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今天上午公布各縣市衛生局回報使用正義與頂新問題油品加工的下游食品項目。截至10時為止,累計使用正義問題豬油進行加工的下游食品項目多達258項,頂新問題豬油的下游食品累計68項。(完整名單如文末附件)
食藥署指出,正義公司向鑫好企業購買飼料豬油混入食用油脂。在正義所生產的68項豬油產品當中,已確認有37項使用到鑫好企業的飼料豬油。各縣市衛生局清查回報使用相關油品進行加工的食品項目,累計已達258項(完整名單如文末附件)
在這部分新增的食品當中,較為有名的有金門良金牧場生產的「金門高粱黑豬肉鬆」、台中呂氏記雪花齋實業生產的「綠豆椪」(效期9月15日前)、台中馬味之祖(馬蔥餅)生產的蔥油餅等七項產品、宜蘭幸運草餅舖與福興老元香的牛舌餅等。
不過若以食品廠商來看,台中「今口香調理食品」目前有61項各類調味醬產品與屏東「台灣農畜產工業」計有26項肉鬆產品受到波及,是受波及產品項目最多的前兩名業者。
至於受到頂新進口越南飼料油製作豬油的下游食品業者,累計有68項。新增的有味全食品工業生產的「蔥油乾拌麵」、台灣山頭火公司生產的11項各式拉麵、台灣卜蜂南投肉品廠生產的「醃漬陳香D5、D6蝴蝶腿」、屏東馥源農產行與香之原農漁生產的油蔥酥。
食藥署代理署長姜郁美表示,頂新製油進口越南飼料油製成54項問題豬油產品,以這54項問題豬油品項製造食品的廠商,應於10月14日午夜前自主下架,並將下架品名與數量回報轄區衛生局。
(左)金門黑豬肉鬆(右)雪花齋綠豆椪
正義裁罰5千萬,久豐、永成裁處3千萬罰鍰
另外,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昨(13)日以正義有限公司違反食品安全衛生法第15條第1項第3、7、9款,裁處5000萬元罰鍰;嘉義縣政府亦於昨(13)日以久豐油脂、永成物料等兩家公司進口飼料用油偽稱可食用豬油銷往正義公司,違反食品安全衛生法第15條第1項第7款,各自裁處3000萬元罰鍰,並停業6個月處分。
食藥署代理署長姜郁美表示,由於進口豬油接連出現問題,食藥署已經提高進口油品邊境檢驗的頻率。進口豬油的部分,改採逐批檢驗;其他種類動物油脂與植物油脂,將目前的5%抽驗率,依種類不同,提升為20%至50%不等。目前香港與越南的豬油已禁止進口。
永成物料油槽昨天遭嘉義縣政府查封,並裁罰3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