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府上台檢討過去備受爭議的農村再生,直到上個月,明年度的農再政策調整方向出爐,中央負責單位從水保局轉到企劃處,每年農再社區須提交的年度計畫也從水保局改由地方政府統籌。
補助經費也有削減,過往一個社區單在「公共建設」的申請上可拿到200到500萬元補助,如今農委會以地方政府通過的農再計畫數目為限,每社區上限200萬元,換句話說,屏東縣的農再社區是36個,經計算該縣府獲得的補助總額度是7200萬元,縣府可再依各社區狀況進行調配。
補助經費削減的消息傳出,地方社區大反彈,但同時也有社區和農再輔導團隊認為,經費不足不是重點,年度計畫的申請日期拖延一個多月,壓縮了社區討論,在加上今年公共建設的申請沒硬性要求社區同時得提軟體的產業發展計畫或綠美化設計,才是較嚴重的問題。
農再年度申請拖了一個月 地方:壓縮社區討論
農再條例實施以來,100、101年就通過農再的社區7月就得提出年度申請,第二批次通過的大約8月提出,但今年因新政府上任檢討農再政策,申請日期、經費額度遲遲沒下文,數個月來地方社區和輔導團隊乾著急。
一位參與社區營造和農村再生10多年的顧問師就說,今年申請整整往後延了1個多月,9月初才聽到通知,但從申請到截止只給一週的時間,「提案完整度、創意就很難要求太高,因為這是沒辦法的事。」
顧問師舉例,以往社區提年度計畫申請公共建設工程,同時得提社區自辦項目,也就是產業計畫、綠美化等軟體建設,社區不提,公共建設計畫就不審,藉此給社區壓力,推著社區前進,但今年這要求拿掉了,很多社區只提公共工程,沒有自辦項目的提案,超沒「創意」。
熟知農再運作的地方人士提到,有的社區週五才收到公文,下週一就得交件,緊急之下輔導團隊只好先跳下來幫忙,但這麼短時間內就得交件,年度計畫可能沒經社區內部的理監事會議通過就提出去了。
面對申請時間一再拖延,曾參與社區事務的嘉義農民何嘉浩表示,一個是社區不要等待政府,需要自己調整,擬定A、B、C申請方案來因應,但這恐怕很困難,因為光是想到社區該做什麼創意就已經傷透腦筋,要再想多方案更是困難,
同時,他認為政府在推動變革上,不該阻撓到社區的執行面,至少今年應該申請時間等照舊,政府想好新方案後再另行對外工作,而非讓大家等著看政府變化,「因為社區每年提農再年度計畫是很難能可貴的時間,藉此聚在一起討論社區未來一年該如何發展」,這種空間不應被壓縮。

農再補助下放地方 外界擔憂淪政治酬庸
更讓地方輔導團隊擔憂的是,未來年度農再計畫的補助經費下放給地方政府統籌分配,地方政府那麼多人事包袱和派系問題,真的能依照農再核心的價值去分配預算?不會變成政治酬庸嗎?
面對農再變革,有的地方政府在這兩週密集排滿了各社區的現勘行程,評估申請計畫的內容,有的則因今年申請時間太短,為趕在10月20日前提報給中央農委會審查,只好先省去現勘的步驟,「一方面也是擔心中央最後核定多少下來都是變數,等經費確定再去看比較好。」
地方政府承辦農村再生的窗口多認為,農再補助經費下放地方能夠加深地方政府跟社區的互動,盡父母官的責任,是好事一樁,至於外界抨擊地方分配預算恐淪為政治酬庸,嘉義縣政府農業處農村發展科科長康昌榮說,中央核定的準則就是一個社區200萬,如果社區都按規定提案,照制度核發經費不會有問題。
農委會企劃處副處長黃振德解釋,下放地方是為了擴大多元參與,增進地方政府和社區的夥伴關係,「以往社區透過單一管道(水保局)提案有侷限性,很難具有整合、長遠性的概念,多著墨在硬體,創意性不足。」
黃振德表示,新版農再規劃把縣市政府的高度拉進來,就是希望能有所整合,讓地方能呈現片狀發展,而非點狀,雖然社區申請的補助經費減少了,但農委會另外設計了「全民參與新農業示範計畫」,具有創意的個人或民間團體都能提出想法,這些計劃也都必須用在社區上,因此整體農再經費並沒減少,只是提案的人不太一樣。

農再是社會轉型的思考邏輯 刺激社區才是根本
不過一位顧問師坦言,這些年來他從手工藝拼布學到小型食品加工,想辦法讓自己十八般武藝,就是為了刺激社區想創意,大家都詬病農再花大錢做硬體工程,但硬體工程的弊病本來就存在,只是因農再的經費運用較透明就被放大檢視,因此抹殺掉農再推動以來在其他地方的努力嗎?
