負連帶責任。截至昨天,全台總計回收206噸毒澱粉。衛生署允諾,三天內清查所有澱粉廠及經銷商,澱粉製造商必須在本週五前,提供合格檢驗報告;下游業者也必須在店內貼出安全證明。
未來化工行不能直接賣工業原料給食品廠
毒澱粉雪球越滾越大,衛生署27日舉行「食品安全專案計畫」記者會。署長邱文達表示,至今已查獲1家販賣順丁烯二酸的大盤商(聯成化工),分別賣給3家化工廠,共流入8家澱粉廠。
不過衛生署表示,這8家澱粉廠是販賣食品原料,不需納入食品添加物的廠商登記。但這恐將出現模糊地帶;縣市衛生局就表示,查緝澱粉廠時,大多著重在衛生清潔,不會特地化驗原料,很難遏止不法工業原料流入。
針對工業原料管理,衛生署表示,未來若化工廠販售工業原料給食品廠,須負起一定責任,業者不能再以不知情為由逃避法規;但由哪個部會管理監督,還要再與相關單位討論。
衛生署強調,勞委會定有「危險物與有害物標示及通識規則」,設有毒物資料庫;環保署則列管302項毒性化學物質,未來將和各部會合作,建立雲端資料庫,強制登錄食品添加物廠商。但是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局長康照洲坦言,目前只有具備一定規模的廠商才要登記,小量的批發商因為影響範圍小,還不會納入登記。
衛生署提高獎金與罰則
衛生署為遏止類似事件重演,將針對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研擬特殊獎金,將現行提撥罰金的5%獎金,提高兩倍,以最高罰金600萬元計算,檢舉人可拿到60萬元獎金。此外,衛生署也研擬加重罰則,現行販賣違法澱粉的業者只處3~15萬罰金,未來將提高到300萬、400萬,且可連續累計。不過衛生署強調,罰款對象主要針對製造廠商,下游業者若不知情應該不會受罰,但仍要由檢方認定;立法院週四將審查<食管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