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路竹區居民不滿高雄市府通過新園農場開發案,擔憂農地變工廠將污染土地,且未進行環評,半年前提出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對新園農場的開發許可。12月3日下午,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做出一審宣判,駁回居民請求,維持變更土地使用分區的原處分。
近二十位新園農場自救會成員與環團人士到場等候判決結果,得知敗訴後,新園農場環境自救會總幹事許東源表示,將繼續上訴。他認為,超過十公頃的土地開發案需要經過環境評估,但是六十公頃的工業區開發案竟不需環評:「環評法是預防環境破壞的尚方寶劍,今天的判決顯示寶劍生鏽了,有大漏洞,連法院都保護不了我們。」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發言人邱政強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居民以高雄市政府的「土地使用分區變更」這項行政處分為標的,而居民並非土地變更的當事人,有「當事人不適格」的問題,因此駁回居民的請求。

因公告不溯及既往,無法管制新園農場六家廠商開發
高雄路竹區的台糖新園農場位於路竹交流道附近,佔地240公頃,種植蔬菜、西瓜等作物,鄰近私人農地則種植番茄為主。二○○九年起,台糖陸續將新園農場60.1公頃的土地出租給五家金屬製造業者、一間肥料生產業者,租期三十年。這些工廠都不是法定低污染產業。
新園農場內的六家工廠,目前都已向台糖取得土地承租權,其中天聲、慈陽、油機、英鈿等四家已取得開發許可,國峰尚未送出開發申請計劃、震南則沒通過環境評估。至於新園農場剩下的180公頃農地,地球公民基金會能源部主任蔡卉荀表示,目前尚未聽說台糖有承租出去的消息。
蔡卉荀認為,六間工廠面積加總達60公頃,公部門卻未針對整體開發進行環評,沒有設立聯合管理中心,也沒有污水廠、廢棄物處理場等措施,影響範圍將不只是60公頃的農地轉工廠,工廠廢水可能排入東邊的土庫排水(新園圳),污染竹園、下坑里的300 公頃農地,或排入北邊的二仁溪,污染湖內區1200公頃魚塭的養殖用水。
針對台糖農地轉工廠並未經過環評的情況,去年十一月環保署公告,台糖釋出的土地開發行為,無論規模大小,都需經過環評。地球公民基金會的蔡卉荀認為,雖然目前環評案通過率高達九成以上,但環保署這項公告對還沒出租的台糖農地至少有了起碼的把關作用,但是因為此公告不溯及既往,因此無法管制新園農場的這六家廠商。
台糖土地開發,影響整環境與產業型態
台糖有十一萬公頃的農地,佔全台灣公有農地的三分之二,以及全台可耕農地的17.5%。台糖農地作為國有地,是繼承日本時代而來,當初日本從台灣農民手中搶奪這些優良農地,如今台糖屬於經濟部管轄的國營事業,視土地為促進經濟成長的開發資源,而不考慮農地、糧食自主的問題。
「台糖土地開發的影響,並不僅限於台糖土地本身,也將影響附近的私人農地,包括環境污染與產業型態。若台糖土地開發成工業區,附近鄉鎮也會隨之發展成衛星工廠。但是糧食保全基地、社區產業平衡的問題,並不在經濟部的思考範圍內。」蔡卉荀說。
蔡卉荀認為,台糖的新園農場土地開發案雖然規模較小,受關注的程度不若其他大型台糖土地開發案,但是新園農場這項個案卻是「具體而微呈現了台糖農地遭濫用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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