「農再是台灣社會轉型中一個很重要的思考邏輯,一定得持續做,不能因為誰在這體系做不好,就抹滅了這個價值,因為一旦不做,社區就不會進步;以培根課程來說,四階段課程依序得完成社區資源調查、綠美化空間設計、撰寫社區六大發展面向等,地方政府若沒有衝業績的壓力,社區就能好好上、好好學。」
顧問師提到,農再本來的設計具有中央的高度,為何社區無法發揮創意、帶不動,重點一直都在人上面,因此如何激發對象、創造發展的需求才是根本。何嘉浩也說,農村很多基礎工程得從教育面著手,包含開會的程序、討論如何聚焦等,很多綠美化工程即便最初只是做個形式,但一年年刺激久了,就能讓社區更多人發揮更多想像,這些都是需要時間去刺激。
為加速推動農村再生,促進資源永續利用及產業多元發展,強調解決在地需求及達成全方位發展目標,故將農村再生執行位階提升於農委會。不僅宣示對農村政策重視,統籌規劃政策之綜效,導入更多外部專家諮詢協助,引導資源合理分配運用。參與推動農再計畫另一個不可或缺的角色就是地方政府,因為縣市政府不僅最為瞭解地方特色與發展需求,也是最能掌握地方發展脈絡與方向的掌舵者。
過往農再計畫的執行,縣市政府的統籌主導角色並不明顯,以致於農再計畫難以與縣市轄內區域性重要政策亮點整合發展,中央與地方的計畫資源難以發揮統合綜效。新階段農再推動在地方上必須以縣市政府為主體,搭配地方發展區域的中長程計畫,統整地方資源與中央計畫資源,總合發展地方農村,並讓縣市政府統整已通過社區農再計畫之社區意見,整合周邊社區發展能量與魅力,將前一階段各點狀社區串連成線與面,發揮更大政策綜效。
各縣市政府社區農再計畫之研提、調整,交由縣市政府依縣市重點發展政策與區域發展之中長程計畫統籌整合,補助縣市政府辦理工作包括:
一、社區年度再生執行計畫:縣市政府協助與社區討論,可引導社區年度的再生計畫採個別需求主題提案或縣市政府用主題式引導社區共同加入整體發展策略方式提案,社區與縣市政府分工辦理軟、硬體計畫。
二、縣市農村總合發展計畫:由縣市政府依循自身中長程發展計畫,提報跨區農村總合發展計畫。
三、社區增能培訓計畫:由縣市政府視地方社區人力狀況與發展需求,辦理轄內農再社區增能培訓課程。
四、專案經理團隊:依照各縣市通過農村再生計畫社區數,補助縣市政府專案辦公室運作費用,讓縣市政府能夠整合專業團隊經驗與能力,協助行政團隊發揮施政效能。
106年透過縣市政府補助農再社區軟硬體建設,並未調降個別社區補助上限,而以各縣市通過農再計畫社區數設定之平均補助數額(200萬元)基礎估算總額度,引導縣市政府與在地社區,透過整體發展策略思維,雖由社區個別提案,縣市政府仍可依必要性及特殊性,彈性調整經費比重,以及社區之軟硬體比例,俾達最大執行效益。縣市政府為利經費配置作業,多設有經費提報門檻;由於社區提案之案件與種類多,仍需根據社區客觀條件,衡酌其優先及必要性,縣府如為齊頭式補助每個社區200萬元或某單一額度,將失去審查及篩選功能。本會已規劃複審機制,縣市政府如未落實審查機制,將經費有效運用,本會將建議該縣市政府重新檢討修正。水保局亦將繼續推動農村社區企業經營輔導、跨域合作發展價值型農業及區域亮點計畫,持續陪伴農村社區成長。農村再生基金運用,106年水土保持局也持續辦理農村人力教育推廣及農村再生跨域發展等計畫,持續陪伴農村發展;逐漸減少硬體建設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