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為世界海洋日,為促使海洋專責單位儘速成立,多個環團今早赴行政院前抗議,希望包含氣候變遷、海域安全、海洋科教與海洋文教政策規劃,和海洋資源管理利用等政策性統籌,未來能起碼由一個二級政府單位來負責,改善現在漁業署只管「可賣的魚」、主責保育的林務局光著重在陸上物種就已十分吃力等結構上難題。
對於該項要求,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秘書長陳瑞賓指出,《海洋委員會組織法》已經在前年三讀通過,至今已兩年卻遲遲未有下一步行動,國家海洋研究院、海洋委員會、與海洋保育署等單位也沒有任何蹤影,然而漁業資源連年下降,被台灣漁民視為「媽祖魚」的台灣白海豚更瀕臨絕種,凸顯盡快成立專責單位有其急迫性,現在的不作為就是行政怠惰。

海洋調查資料缺乏,開發評估難準確
同時,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長文魯彬與研究專員也指出,目前台灣海域生態、環境與資源等基本調查資料極為缺乏,在海洋保育上要如何執行?例如2001年的阿瑪斯號貨輪與去年的德祥台北號都發生擱淺事故,但由於台灣沒有海洋資源基本資料,導致判賠金額無法正確判斷;另外,對海床地質與底棲生態的不了解,也造成能源局主導的離岸風機計畫只選擇海參五十公尺內的區域,而非台灣海峽風力最強的地區。
在開發的評估上,彰化環保聯盟總幹事施月英也表示,彰化擁有全國最寬廣的泥質潮間灘地,出產著名的鹿港蝦猴,卻引來國光石化填海造陸的開發案。此外,過去四十多年台中港、彰濱工業區及雲林六輕的填海造陸、違法三海里底拖網,加上內陸工廠污廢水排放等,在在都破壞中部海岸的生產能力,因此需要海洋部投入更多經費與人力,才能讓身為島國的台灣生態環境可以永續發展下去。
林務局負責海洋保育,分身乏術
至於政策上的矛盾,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理事長陳秉亨則強調,現今政府架構下,負責保育的單位是農委會底下的林務局,但光是陸上物種的保育就讓該單位分身乏術,更無暇顧及海洋生物的保育,最明顯的例子就是上述白海豚的危機,在西部以底拖網和流刺網進行捕撈、填海造陸造成棲地消失、水質與空氣污染,加上出海口淡水漸少和水下噪音等五大類威脅,已經使得台灣白海豚剩不到75隻,成為極度瀕危的物種。
因此,在全球都重視海洋保育的前提下,多個環團紛紛呼籲政府應該加快腳步、依法成立海洋專責單位,首先建立台灣海域的生態、環境與資源科學數據,隨後才能進一步推展生態保育、永續發展的最佳效益。
民間呼籲 若缺乏二級專責單位統整 海洋保育絕對難以實踐
此外,多位立委也發出聲明強調,過去大家對海洋非常陌生,不明白海洋思維與陸地思維大相逕庭,因此對於海洋事務,到底要歸類為委員會或是部都搖擺不定;但事實上海洋事務包羅萬象,海洋事務包括漁業管理,越來越龐大複雜,海洋治理早已不能單純以「橫向協調」的「委員會」來應付,須從中央以「縱向指揮」的「部」模式統整事權。
而海洋部的職責,就是將保育、漁業、各種船隻管理、各類港口資源整合、海洋休閒產業及海洋能發電等高度相關卻相互牽扯的業務,聚攏於同一部內,才能有效協調海洋空間與資源使用的多重衝突,並共享海洋科學研究調查資料,確保國家對內最佳長程發展,對外則可積極爭取加入國際海洋行列。
該聲明也指出,現今台灣沿近海漁業資源嚴重枯竭,國民餐桌上的魚八成以上來自進口與養殖,若不儘速提升漁業管理單位的層級、增加漁業管理預算、強化海洋科研,單憑海巡署與海洋保育署,是不可能真正實踐海洋保育、將漁業有效塑形成一個永續產業。
=海洋基金應盡速成立 用於海洋生態保育與文化教育等多元目標
至於「海洋基金」的成立,環團則呼籲現階段該由農委會主責,整併各種漁業基金或財團法人,用於永續海洋管理;海洋組改後,再由海洋及漁業部主責。海洋基金將專款專用於海洋保育執法、海洋生態復育、海洋污染防治、海洋文化教育等等。
面對民間的建議,負責組織改造工作的行政院人事總處則出面接下陳情書,強調將會在今年完成海洋部會組改法案,送交立法院審議;身為漁業主管機關的漁業署,則指出會積極推動傷害性漁法退出3浬、輔導縣(市)政府訂定禁漁區或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設置栽培漁業區及辦理覆網清除等工作,並與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共同加強海上及岸際違規捕魚查緝工作,以維護海域棲地環境及資源永續利用。