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是大自然產物,適用標準待商榷

農糧署近日訂出棗子、蓮霧、芭樂等15項水果的糖度、糖酸比、果重等標準,鼓勵產銷班或農會包裝禮盒時,分級販售並附上相關資訊,政策引發正反意見。
在高雄九如種有機蜜棗的青農張傑雄則有不同看法。「我從來不去測甜度,消費者每次問我甜不甜,我都會說無法保證每顆都甜,因為這就是大自然給的東西。」
許多外在環境都會影響棗子生長,而且自己種的是蜜棗,果實較小,不是大部份市面上改良過的印度棗,按照農委會資料,只有一半大小符合標準。
他說,有些水果摘下來可以放一段時間「後熟」,且為了運送,不能在九分熟時才摘,否則到消費者手上就壞了,這些水果若到盤商手中可能就因不符糖度標準備被退貨;而且若有農民為了達標,噴灑制酸劑、甜果劑,可能和農委會想推廣的理念背道而馳,雖然初一、十五或春節,棗子搶收的情況確實很嚴重,但政策要再多想想。
糖尿病患者多 應鼓勵好吃低糖水果
專研果樹的台大園藝系退休教授鄭正勇則批評,這個政策毫無必要,因為現在糖尿病患者多,反而要鼓勵好吃、少糖的水果,低糖低酸的水果,整體風味和高糖高酸差不多,日本的柑橘品種「清見」,甜度不高,但口感佳又多汁,照樣賣得很好。
「水果好不好吃不是農糧署可以決定的,」鄭正勇說,消費者吃到不好吃的水果,自然會用市場力量淘汰,若一定要建立標準,可以舉辦品評會,檢測獲獎水果的糖度、糖酸比、脆度、硬度、顏色等,不要一直執著在甜度。
經常向小農購買水果的諶淑婷認為,為外銷產品制定標準還說得過去,若國內市場也這麼做,可能加深民眾迷思,認為越甜、越大的才好,但像棗子有比較大的雪棗和較小的蜜棗,若以農委會標準,雪棗價錢一定最好,「水果並非工廠生產出來的東西,同樣是橘子,我買過酸酸甜甜的,也有很酸的,這是和不同農民買東西的樂趣,我們應該去欣賞不同水果的特性。」

我並不認同這篇所說的東西,台灣農產品最大的問題,就是分級不確實,農民總是想要讓自己的商品被標上最高等級,很多人分級都不願意作,全部打上優品(優良可三級制),自然就沒辦法區隔市場,更遑論讓消費者採地雷的心態。
當你分級之後,不甜的可以主打健康、甜的主打美味,市場正確區隔,才有好價錢,也才能加速傳統市場被現代通路取代(傳統市場的保留很大一塊是讓消費者學會挑貨的),而越多後端的事情農民自己抓回來作,也才能更靠近消費者,避免中間商藉由資訊不對等剝削。
既然說農糧署的標準不好? 請問已經有幾十年沒改過農產品分級標準了? 這中間業界大可以自己想辦法改善分級增加產業競爭力,自己不改,等到農糧署出來主導時才在那邊哇哇叫。
人家美國、紐西蘭為甚麼農業競爭力、行銷力強? 因為人家業界不等政府來輔導,自己就共同擬出一套運作的很好的產業標準,政府輔導頂多是看到底合不合消費者利益或是把這套標準推廣到國外。
甚麼都不改,甚麼都哇哇叫,永遠要人家把輔導的錢拿來補貼,那永遠就是小農,怨不得人。
分級應該不怎麼重要吧,由政府來制定更是奇怪。難道大家喜歡吃甚麼樣的水果都一樣嗎?
這個政策的動機是因為有人嫌買到的不甜,深入一點看就發現有人把不好吃的產品釋放到市場裡,可是卻無法追朔是誰弄出來的,我覺得這才是癥結,案例中說有人搶早把芒果輸入日本結果打壞市場,所以那是誰?某個果農嗎?還是誰?貿易商我覺得才是在這個事件中該負責任的人,你要出甚麼產品不把關一下的嗎?然後要把「打壞市場」的形象轉嫁到農民身上,如果出口商有自己的品牌形象需要顧,那果農也就自然會依照那個標準栽培。
關於文章本身,我有一些評論:
「農糧署列出水果糖度標準,鼓勵農民分級,專研果樹的台大園藝系退休教授鄭正勇則認為,政策毫無必要,因為現在糖尿病患者多,反而要鼓勵好吃、少糖的水果,低糖低酸的水果,整體風味和高糖高酸差不多,日本的柑橘品種「清見」,甜度不高,但口感佳又多汁,照樣賣得很好。」- 摘要
這個摘要中提到鄭老師的對於反對這個政策的理由,我想這裡應該是強調需要保留產品的多元性,僅依照作物種類而訂定一個標準會使產品失去其異質的特性,『「因為」現在糖尿病患者多…』的因為改成例如會不會比較好。
分級應該是必要的,消費者可以獲得更多產品訊息,而且任何有出口潛力的農產品,都應該要能保照相關國際或外國標準進行分級,預先接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